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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卖合同范文集锦八篇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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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卖合同范文集锦八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应封存样品,并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产品。
  第二条 乙方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产品与样品相同,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仍然应当符合种物的通常标准。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四条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交货期限、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4.运输方式: 。
  5.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六条 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元,共人民币
  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约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验收方法 第十一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与样品不相同时,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样品。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是否是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甲方所交付产品,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者,可以请求赔偿。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其它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年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 方: 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 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2


  1.本合同文本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0851-5952717)咨询。
  2.本合同所称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后在空格部位填写。
  5.本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白行划斜线,以示删除,未删除的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6.在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等资料。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街\巷)__________号____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_____层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证》证号为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属__________结构,用途为__________,乙方已对该房屋状况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
  第二条土地使用权情况
  该房屋的土地宗地号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初始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出让][划拨], 《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止。
  第三条计价方式及成交价格
  甲、乙双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按。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元;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一)一次性付款:乙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分期付款:乙方应于_______预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给甲方,并于__________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给甲方,余款于__________结清。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提供的不是真证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甲方不得对下列房屋进行交易:
  (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如出售的房屋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售的房屋有设定抵押、出租等情况,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已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三)甲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时,应按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四)如甲方房屋附属设施(包括煤气、水管、电线等)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应在房屋交易前将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使用时间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等(详见附件二)一并交付。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能按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购房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不得超过90日)内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办理房屋转让登记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在______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支付已付款______%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第十条,房屋交易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房屋交易应纳税费的规定,缴纳各自应当承担的税费。
  在上述房屋______[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在 [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
  (一)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房屋平面图、房屋四至范围、房屋附属设施状况、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情况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送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份。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房屋四至范围(略)
  附件二:房屋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
  (1)附属设施
  (2)室内装饰
  (3)其他设备
  附件三:租赁、抵押和其他所有权被限制等相关情况房屋共有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其他所有权被限制情况:
  附件四: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情况
  除下列应由甲、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在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权利转移][交付使用]后,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买卖合同 篇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标的物名称
  规 格
  计量单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以下称“合同总额”):
  大写: ¥:
  2、生产厂家及商标
  3、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进场日为准。
  4、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所供标的物的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具体质量标准为: 。
  5、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将所有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6、交付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承担将标的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所涉及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及因履行交付义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理误差及计算方法
  8、包装标准
  包装应能保证标的物质量完好。
  9、结算方式及期限
  9.1结算方式及时间:
  9.2乙方指定其员工 (须持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为从甲方领取本合同款项的唯一有权代理人,当该代理人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9.3甲方的每次付款,均以乙方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为依据,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如未按时向乙方付款,逾期每日按 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
  10.2 乙方未能按期交付货物的,逾期每日按 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交付的产品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立即给予更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解决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关于管辖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14、其他条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买卖合同 篇4


  原告: ***,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系***的经营者。
  被告一:**,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
  被告二:**,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
  两被告目前的共同住址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决两被告支付所欠货款人民币***元(*万零*仟**元整),两被告对该欠款负连带责任。
  2、请依法判决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支付欠款利息,直至两被告付清全部欠款止。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自20xx年开始在**经营**贸易部,被告**和**也是在**镇做装修生意的两夫妻,他们两人20xx年开始在**购买商品房定居。两人多年来经常向原告购买玻璃产品,共欠下货款**元,被告**在20xx年12月28日写下《欠条》对上述欠款加以确认。
  两被告是夫妻关系,两人以家庭经营模式一起做生意,共同向原告购买玻璃产品,其二人应共同为欠款的义务主体。而且,两被告没有其他职业,他们的经营收入全部用于家庭生活,所以两被告应该对所欠的货款负有连带责任。
  现原告已多次催促两被告还款,但两被告一直拖欠。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市第*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向乙方购买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
  机械设备(明细见附件一)。
  第二条买卖标的价款
  (一)机械设备价款:
  总价款:USD$,以签订合同当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准(总价款含税、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二)付款方法:
  机械设备交付验收后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总价款。
  第三条交付
  双方同意装船日期为年月日,乙方负责将机械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装运港,甲方必须承担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第四条运送及包装
  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包装与运输,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包装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于乙方计划运送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因此增加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
  (一)机械设备的验收以国家标准、规范、设计要求为依据。检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文件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审批、许可的相关法律文件,报关、报税、各类单证及相关备案;
  2.出厂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年度检验报告、使用维修记录;
  3.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数据。
  (二)验收过程中发现机械设备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出解决方案,或要求乙方降价验收。
  第六条保修责任
  (一)自验收通过之日起,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乙方应提供年整套设备免费保修服务。
  (二)如因乙方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所造成甲方的损失或第三人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另行支付赔偿金补足差额;双方违约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天灾等非人为可控制之事由,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应于情况许可时立即通知对方,于受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免负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持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生之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它规定
  (一)本着协商一致原则,合同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订补充协议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市_____区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户的房产(店面)给乙方。房屋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使用面积 为__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保证此房产一切情况介绍属实,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或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权人同意出售,其书面同意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书面同意文件)。同时物业交接前需付清甲方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有线、通讯费及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成交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付房款: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不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后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及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元之日起_______日将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
  2、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首付款当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承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配套设施及费用承担
  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交易成交价格,包括房产的配套价格,此房产附带的配套及所有权转移后不得拆除(或附带)的设备有:(甲方保证下属设备的正常使用,如在交接之日有遗失或损坏,按照该
  设备市场价赔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物业、宽带费等各项费用由甲方缴清。
  上述费用如甲方未缴纳,则乙方可从购房款尾款中扣除。
  第七条 权利义务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水、电、通讯、排水等设施完好、畅通可正常使用。
  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交易的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权利瑕疵及关于房屋税费、银行抵押、户口等未清事项。
  因本合同房屋已实际租赁给第三人使用,租期至20xx年2月止,甲方应保证与租赁户无其他纠纷,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租金由乙方收取,租期满后乙方可自由出租房屋。
  甲方承诺在双方签订本合同_______日内/____________日前空出房屋并迁出在此房产名下的全部户口。
  甲方应负责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乙方应协助。
  甲方交付房屋之前,应结清水电、煤气、物业、有限电视、通讯等一切费用,并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物业、______________过户手续。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支付购房款,并在甲方交付房屋及等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后支付尾款。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在下列条件发生时,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主要义务时;或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本协议自书面终止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_______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甲方逾期交付的,自逾期之日始,按日向乙方承担房屋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_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返还已付转让价款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房屋、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___日内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及已付款。
  4、甲方应在合同规定之日迁出户口,甲方逾期迁户的,按日向乙方承担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_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返还已付转让价款及同期银行利息。
  5、甲方未按约定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6、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承担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处理: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全部未付的转让价款,并按本款规定主张违约金。
  (2)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因甲方原因(虚假承诺)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由第三方提供帐户监管时,甲方或乙方违反约定的或者因违反约定导致合同解除的,由另一方向第三方出具违约确认函,第三方根据约定处理监管账户资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2、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参与买卖见证时)各一份。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章:

买卖合同 篇7


  一、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53条规定,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二、哪些房子属于集资房
  1、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方式
  单位提供国有划拨土地,由单位和职工共同集资缴纳建房款,再委托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由于建造过程中可以减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要缴纳的配套税费及利润,所以国家也一直把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纳入福利分房这种制度体制中。也就是说,如果你承租了公房且有资格购买房改房,你就没有权利再集资建房,反之亦然。由于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故建设部发文,自自20xx年08月14日起,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但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集资建房政策没有取消,但审查已严格控制。
  2、个人集资建房方式
  即由居住在同一城镇区域的在不同单位工作的职工通过政府牵头组织成一个社会团体(城镇住宅合作社),再由职工集资建造房取得住宅,比如说安居工程就是其中的一种。这种方式也一直是国家鼓励与支持,但由于缺乏法律与行政法规的立法,且与地方政府通过利用国有土地经营城市和创造财富的执政理念冲突,因此,目前几乎所有地方政府都对此持消极态度。目前国家实际上已经否决了该方式,而取代的是廉租制度、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限制商品房政策。
  根据上文的表述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集资房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该集资房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同时还带来了集资房的类型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P2P中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P2P网贷系统,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
  但是P2P平台由于是线上交易,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作出了知识整理,仅作参考。
  1、《合同法》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电子签名法》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四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的上述规定,实际上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且从立法上赋予了电子合同应有的法律地位。
  但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分析:
  经我们向各地仲裁委员会、法院立案庭咨询,得到答复如下:
  序号咨询对象咨询时间答复
  1、上海仲裁委员会
  (021-52921235)20xx年7月29日下午3点25分P2P网络借贷是新兴的事物,之前未处理过。立案需要携带电子合同等证据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必要时请示领导决定。
  2、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021-63875588)20xx年7月30日上午9点31分之前未处理过P2P网贷电子合同方面的纠纷,如果不能提供纸质形式的合同,则必须提供能证明借款合同已实际履行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3、深圳仲裁委员会
  (0755-25831662)20xx年7月29日下午4点06分鉴于电子合同是新事物,无法证明其真实性,也不能以有形的形式展现,需要携带电子合同等材料到立案庭进行现场确认,必要时请示领导。
  4、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
  (0755-83501700)20xx年7月30日下午4点11分采用电子合同形式订立的合同,对方有可能以未签字为由,主张合同未生效,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平台须提供实际上已履行借款合同的证据(譬如说提供借款的转账凭证)。如能提供借款实际发生的完整证据链,即使没有电子签名,也可以立案。
  5、北京仲裁委员会
  (010-65669856)20xx年7月30日上午11点12分之前未受理过P2P网贷电子合同的纠纷,但受理过其他行业的电子合同纠纷。如对方认可电子合同,则仲裁不存在障碍;如对方不认可电子合同的真实性,需要仲裁申请人签署《风险提示》,保证电子合同的真实性,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对P2P网络借贷这一新兴的事物持保护、支持的态度。
  6、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0755-82925891)20xx年7月29日下午3点33分如果不能提供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能以书面有形方式展示的电子合同,则立案可能存在障碍,需要领导审批。
  从以上各地仲裁委员会、法院的答复可以看出:P2P网络借贷属于新兴事物,大多数仲裁委员会、法院对P2P网络借贷、电子合同比较陌生,仲裁委员会、法院立案仍然倾向于以书面形式、有当事人签名盖章的合同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采用电子签名的形式订立的合同证明力上可能会有瑕疵,仲裁委员会、法院可能会不予立案,或者是立案需要经过上级领导的审批,程序负担加重。
  如果是没有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情况下,该电子合同就是孤证,证明力较弱,需要平台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比如说借款合同已实际履行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借款时的转账凭证、对方还款记录、催收证明等,只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切实证明借款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已实际发生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法院等才会予以立案。完整的证据链能使仲裁或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减少诉讼风险。
  鉴于现阶段司法实践中,各地区司法机关对电子合同的证明效力问题存在争议,同时,考虑到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在现行法律上的有效性,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的运用、发展是大势所趋,从提升用户体验的角度考量,建议P2P网贷平台着手考虑采购具有相关资质、得到司法机关及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电子签名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签名服务,运用电子签名技术,解决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可视性不足等问题,补足电子合同的证明效力。
  口头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什么样的合同可以作出口头合同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本文就口头合同有无法律效力做简单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口头合同的有效适用情形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口头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鉴于我国东西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例如10万元在深圳、上海的经济往来中不属于数额巨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属于数额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条修改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
  口头合同的效力认定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了解口头合同的相关内容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惑,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他们会给您具体专业的解答。
  合同上的默认是什么意思
  合同上的默认是什么意思?哪些情况是属于合同默认?我国法律对此有哪些相关规定?针对上述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合同默认的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合同上的默认是指当事人无言语、文字表示,又无任何积极的行为,以沉默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
  在通常,要约生效以后,承诺的意思表示必须由承诺人明确表示,并把意思表示通知给要约人。因而默认一般不会构成成承诺。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默认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的。
  我国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的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在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处为对合同成立的默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此处为以行为默认了合同的成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视为默认。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是十一条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
  以上就是这次小编为您带来的合同默认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没有在本文中得到解答,可以向我们的专业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双方都签字的合同就能生效吗?
  一份合同只是要求了乙方要承担的责任,没有一条是甲方要承担的责任.双方都签字了.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请看下文。
  一般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起诉请求确认显失公平,但是具体的还要看这个合同是什么合同。
  这是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力。对于合同效力的含义,应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
  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乃至制裁。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在履行中,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遵守,其根本动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驱使、诚实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强制力;同时,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并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合同效力是一种法律保护力,合同和合同权利是依靠法律的保护力维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权利的实现,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由此说来,不被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问题。
  第三,合同效力,实际上是合同的实效力。合同实效力,是实现合同目的的确定性。合同目的实现,包括对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对违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如果能够做到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则说明该合同是有实效的。每个合同失去了实效力并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效力。因此,我们认识和把握合同效力的含义,应当更多地从合同的实效力方面来理解,离开合同的实效力谈论合同效力,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因此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首先考虑你要实现怎么样的合同效力,然后细心地去审查合同的条款。
  怎么认定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根据《合同法》第79条之规定及其解释,有效债权的存在,是债权让与合同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无效的债权让与给他人,或者以消灭的债权让与给他人,都将因标的不存在或者标的不能而导致债权让与合同无效,让与人对受让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负赔偿之责。
  有效的债权,应该从宽解释,只要是该债权真实存在且并未消灭,都应认定为有效。至于其能否实现,债权人不负有物的瑕疵的担保之责,因为债权人并不享有处分债务人之物的权利,他只负权利瑕疵的担保之责,只要债权是真实的,就应允许其转让。
  2、被转让的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
  由于债权转让本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减少乃至消除财产流转的障碍,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绝大多数合同债权能够被转让。
  但问题总是有另外一面的,因为债权毕竟是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人身信赖色彩,为了尊重这样的社会关系,《合同法》第79条明文规定了三种债权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一般有一定的规律性,本文不在此赘述。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应作符合当事人合意的解释,但是我国合同法对于禁止让与的约定具有何种法效未作明文规定。
  德国民法认定为有效,但在1994年德国商法典中增加了一项规定,即如果当事人是在商业交易中达成的协议,则在合同中的禁止让与条款无效;日本民法承认其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与日本民法持同样态度。根据日本和台湾地区民法的原则,债权人违反禁止让与的约定而让与债权,如果债权让与合同符合有效条件,受让人只要是善意的,不管有无过失都取得该债权,债务人无权对抗善意的受让人,待债务履行期限届至时,受让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不过,债权人擅自让与禁止让与的债权,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受让人为恶意的债权让与效力,存在不同的观点。其中,债权效果说认为,让与行为仍属有效,但是债务人可以依据恶意提出抗辩,主张债权让与行为无效;物权效果说认为债权人负有不得转让的义务,违反约定之转让即为无效,在这里可以主张无效的不局限于债务人,第三人也可以主张债权让与行为无效,并且这种无效不仅是指债权让与对于债务人无效,而且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也归于无效,原因在于受让人明知该转让行为属于禁止之列而为之,那么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不具备合法之因素,故而准物权行为无效,不过,债务人事后承认该转让行为时,则可使之有效。
  按照崔教授的观点,认为“禁止债权让与的约定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这区分了法律禁止债权让与和当事人约定禁止债权让与的不同范围,兼顾和平衡了财产权的流通性、意思自治、交易安全几项价值,区分了当事人的不同主观心理状态,值得我国借鉴。总结德国民法理论,并且对其作适宜的改进,笔者以为可以形成以下规则:其一,在受让人为善意时,债权让与合同有效,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关于禁止转让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受让人,待债务履行期限届至时,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不过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追究违约责任。其二,在受让人为恶意的场合,如果债务人不提出抗辩,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如果债务人提出了受让人为恶意的抗辩,主张债权让与合同无效,应当维护债务人的利益,对其主张予以支持。
  并存的债务承担之探讨
  按照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将债务承担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两类。前者即为债务人全部移转债务的情况,债务人退出合同关系,不再承担合同债务;后者即为债务人部分移转债务的情形,由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和原债务人共同成为债务人,承担合同义务之履行。通常情况所指之债务承担即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在此不再赘述,我们主要探讨一下债务并存。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在以原已有效存在的债务为前提的,这时的债务仅限于原来的范围,债务参加人和债务人不会因债务承担而增加或减少原先应负之债务范围,其实此时的债务参加人和原债务人可以视为新债务人这一个主体来考虑,那就相当于没有发生债务承担,而只是在参加人和原债务人之间来重新划分债务。对于按份承担债务的情况,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为很有可能债务参加人不具备偿债的能力,债权人会因此而承担不必要之风险,根据民法之等价原理,债权人不可能同意不具备资质之第三人来履约;对于连带债务的情况下,《合同法》84条规定“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笔者认为不应适用。因为第三人作为连带债务人加入合同关系,对于债权人来说,对他的权利保护就多了一层保障,有益无害,他可以向参加人主张,也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履约,债务人并未退出债权债务关系,此为其一;如果参加人是债权人的债权人,那么在两个债务的履行期限届至之际,可以主张抵销,这样做可以方便交易、降低成本,满足当事人各方最大利益的追求,促进债权的快速流转,加速资本周转,此为其二(这也是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立法初衷);如果由“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改为“须通知债权人”,那么既可以使债权人债权得到实现,也可以减少因为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而带来的纠纷,此为其三。不过有学者认为,如若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成为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那么第三人只能作为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而不能作为债务人存在。笔者对此不敢苟同,毕竟债务并存和第三人代为履行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对于前者,债权人可以主动要求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如果第三人加以拒绝,那么债权人有权采取法律救济措施;而在于后者,第三人作为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则是第三人主动参加的,债权人没有理由请求第三人为履行行为,若第三人加以拒绝,债权人也无权强制其履行。前者,第三人受合同约束,第三人是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方式作出的;在于后者,第三人则不受任何法律关系约束,第三人并未事先允诺要替债务人履约。
  按照《合同法》85条之规定,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应适用。产生债务的合同存在无效原因,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移转债务的不存在;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买卖合同 篇8


  出售人(甲方):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地址: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地址: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产基本情况
  1、甲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若上述表述与房屋登记簿不符,则以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为准)。
  第二条甲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甲方(及产权共有人)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若发生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应向乙方如实说明该房屋的下列情况:
  1、抵押情况(以选择条款为准):
  (1)未设定抵押;
  (2)向抵押,借款元。抵押权人已书面同意抵押人出售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借款。
  2、出租情况(以选择条款为准):
  (1)未出租
  (2)出租给,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承租人已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就出售房屋的质量,附属设施、室内装饰和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乙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甲方,在明确甲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乙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房产成交价
  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物品内容可另立清单附件)。
  第五条交易定金
  为了表示乙方向甲方购房的诚意及保证购房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须于年月日时向甲方交纳元的购房定金,合同生效后,定金[冲抵房款]、[返还乙方]。
  第六条房款交付该房屋买卖价款为元。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
  甲、乙双方按第款约定该房交付日期:
  1、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
  3、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割。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第八条有关税费
  在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手续时,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按第款约定承担:
  1、各自承担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
  2、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3、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在房屋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按第款约定支付:
  1、全部由甲方支付;
  2、全部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有关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向黄山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申请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在办理上述手续时,甲方须积极给予配合。若因甲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日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千分之的滞纳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黄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黄山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共有权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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