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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仙子晴雯死前是放不下了还是不甘心?

202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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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不下——红楼梦
  红学研究
  从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开始,《红楼梦》里就一直在死人,到“贾迎春误嫁
  中山狼”后,重要人物就开始接二连三的死,实在是好看。
  黛玉的死在全书中最引人注目,第98回开首即记,阴司泉路上“那人”对宝玉道:
  “林黛玉生不同人,死不同鬼,无魂无魄,何处寻访!”不过黛玉死前的遗言倒是同
  人不同鬼的——“猛听黛玉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可见
  他对宝玉是放不下的。这一点倒和贾瑞差不多,这位登徒子死前忘不了的是“风月宝
  鉴”,他叫道:“让我拿了镜子再走。”中国人生前若不能做点事情,留
  个虚名,死时就免不了有许多牵挂,秦始皇还要带着兵马俑,贾瑞、黛玉这样的就只
  能空喊几声了。
  芙蓉仙子晴雯死前就不单是放不下了,用他的话说,是不甘心——“……只是一件,
  我死也不甘心的: 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
  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 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
  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
  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最终,他做的“另有道理的
  事”不过是和宝玉交换贴身之物,“……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
  独自躺着,也就象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
  可如何了。”这话前一句是说情,用象征的方式把她和宝玉的虚名添了实际的东西,
  “论理不该如此”时说理,她毕竟忘不了从礼,“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
  了”是防御,合理化之后就顺其自然了。
  还有一句异曲同工——“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
  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晴雯、黛玉、贾瑞都放不下情,只不过按第5 回警幻仙子的分类法,前两者大概是
  “意淫”,而贾瑞应当便是“皮肤淫滥之蠢物耳”。放不下情是一种,
  还有另一种,比如这个仙子秦可卿,放不下的是“权”,第13回一开始就见他老人家
  闹鬼,你看
  她指导凤姐齐家之道是缜密,当然,她也是矛盾重重,所以又说,“否极泰来,荣辱
  自古周而复始,岂人力可保常的。”,“盛筵必散”之类的话。
  和上面这些人比起来,贾母可谓死得其时,接近中国人的理想了,享尽富贵,眼见贾
  家要败落,一死了之。“喉间略一响动,脸变笑容,竟是去了。”笑
  着死应当放下了吧,自己也说:“我到你们家六十多年了,从年轻的时候到老来,福
  也享尽了”。可是她还放不下“家”,对宝玉说:“我的儿,你要争气才好!”,是
  要宝玉好学,对贾兰说:“你母亲是要孝顺的,将来你成了人,也叫母亲风光风
  光。”是说“孝廉”。总之,儒式门风代代传。佛道的东西也不忘,追问《金刚经》
  送完了没有。
  作为家族权威的身份更不能放下,“最可恶的是史丫头,怎么总不来瞧我。”——死
  要面子!
  贾母放不下面子,尤三姐更放不下。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淫奔无耻之流”,她吻颈而
  亡,死前对贾涟和柳小生说:“你们不必出去再议,还你的定礼。”当然
  面子背后隐藏的还是情感,化仙后说:“妾痴情待君五年矣,不期君冷心冷面,妾以
  死报此痴情。”
  自杀向来是社会学家的专利,自Emile Durkheim的《自杀论》开创自杀学后,后来的
  文化偏离学说,奋力学说,习得学说,标记学说,社会契约学说都用不同
  的术语强调同一个事实:社会化程度与自杀的关系。可以说,自杀是社会化失败后的
  一种应对方式。在注重耻感的社会,尤三被退亲后,原有的社会身份必然丧失,除了
  自杀外,只有逃离中国一途了。
  尤三的姐姐尤二同样是不能融入贾家的亚文化群体才自杀的。秋桐的撒泼耍刁还罢
  了,凤姐的笑里藏刀更是杀人不见血——“妹妹的声名很不好听,连老太太、太太们
  都知道了,说妹妹在家做女孩儿就不干净,又和姐夫有些首尾,‘没人要的东西你拣
  了来,还不休了再寻好的’。我听见这话,气了个倒仰,查是谁说的,又查不出来。
  这日久天长,这些个奴才们跟前,怎么说嘴。我反弄了个鱼头来拆。”,
  再加上流产,她在贾家的地位还比不上有些丫头。她自杀的方式奇特——吞金。这种
  特别的“呼喊帮助”象征着其内在言语:我不是淫奔不才之徒,
  我是尊贵如金的。“金”谐“净”,死前的内心独白也说明了这点:“况胎已打下,
  无可悬心,何必受这些零气,不如一死,倒还干净。常听见人说,生金子可以坠死,
  岂不比上吊自刎又干净。”注意最后一个“比”字,只有在死法上,能胜人一等了。
  道德体系的暴力性实在不是妄言。
  死了那么多人,鸳鸯的死也就不足为奇了。一方面,这是一种社会学习的结果,贾家
  的人开始下意识地认识到,死亡是一种逃避现实困境的方式。书中暗示了这一点,事
  前鸳鸯是拿不定死亡方式的,直到看到秦可卿才决定效仿其自杀。她的殉主行为表明
  了对社会身份的过度认同及对身份丧失之后的恐惧和反抗。“如今大老爷虽不在家,
  大太太的这样行为我也瞧不上。老爷是不管事的人,以后便乱世为王起来了,我们这
  些人不是要叫他们掇弄了么。谁收在屋子里,谁配小子,我是受不得这样折磨的,倒
  不如死了干净。但是一时怎么样的个死法呢?”。秦可卿的话就更有意思
  了,“世人都把那淫欲之事当作"情"字,所以作出伤风败化的事来,还自谓风月多
  情,无关紧要。不知‘情"之一字, 喜怒哀乐未发之时便是个性,喜怒哀乐已发便是
  情了。至于你我这个情,正是未发之情,就如那花的含苞一样,欲待发泄出来,这情
  就不为真情了。”“未发之情”倒很像潜意识中的“情结”,贾母对鸳鸯来说,既是
  外在的权威符号,有时过度内化的超我客体,过度到反客为主了。鸳鸯的精神从来不
  是独立的、成熟分化的,这还罢了,关键是她只能依附于一个人。长大后还移情固然
  会带来许多问题,但不能移情也不见得就健康。“生活在别处”会有“生命不能承受
  之轻”的痛苦,只能生活在一处也有要承受生命重负的危险。
  津津有味地品鉴别人的死亡显得残酷、不人道。即便是因为死者是书中的人物,可使
  这种阴森血腥的气氛冲淡一些。前死不完,后死之师,自然死亡是谁也避免不了的,
  直面人生最大的恐惧也许可以唤起我们一种“顺天知命”的勇气。至于谈到自杀,就
  更让人乐观了,既然它只是一种人为选择的方式,而不是不可抗拒的命运,就一定有
  其他同性质的方式可以让人避开社会化失败的困境。宝玉、柳湘莲的入道是他们避免
  了和主流文化体系的冲突,幸亏中国还有佛家和道家。当然,不嫌累的话,自己开条
  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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