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二、报考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三、关于报考职位
四、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五、关于资格审查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七、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八、关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九、如何进行调剂?
十、关于体检和考察
十一、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十二、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十三、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三、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四、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 怎么办?
五、网页内容总不刷新怎么办?
六、报名资料提交后,成绩等栏为什么会截取部分内容?
七、下载后的文件如何打开?
八、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九、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第三章 考务安排
一、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查询报名序号?
二、报名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是怎样的?
三、如何办理报名确认?
四、报名确认时可不可以更改考试地点?
五、报考人员可否更改个人信息?
六、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七、如何打印准考证?
八、公共科目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九、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十、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十一、如何获得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200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0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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