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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202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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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二) 为加强和规范学术报告厅管理,保证学校各类会议、学术报告使用需要,并确保报告厅设施设备完好、洁净卫生,特提出如下使用管理规定。
一、纳入本管理规定的学术报告厅包括:第一报告厅(公共教学楼报告厅)、第二报告厅(图书馆报告厅)。
二、 上述报告厅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统筹协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负责两个学术报告厅音响、视频设备的维护和会议期间的操作使用;后勤处负责报告厅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随时使用。
三、 学校各系部、各职能部门如需使用学术报告厅,需填写《Z学学术报告厅使用审批表》,详细填写使用时间、学术报告内容、报告人、参会人员等。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或主管院领导同意举办学术报告的意见)后,交院长办公室登记协调使用。
四、 使用报告厅时,不得改变会议室设备、家具的摆放位置,不得将会议室物品携出室外,不得私自接用电源等,确保安全。
五、 学术报告厅如需悬挂、张贴标语条幅,需在申请表列明,经申请通过后方可悬挂,并在学术报告结束后及时清除。
六、 要爱护室内设施设备,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会后要在第一时间通知报告厅管理人员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使用单位承担。七 、此《办法》下发后实施,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
1、 Z学院学术报告厅审批表考勤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寝室管理制度钥匙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部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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