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网PWA视频评论

怎样办理监视居住

2023年11月14日

- txt下载

  一、怎样办理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申请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监视居住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监视居住最长多久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提醒您,在监视居住期间,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收藏

相关推荐

清纯唯美图片大全

字典网 - 试题库 - 元问答 - 繁體 - 顶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