很多债权人为了自己利益的实现,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那么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的衔接?其实,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在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权利,都可能导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后果。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行使权利,既变更了原有的法律关系,使保证期间的作用消灭;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行使了权利,在于维持原有的法律关系,使原有的法律关系得以继续存续。
普通诉讼时效作为依法得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事实,具有如下法律特点,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
(一)普通诉讼时效具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即有关普通诉讼时效的民事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其内容(时效期间长度、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一经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必须遵守执行,当事人不得以其意思排斥普通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协议变更法定的普通诉讼时效制度的内容或者约定预先放弃时效利益等均为法律所禁止。
(二)普通诉讼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以法定的事实状态——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的连续存在作为适用依据,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故不同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三)普通诉讼时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故区别于以当事人取得民事权利为后果的取得时效和消灭实体为法律后果的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的规定,在民法上属于强制性规范。正因为如此,民事主体既无权自行协议取消诉讼时效的适用,也不得变更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计算方法。只有司法机关——即在法律的授权下的法院,才可以对诉讼时效作出是否中止、中断、延长的认定。另外,我们法院和代表法院的法官,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也一定要按照这一强制性规范去主动审查和适用而不是被动审查和适用诉讼时效,依据当事人提供的有效证据确认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切忌随意性。也就是说无论案件当事人是否了解时效的规定,或是否提出时效抗辩,承办案件的法官均应依职权调查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原告的请求和权利适用诉讼时效,且时效期间已届满,又没有应予保护和延长时效期间的特殊情况,就应判决对其权利不予保护。再者,严格适用诉讼时效。这是由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和作用决定的。否则就不能达到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和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就不能保障当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背离了设立时效制度的法律本意。关于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有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就适用什么样的时效制度,对此争议颇少。但在个别法官主审的个别案件中也时有错乱。因此,亦有必要明晰。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保证期间的时效一般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为债务履行届满的6个月以内。
一、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的衔接
在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权利,都可能导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后果。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行使权利,既变更了原有的法律关系,使保证期间的作用消灭;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行使了权利,在于维持原有的法律关系,使原有的法律关系得以继续存续。
二、普通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特征
普通诉讼时效作为依法得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事实,具有如下法律特点,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
(一)普通诉讼时效具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即有关普通诉讼时效的民事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其内容(时效期间长度、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一经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必须遵守执行,当事人不得以其意思排斥普通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协议变更法定的普通诉讼时效制度的内容或者约定预先放弃时效利益等均为法律所禁止。
(二)普通诉讼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以法定的事实状态——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的连续存在作为适用依据,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故不同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三)普通诉讼时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故区别于以当事人取得民事权利为后果的取得时效和消灭实体为法律后果的除斥期间。
三、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适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在民法上属于强制性规范。正因为如此,民事主体既无权自行协议取消诉讼时效的适用,也不得变更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计算方法。只有司法机关——即在法律的授权下的法院,才可以对诉讼时效作出是否中止、中断、延长的认定。另外,我们法院和代表法院的法官,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也一定要按照这一强制性规范去主动审查和适用而不是被动审查和适用诉讼时效,依据当事人提供的有效证据确认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切忌随意性。也就是说无论案件当事人是否了解时效的规定,或是否提出时效抗辩,承办案件的法官均应依职权调查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原告的请求和权利适用诉讼时效,且时效期间已届满,又没有应予保护和延长时效期间的特殊情况,就应判决对其权利不予保护。再者,严格适用诉讼时效。这是由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和作用决定的。否则就不能达到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和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就不能保障当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背离了设立时效制度的法律本意。关于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有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就适用什么样的时效制度,对此争议颇少。但在个别法官主审的个别案件中也时有错乱。因此,亦有必要明晰。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保证期间的时效一般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那么为债务履行届满的6个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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