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包括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件;结婚证等。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出于自愿的等。
一、
离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
如下条件需要满足才能登记离婚:
1.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3.双方都自愿离婚的;
4.双方对财产债务分割,有子女的,对子女抚养权分割都达成一致意见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
1.男女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男女有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引用法条
一、
登记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离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
什么条件需要满足才能登记离婚
如下条件需要满足才能登记离婚:
1.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3.双方都自愿离婚的;
4.双方对财产债务分割,有子女的,对子女抚养权分割都达成一致意见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
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是什么
1.男女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男女有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引用法条
-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二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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