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内容应当写明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以及对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等。遗嘱继承有遗嘱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不须征得他方的同意。遗嘱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等特点。
遗嘱继承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
遗嘱继承的特点是:
1.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遗嘱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不须征得他方的同意。发生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构成包括两个法律事实,即被继承人的死亡和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2.遗嘱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
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继承人的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或者具体的遗产都是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充分体现尊重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的自由。
3.遗嘱继承实际上是对法定继承的一种排斥。
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提醒您,若是被继承人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的属于遗赠。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抚养协议。
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或遗赠抚养协议无效、虽遗赠抚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抚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遗嘱继承内容怎么写
遗嘱继承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
二、遗嘱继承的特点是什么
遗嘱继承的特点是:
1.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遗嘱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不须征得他方的同意。发生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构成包括两个法律事实,即被继承人的死亡和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2.遗嘱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
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继承人的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或者具体的遗产都是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充分体现尊重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的自由。
3.遗嘱继承实际上是对法定继承的一种排斥。
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提醒您,若是被继承人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的属于遗赠。
三、遗嘱继承遗产的条件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抚养协议。
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或遗赠抚养协议无效、虽遗赠抚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抚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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