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网PWA视频评论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评估及对策

2023年10月29日

- txt下载

刘爱平+闫立君+赵香占
充分评估水产养殖过程中的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对策,对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必要。
1 风险点分析
1.1 苗种隐患
从外地进购的苗种有使用禁用药物的可能。在其鱼卵孵化、培育和运输过程中,均有使用禁用药物消毒的可能。
1.2 生产过程隐患
养殖户为避免或减少损失而采取重复用药、超量用药、不对症用药、不遵守休药期规定延长用药期、给药途径不当、用药部位不当、使用禁用药物等不恰当方式和手段,造成水产动物体内的药物残留。
1.3 水体环境隐患
老旧池塘淤泥、鱼类排泄物、残饵及动物尸体、植物碎屑沉积,翌年因水温升高而大量分解,产生有毒物质;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农业用药流入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造成渔业养殖环境恶化。
1.4 不明添加物隐患
渔用投入品在加工过程中随意或超量使用保鲜剂、着色剂、添加抗生素等。
1.5 生产方式隐患
由于水产养殖的特殊性,传统的水产养殖主要是以家庭为养殖单元,分散生产、分散经营,养殖场点分散、规模小,不便于监管。
1.6 从业素质隐患
水产养殖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偏低,加之药品名称专业化生涩难记,对一些假劣渔药的识别能力不强。
1.7 监测体系风险
基层渔业监管队伍人员少、执法条件差,制约了生产过程中的监管监督,部分生产者产生麻痹心理、侥幸心理,而违规使用违禁药品。同时,目前我国在省一级建立了检测机构,市、县及企业检测机构尚不健全,无法满足和适应养殖生产中大量的快速检测业务的需要。
1.8 运输隐患
一些不法商贩为保持水产品体色、提高成活率和防止腐败,在运输过程中添加消毒、保活等药物,存在使用禁用药物的可能性。此隐患危害较大,给监管带来的被动也很大。
1.9 投入品经销隐患
目前水产业投入品(包括饲料、渔药)多为外来产品。但由于其生产、经销审批许可权不在当地水产部门,水产部门只对使用环节有权监管。渔用饲料多为外地产品,送货上门。特别是渔药,多是“游医”,诊断、售药一体,无执业资格、无营业执照、无固定经营场所,在使用环节取证、监管难度很大。
1.10 监管职责边界不清隐患
目前国家、省虽然明确了农业部门对农产品在种养殖环节和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之前的监管职责,但现在社会分工较细,专业运销形式比较明显。水产品流出产地的走向,有池边交易、送货上门、企业直销、游动摊贩(场外经营、无照经营)、直接进入酒店等高档消费店所、外埠产品入市等不同业态。这些环节,均有不同的主管部门管理。如果全由水产部门监管,不仅法律授权不够,监管手段、体系建设均不足。对此运输、储存环节的监管职责,仍需进一步细化、明确。
2 工作措施
要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全社会长期的共同努力。但作为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一些积极措施,有效排查、消除、控制隐患,降低风险。
2.1 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源头治理
2.1.1 摸清底数 渔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水库、池塘、网箱等水产企业、场点的养殖情况、分布情况、渔业经营形式、产品销售形式,无公害双认、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渔业合作社建设情况,县级检测机构检测能力,企业自检室设立、覆盖面等情况进行统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1.2 规范生产 渔业主管部门要扎实推进无公害双认、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坚决杜绝违禁药品、有毒有害物质、不合格饲料及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全面实行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坚决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引导扶持渔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发展,促进渔业产业向健康、生态、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这是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凡取得养殖证的企业应积极申办无公害双认,在此基础上,要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绿色、有机产品认证。
2.1.3 严格落实“三项记录”制度 做好生产、用药、销售“三项记录”是开展养殖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保护生产者利益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落实。“三项记录”要保存2年以上。
2.1.4 构建三级检测体系 依托省级检测机构。主要对速测过程中发现的疑似问题产品,解决定量检测确认的问题。
整合市、县级检测功能。以农产品综合检测机构、水生动物病防站为依托,提升抽查检测能力。抽样检测覆盖全市所有品种、场点,抽样频次覆盖整个生产周期的主要生长、销售节点。
推动企业自检机构建设。以省级良种场、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双认、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合作社建设为依托,建立企业自检室(集中产区可按合作社设立情况,每个合作社设1个,接受周围辐射范围内的企业委托检测业务)。自检室的设点布局要能够覆盖(辐射)本地的养殖场点。检测方法均为快速检测。
2.2 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方案
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总体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和目标,结合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详细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目标要具体,有情况、有定性和定量指标,每一项任务、每一个工作都要落实到执行单位,有人负责。
2.3 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建设
各县(市)渔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养殖企业建立诚信档案。渔业主管部门要与养殖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养殖企业面向社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质量安全责任书、质量安全承诺书由各县(市)渔业主管部门归入企业诚信档案。
加强对基层协会、渔民合作组织的的培育、扶持和引导,指导其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自律机制;鼓励其通过采用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标准生产、统一物资采购、统一品牌销售、统一质量安全承诺等自我管理与服务。
对守法生产、质量过硬的企业,要进行宣传,在项目申报、产业扶持等政策上要优先、倾斜。
对质量安全监管实行“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违法企业实行另库管理,重点监控。
2.4 落实保障机制,提升监管能力
2.4.1 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各县(市)渔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质量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将质量安全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相关部门和人员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将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层层抓好落实。
2.4.2 规范工作流程 为确保工作高效、快速、规范运转,要对抽样、问题产品处理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流程进行规范。抽样要求抽样人员、企业主签字,抽样单位留存,发现问题产品,县级监管人员2小时内赶到现场,重新抽样定量检测,一旦确认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监管检查内容进行明确、细化,各县要建立工作档案,实行“痕迹化”管理。
2.4.3 完善应急机制 要落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方案》,建立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出事件。要制定详细工作预案,一旦发生事件,要能够切实做到立即报告、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妥善处置。
2.4.4 开展集中整治 要根据养殖生产的特点,对重点阶段、重点品种、敏感时期、重点产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案件。
2.4.5 深入宣传培训 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渔业投入品的使用知识,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杜绝使用禁用药物,提高渔民规范化、健康养殖技术水平。
2.4.6 提高执法能力 要结合本地农业机构设立情况,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渔政管理职能。各县级渔政机构要求至少配备3名以上渔政执法人员。同时,要积极改善执法装备和条件,提高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2.4.7 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结合全市渔业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及项目工程建设,要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对质量监管工作中不作为、滥用职权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8 积极做好协调沟通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要积极主动与公安、食安办、畜牧等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案件移交,确保监管工作无盲区。
(收稿日期:2014-11-10)

收藏

相关推荐

清纯唯美图片大全

字典网 - 试题库 - 元问答 - 繁體 - 顶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