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网PWA视频评论

离婚起诉如何认定共同财产

2023年10月21日

- txt下载

律师回答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没有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情形的,一般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收藏

相关推荐

清纯唯美图片大全

字典网 - 试题库 - 元问答 - 繁體 - 顶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