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在于
区分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的方式如下:
1.诉讼标的不同。必要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一,是指诉讼客体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普通共同诉讼的标准是诉讼标的同种类。
2.审理和裁判方式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普通共同诉讼人可以共同起诉或应诉,也可以分别起诉或应诉,法院可合并审理,也可分开审理,合并审理时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
3.诉讼的特征不同。必要共同诉讼是一种不可分之诉,不可分的原因在于共同诉讼人一方对诉讼标的要么有共同的权利,要么有共同的义务。普通共同诉讼是可分之诉。
二、侵权行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吗
侵权行为是不必要共同诉讼的,仅在存在共同侵权的情形可以进行共同诉讼。提醒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三、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
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如下:
1.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2.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4.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5.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6.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7.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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