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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荒山荒坡合同

202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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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荒山荒坡合同(精选8篇)

承包荒山荒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村东北荒坡,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四至:东至柳沟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边,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杨槐林和杨树林北边。不准毁坏杨、槐林木。西边道路由乙方无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为50年。
  三、第一期为20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万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二期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10年,也可无偿退出。
  四、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甲、乙双方对半分成。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
  八、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的旅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代县人民法院。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证:
  ___年__月__日

承包荒山荒坡合同 篇2


  X村民委员会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XX村石榴园,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建猪圈搞养殖和种植,其土地所有权及其产权属甲方集体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产、销售权,但没有买卖权。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提供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树,从而得到更好地经济效益。
  三、承包范围
  北起南至
  东起西至
  四、承包荒山亩数
  五、承包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年
  六、乙方应在承包范围内的零星荒地和空闲地,补栽石榴树,经甲方验收后,确定棵树棵从第五年元月一日开始缴纳承包金,每年每棵应缴6元,上缴承包金时间,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须缴清,否则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额的3%罚乙方违约金交给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交给甲方的承包金外,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乙方应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松树,不准随意砍伐,没少一棵对乙方进行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当时交清,同时保护好桥涵等设施如有破坏,由乙方修好。
  乙方有权制止在承包范围内采石、起土、埋坟、放牧。
  八、乙方在承包期内如不按时交清承包金,以及甲方指定的空闲地不按期补栽石榴树,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可以另立合同,继续承包,或者甲方另包他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
  甲方:X村委会公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承包荒山荒坡合同 篇3


  出租方(简称甲方):嵩县车村,镇水磨村,稻谷条村民组.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陈永华(40%股份),张建(30%股份),段云(30%股份)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方委托现任组长将稻谷条村民组范围荒山(约一千三百亩)承包给乙方开发生态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给乙方经营开发建设等。地面附属物甲方清点补赏给乙方后归乙方所有,甲方漏点的附属物自乙方补赏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异议,应有甲方负责。荒山及土地乙方租赁期限七十年,今后荒山
  如有国家补贴应归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补赏给甲方荒山费用( )元。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 四至边界:
  东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 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1. 荒草地:( )亩( )亩/元
  2.非耕地: ( )亩( )亩/元
  3.耕地: ( )亩( )亩/元 三.
  地面附属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树( )棵,( )棵/元
  3.板栗树( )棵,( )棵/元
  4.杂树( )棵,( )棵/元
  四.租赁标准:
  租赁时间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赁费为:( )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4、每次租赁金交付给甲方当届村民小组负责人(组长、会计),并由其发给各农户,甲方提供给乙方正式收款凭证。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该租赁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4、在租赁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租赁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租赁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租赁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通往开发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此租赁地进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
  2、租赁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优惠、待遇等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租赁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租赁期内除交纳所租赁地的租金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
  6、租赁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租赁范围内的水系、路网、供电及水利等设施进行改造,其费用自理。
  7、在租赁期内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部分征地时,其补偿费用乙方所有,所剩余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选择终止合同。
  8、租赁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租赁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租赁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3、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建设中可以用甲方群众务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6、本合同签订后需由村级和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租赁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废除本合同。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七、纠纷解决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东三人和村委会和村民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资或转让他人,乙方的股东全部到场签字,否则无效。
  4.合同后附清单
  九.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亩每年( )元,由当年组长收纳,并出具收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村委会鉴证:
  镇司法所鉴证:
  年 月 日

承包荒山荒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xx市x乡xx村xx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北至 ,东至 ,西至 (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修路架电,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乙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xx市x乡xx村xx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包荒山荒坡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地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承包期满,甲方有优先承包该荒山权。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九、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二、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承包荒山荒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有效开发利用甲方荒山、荒沟资源、增加甲方经济集体的收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荒山、荒沟事宜,订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权属:
  1、位置:
  2、四至范围:
  3、面积:
  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权。
  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
  第二条:承包期限年自 起至 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年承包费总计元。
  合同签字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承包费元。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区人民政府核发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将剩下承包费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上述承包费含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第四条:本合同条款,甲方保证已经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一经确认本承包合同,即视为承包事宜通过民主议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附加条件二,甲乙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
  第五条:本承包合同甲方保证:
  1、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并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2、权属没有争议;
  3、土地权力的行使没有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
  4、地上全部附着物连同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乙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第六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和进行维修,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水,暖、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有权自主进行规则、开发、利用、经营、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农、林、,牧、旅游开发、项目建设,乙方的利用方式和经营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的经营行为不得影响甲方村民的生产、生活。
  第八条:乙方付清全部承包金后,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乙方可以用承包经营权抵押。
  第九条:承包经营证或其它用地手续,由甲方办理。
  第十条:承包期间,因政府征收承包范围内的山、地、林等或统一规划土地用途,各项补偿、补助款及经营损失补偿全部归乙方,甲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如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具体事宜由乙方决定,甲方不得擅自处分乙方的权利,不得截留,占用乙方的补偿款。
  第十一条:在承包年限内,如果承包标的物被征为国有,乙方无论是通过议价还是竟拍取得承包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均不再向甲方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补偿金
  第十二条:乙方在对承包土地开发,建设、利用、经营过程中,如果与村民发生矛盾,甲方有义务予以协调处理。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要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承包期满,如果承包范围内有乙方投入的不少于一万元的资产,乙方有权继续承包20年。如果甲方主张收回承包权,应当对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同时对乙方20年的经营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本合同无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而影响双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双方名称改变;
  第十七条: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可以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承诺,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可得到利益。但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法律责任,但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市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镇政府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时间:时间:

承包荒山荒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承包荒山荒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山林的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本村的山林资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将下述山林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顶头铺山界:东至冷水山,西至山脚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费用
  1、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2、承包费用为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第一款中的两处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间一切山林权属纠纷甲方应协助解决。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流转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林区有自主经营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2、乙方应按期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
  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内,乙方须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匀,如若支数不足,乙方须按当年的市场价给予赔偿。
  5、顶头铺全面为雷达财、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______________)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同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甲乙双方签订之合同自动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会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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