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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记》的作者只能是曹雪芹的父辈?

2023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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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头记》作者辨正
  红学研究
  曹雪芹被认定为《石头记》的作者是中外文学史上的最大误会。
  曹雪芹不是《石头记》的作者。曹雪芹与《石头记》之关系当为两种身份:一是先于脂砚斋的《石头记》的评批者;二是《石头记》的披阅、增删、纂目、分回的整理者。
  《石头记》的作者只能是曹雪芹的父辈,应该是曹雪芹祖父曹寅名下最先出现的大儿子曹颜,就目前已知的资料,这位曹颜,在他的父亲曹寅为弟弟曹荃及子侄捐纳监生时,由总管内务府向户部的移送的咨文中露过一面。
  一、曹雪芹是先于脂砚斋的《石头记》的第一位评批者
  脂砚斋为《石头记》评批者已众所周知,然而对其评批《石头记》时所冠“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重评”却未予引起足够的重视,通常理解为脂砚的第二次评批,这是错的。《己卯本》、《庚辰本》在各自多本分册的扉页分明标有“凡四阅评过”,书名却并未定为“脂砚斋四评石头记”,这就说明了脂砚斋无论自己一评、二评、三评、四评、抑或五评,都属“重评”。显然,这“重评”,不是他自己的第二次评批,而是针对他人“首评”而作的排序。换言之,脂砚斋始评《石头记》之前,已经有人先评过了,这个首评者就是曹雪芹。
  曹雪芹之首评《石头记》,在今存的早期脂本中是留有足够的印痕的。先请看《甲戌本》第二回的回前批的状貌:
  第二回[回次]
  贾夫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回目]
  [回前批开始]此回亦非正文本旨。只在冷子兴一人,即俗谓冷中出热、无中生有也。其演说荣府一篇者,盖因族大人多,若从作者笔下一一叙出,尽一二回不能得明,则成何文字?故借用冷氏一人,略出其大半,使阅者心中已有一荣府隐隐在心。然后用黛玉宝钗等两三次皴染,则耀然于心中眼中矣。此则画家三染法也。未写荣府正人,先写外戚,是由远及近,由小至大也。若使先叙出荣府,然后一一叙及外戚,又一一至朋友,至奴仆,其死板拮据之笔,岂作《十二钗》人手中之物耶?今先写外戚者,正是写荣国一府也。故又怕闲文赘累,开笔即写贾夫人已死,是特使黛玉入荣府之速也。通灵宝玉至于士隐梦中一出,今于子兴口中一出,阅者已洞然也。然后于黛玉宝钗二人目中极精细一描,是文章锁合处。——盖不肯一笔直下,有若放闸之水,燃信之爆,使其精华一泄而无余也。究竟此玉原应出自钗黛目中方有照应,今预从子兴口中说出,实虽写而却未写,观其后文可知。此一回则是虚敲旁击之文,笔则是反逆隐回之笔。
  诗云:[此处有朱笔双行字批语: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
  一局输赢料不真,香消茶尽尚逻巡。
  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此处回前批结束]
  却说封肃因听见公差传唤,忙出来陪笑启问……[此行正文开始]
  这就是《甲戌本》第二回回前开始之状貌。在正文“却说封肃因听见公差传唤,忙出来陪笑启问……”之前的就是回前评,回前评的体例是前为散文批语,后以标题诗结束。这首标题诗是谁写的?朱笔双行批语说是曹雪芹!雪芹既是回前评中标题诗作者,不就是《石头记》的评批者了吗?
  因此,要否定曹雪芹的《石头记》的评批者的身份,除非认定“标题诗”并非回前评中的一部分,而是正文的入回诗。那末,此类诗究竟是回前评中的标题诗,还是小说本体的入回诗呢?让我们再引早期脂本《甲戌本》、《庚辰本》有关章回回前评语的状貌。
  《甲戌本》第十三回至第十六回这一分册四回的状貌相同,由于第十三回首页的左下角归胡适收藏时已经撕去,难窥原貌,故引第十五回回前的状貌:
  第十五回[回目]
  [回前评]宝玉谒北静王,辞对神色方露出本来面目,迥非在闺阁之行景。
  北静王问玉上字果验否,政老答以未曾试过,是隐却多少捕风捉影。
  北静王论聪明伶俐,又年幼时为溺爱所累,亦大得病源之语。……
  ……未见真切,不曾记得,此系疑案,蓁创是不落俗套,中且省却多少累赘笔墨。昔安南国使有题《一丈红》句云:“五尺墙头遮不得,留将一半与人看。”
  诗云:
  王熙凤弄权铁槛寺 秦琼卿得趣馒头庵[回目]
  话说宝玉举目见北静王水溶头上带着 ……
  这四回的回前评都抄在回目的前边,标题诗处有“诗云”二字却空着两行,这表明是留空待补,即要补成前为散文评语后以标题诗作结的定式,显然批写成此等定式,并非易事,只得留空待补。特别要请诸位专家注意的是,标明标题诗的提示语“诗云”在回目的前边,那就铁证了标题诗是与回前评合为一个整体的,这些诗就不是属于小说本体的入回诗,而只能是评中诗,入回诗写在回目之前是不可思议的。既然评中诗是曹雪芹所写,其评语自然也是他写的。这种体例,我们还能在《庚辰本》中得到印证。
  《庚辰本》第二分册扉页目录页的反面用朱笔抄了应该系于第十三回回前的批语,该页既有散文批语,又有标题诗。今引如下:
  此回可卿梦阿凤,盖作者大有深意存焉。可惜生不逢时,奈何!奈何!然必写出自可卿之意也,则又有他意寓焉。荣宁世家未有不尊家训者。虽贾珍尚奢,岂明逆父哉?故写敬老不管然 后恣意, 方见笔笔周到。
  诗曰:[标题诗] 一步行来错,回头已百年。古今风月鉴,多少泣黄泉!
  《庚辰本》未分开的第十七十八回的回前批是墨笔批写的:
  此回宜分二回方妥[批语]
  宝玉系诸艳之贯,故大观园对额必得玉兄题跋,且暂题灯匾联上,再请赐题,此千妥万当之章法。
  诗曰:[标题诗] 豪华虽足羡,离别却难堪。博得虚名在,谁人识苦甘?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书名]
  第十七至十八回[回次]
  大观园试才题对额 荣国府归省庆元宵[回目]
  话说秦钟既死,宝玉痛哭不已。……
  《庚辰本》第二分册扉页目录反面的那一条是后来补录的,是朱笔评语,散文批语与标题诗同字体,同朱色,两者显然是同一整体。我们不能设想该抄在正文前的入回诗竟然抄在分册扉页目录的反面。而《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的回前状貌更清楚——回前散文评语、标题诗都在回次、回目之前。自然,“豪华虽足羡”只能是评中诗而不是入回诗。
  由以上诸例,我们可以看出,《甲戌本》第二回的回前评的状貌,即前为散文评语、后以诗结束,是《石头记》早期评语的一种定式,也显然是那位评批者努力追求成每回的定式,因此,人们就称《甲戌本》第二回中的七绝“一局输赢料不真”为第二回标题诗。但是,人们感到奇怪的是,这种定式,在《甲戌本》竟是从第二回开始,而不是从第一回开始的!我们将《甲戌本》的第一回与《庚辰本》及其它脂本的第一回比较,发现《庚辰本》的第一回有回前批,而《甲戌本》的第一回没有回前批,却比别的脂本多出五页“凡例”。关于这一点,冯其庸先生等老一辈学者经过研究指出,《甲戌本》凡例的第三条正是由《庚辰本》第一回的回前评语的修改而移来的。而笔者则发现《甲戌本》的第一回正文中是有第一回的标题诗的!这首标题诗出现的地方是:
  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钗》并题一绝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既然这首诗也是曹雪芹写的,也被脂砚斋认定为“此是第一首标题诗”,在《庚辰本》的第一回又是有回前评的。而第二回中的标题诗“一局输赢料不真”也是曹雪芹写的,这样,这首“满纸荒唐言”诗原该在第一回的回前批中就是显而易见的了,一如上文列举的其它章回一样。其散文批语自然就是《庚辰本》第一回的回前评,于是我们就可以恢复《甲戌本》的底本的第一回回前评语的状貌了:
  第一回[回次]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回目]
  [回前评]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今因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之须眉,诚不若此一干裙衩哉。实愧则有余,悔又何益,是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裤之时,钦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天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这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伤我之襟怀笔墨。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衬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以悦世人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此回中凡用梦用幻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散文评语据《庚辰本》略校]
  诗曰: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各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第一回正文开始]
  这就是《甲戌本》第一回底本原样!笔者相信诸位专家学者同意笔者所作的技术复原。
  以上各例可以得出两条明确的结论:第一,标题诗是属于回前评的;第二,回前评中诗是曹雪芹写的,因此,回前评也是曹雪芹写的。至此,雪芹为《石头记》评批者,不容置疑。
  曹雪芹是否既是作者又是评批者呢?只要我们回视上引诸条批语即可看出,评批者曹雪芹是在以第三者的身份体会、思索、揭示作者的写作手法,丝毫看不出他在自著自评,自吹自擂。因此,曹雪芹只能是《石头记》的评批者,而不是《石头记》的原作者。
  二、曹雪芹是《石头记》的披阅增删的整理者
  曹雪芹的披阅增删的整理者身份是他死后遗稿的另一个整理者客观叙说的。这一段文字对于小说本体说来则是后添的衍文。这段文字及其前后文是这样的:
  [1] ……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的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来至峰下,坐于石边,高谈快论。……此石听了,不觉打动凡心,也想要到人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但自恨粗蠢,不得已便口吐人言,向那僧道说道:“大师:弟子蠢物不能见礼。适间二位谈那人世间荣耀繁华,心切慕之……如蒙发一点慈心,携带弟子得入红尘,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自当永佩洪恩,万劫不忘也。”……二仙知不可强制。乃叹道:“此亦静极思动,天中生有之数也。我们便携你去受享受享。……我如今施佛法助你助,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你道好否?”石头听了,感谢不尽。那僧便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将一块大石,顿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可佩可拿。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体倒也是个宝物了,……携你至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那僧……说着便袖了这石,同那道人飘然而去,竟不知投奔何方何舍。
  [2] 后来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才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空空道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我纵抄去,恐世人不爱看呢!”石头笑答道:“……所以,我这一故事……亦令世人换新眼目。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我师意为如何?”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
  [3] 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此处有一朱批:此是第一首标题诗]
  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4] 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按那石上书云:当日地陷东南……
  引文[3]的黑体字部分就是叙述曹雪芹“披阅、增删、纂目、分回”,是改编整理者。以前人们认定曹雪芹是《石头记》作者的时候,是说那是曹雪芹为逃避清朝当局的文字狱才故意把自己的创作说成“披阅增删”者,这种说法十分勉强的。假如当局确实要找《石头记》作者的麻烦,显然会从文中的“披阅增删”的曹雪芹入手,顺藤摸瓜,查清“披阅增删者”就是创作者而难逃文网的。
  而经笔者仔细研析,发现这段黑体字不是原稿所有,而是后人添衍,且是曹雪芹死后添衍的,既然是曹雪芹死后,别人说他“披阅增删”,就只能是真的“披阅增删”而不是创作的假托,因为我们找不出别人在曹雪芹死后要剥夺曹雪芹著作权的理由。
  我们先从文章结构的角度来证明这段文字是衍文。笔者将引文分为四个自然段,另加编号。这第[3]段黑体字部分就是非小说正文的本体,是后衍之文。若将其除去,则第[1]第[2]、[4]三段榫合而成一体,复为原状。
  第[1]自然段讲小说主人公贾宝玉的前身的故事,即女娲补天遗石通灵石下凡记。第[2]自然段是通灵石下凡复归大荒山青埂峰下,自在巨石上刻下“石头记”以记下了下凡经历,此仍是小说的本体,因这一段仍是第[1]段神话楔子的余绪,写的仍是小说的“典型环境”大荒山青埂峰,写了上节出现的“小说人物”——石头,写了小说中的神话人物——访道求仙的空空道人,写了空空道人与石头的对话。检阅抄录石上所记之文的是空空道人,把“石上所记之文”的“石头记”改为“情僧录”的也是空空道人。所以这一节的结束处必须在“情僧录”处。总之,这段仍是小说正文本体。
  而第[3]段黑体字部分讲的是,曹雪芹的“披阅增删”,作者的亲友题签,脂砚斋定名,是现实生活中的事,与上文是根本不同质的,因此是衍文。既是后人添衍的文字,就可以删去。删去以后,第[4]自然段“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按那石上书云……”就直承第[2]自然段的末尾“改‘石头记’为‘情僧录’”处,即如下文状貌:
  ……因有个空空道人……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一看,原来是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空空道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我纵抄去,恐世人不爱看呢!”石头笑道:“我这一故事……亦令人换新眼目。……我师意下如何?”空空道人听如此说,……将“石头记”再检阅一遍……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按那石上书云:当日地陷东南……
  原文是这样的吗?正是如此——“※”后的“出则既明”,意思是“‘石头记’出处就已经明白了”,“‘石头记’的出处”在哪里?在那石上!故又接着说“且看石上是何故事。按那石上书云:当日地陷东南……”就直接向人叙述那“石上所刻”的“故事”——“石头记”。因此,删去这[3]段衍文,[1][2][4]完全榫接无痕。显然,批者亦觉得添衍了这一段,读者或许会莫名其妙。于是在“按那石上书云”之旁侧,有一条朱笔批语:“以下系石上所记之文。”这是批者提示:此处紧承的是空空道人看到的青埂峰下的石上所记之文。
  由此可知,那段文字确确实实是衍文,确确实实是后人添衍的。添衍者是煞费苦心的,是找准切口的,也找在出现“书名”的地方,几乎看不出破绽!——但确确实实是衍文。
  这段文字可能是甲戌年写下的吗?绝无可能;而是后人添衍,属追记补记性质。
  上文恢复《甲戌本》底本的第一回的回前评原貌时,知道这段文字中的“满纸荒唐言”诗原是第一回回前批中的标题诗!而今竟然移到衍文之中,这段文字之后来添衍又得一证。
  那末,这段文字是什么时候添衍的呢?是在曹雪芹“披阅增删”未完成的死后。因为在这一段文字中,有一个题“风月宝鉴”的孔梅溪,孔梅溪的生平告诉了我们他题“风月宝鉴”的时间。孔梅溪是曹寅的老师、同僚、好友熊赐履的外孙。曹寅既与熊赐履是世交,孔梅溪之接触曹寅后人创作的《石头记》并题签评批完全是情理中事。
  吴恩裕及李昕先生对孔梅溪的家世生平作了艰苦的考索。他们考出孔梅溪又名孔继涵,他是曲阜衍圣公之后,是孔子的第六十九代孙,又是熊赐履的外孙。吴恩裕先生考知,孔梅溪出生于乾隆四年,即公元一七三九年!那末,其在乾隆十九年甲戌时一七五四年才十五岁!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能参与《石头记》的题签吗?这种交游方式可信吗?
  今更从李昕先生的文章中知悉,孔梅溪第一次到首都北京的时间远在甲戌年以后。因此,说孔梅溪在甲戌年时接触到《石头记》是根本不可能的。
  孔梅溪曾有《因居记》一文,其中写道:
  丁丑冬移居东城弊庐东偏,本陶氏故宅……后十有四年,释褐官京师……
  这段文字是孔继涵梅溪自己考中进士后回忆自己赴京移居、及第、入仕情状,所以他的移居显然是从由家乡曲阜到北京开始的。因此,李昕先生斩钉截铁地下了断语:
  据已知的文献材料记载,孔继涵到京师的最早年份为乾隆二十二年的春天。
  丁丑年迟甲戌年三年!那末,甲戌年前的孔梅溪题签“《风月宝鉴》”的事可能存在吗?因此,孔梅溪的乾隆四年出生,甲戌年时十五岁,丁丑年才到北京这几条史实,都铁证了“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系年“甲戌年”是不可能的,这“甲戌”二字必是误文。此“甲戌”二字当是“甲申”二字,一经调换,则完全畅达。甲申为一七六四年,其时雪芹已死,而孔梅溪二十五岁,在京城交游渐熟,为《石头记》题签才合乎情理的。
  梅溪是孔继涵的号,他在《石头记》上留下一条批语也是署“梅溪”的——“不必看完。见此二句即欲堕泪。梅溪。”此批语气苍迈,怎么可能是十五岁的小孩的口吻?古人的“号”,是成人后使用的,在末成年的十五岁用梅溪题签,也显然是不合常理的,在京城待了十余年,有了交游圈,用号题署方合常理。因此,这段衍文显然是曹雪芹死后他人添衍的。这“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中的“甲戌”当为抄误之词亦明矣!
  那末,请大家思考:既然“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不是曹雪芹自己说的,而是曹雪芹死后他人说的,那末曹雪芹的“披阅、增删、纂目、分回”,即编辑整理《石头记》只能是真实的!人们无法解释,别人在曹雪芹死后,会以“披阅增删纂目分回”的幌子去剥夺他的著作权。总之,此段中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只能是真实的叙述,曹雪芹只能是《石头记》的披阅增删者!
  三、脂砚斋批语说曹雪芹是“披阅增删”者
  当年戴不凡等先生撰文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权,持反对意见者莫不以脂批为证据,反驳戴不凡的观点,认为曹雪芹的著作权是脂砚斋批语所证实的。事实果真如此吗?脂砚斋包括畸笏叟到底是怎样叙述曹雪芹与《石头记》的关系的?这些批语的本质含义到底是什么?
  现在我们讨论脂本上关于“曹雪芹与《石头记》”关系的所有批语,看脂批的本意究竟是什么。有以上的叙述作铺垫,相信专家学者会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先看第一条: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忆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尔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申八月泪笔。 《甲戌本》第一回眉批
  首先应当辨清这条批语所针对的对象,从表面说,是针对小说的正文的;此前的红学家也是这样认识的。我们必须纠正这种错误的认识!——不是!批语的第一句是“能解者方有心酸之泪”,是针对标题诗最后一句“谁解其中味”的,而这首标题诗上文通过论证,已经恢复为第一回的回前批中的标题诗,因此,此诗不是批小说正文,而是批第一回的回前批的!第一回的回前批的标题诗的作者是曹雪芹。理解了这一层,再去解读这条批语就迎刃而解了。
  评者评这一首诗时,先在诗下注上一笔:“此是第一首标题诗 。”这就告诉大家,这首诗原先在第一回的回前批中的,现在是被人移改在此。
  你评者曹雪芹说“谁解其中味”,说得好!这个“能解者”不是别人,就是你这个评者兼披阅增删者曹雪芹!也就是说,这位批者首先把曹雪芹定位于“能解者”,什么是“能解者”?就是深切理解该书的旨趣壶奥的读者!“能解者”是不是原作者?不是!能不能理解为原作者?不能!只有在非正规场合,在玩“脑筋急转弯”时,才能把“能解者”考虑成作者。在这位批者十分悲痛地怀念已死的曹雪芹时,决不会开这个玩笑的!举例说,当我们在庄重地讨论鲁迅的《阿Q正传》和茅盾的《子夜》的时候,是不会有人说,我们都是未解者,鲁迅才是《阿Q正传》的能解者,茅盾才是《子夜》的能解者的!此批的含义也正是如此!批者既把曹雪芹定位为《石头记》的能解者,就彻底否定了他的著作者身份!
  那么,“哭成此书,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又作何解释?这个“书未成”,即实指衍文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整理未完成!而不是指创作未完成!
  这条批语里,至少还有三处证明着曹雪芹不是原作者。请再看:
  ……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忆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
  在这段文字里,出现了一个“芹”,一个“石兄”,一个批者“余”。“芹”是雪芹;“余”是批者;而“石兄”呢?容笔者先问高明:此“石兄”能否与“芹”在内涵上重合?显然不能重合的,在说两个人!这个“石兄”才是原作者!即青埂峰下的顽石,“作者——宝玉”之互化体。“石兄”被脂砚斋、畸笏叟视为作者,每有批语作证。假如我们把“芹”看作“石兄”,这段批语就不知所云了。这段批语的含义是批者脂砚或畸笏要把曹雪芹没整理完而死的不幸消息告诉给已经石归山下的原作者“石兄”,——这“问石兄”,就是问:曹雪芹未完成书稿的整理而逝世,将再托付谁去完成书稿的整理大业?批者又因未遇当年袖石下凡的引路人癞头和尚而遗憾!这难道不是最通达的解释吗!这能证明了曹雪芹是作者吗!
  最后两句话也是否定曹雪芹原作者的证据:
  今尔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申八月泪笔。
  人们常说,红学史上有一芹一脂的佳话,“一芹”为作者,“一脂”为批者,此说差矣!
  首先请问什么才是“是书有幸”呢?对于那些如同《石头记》那样整理未毕,付梓未成的书,指的是有人续成、整理、修改,并使之流传,这才是未成稿书的最大的幸事。这“续成、整理、修改,并使之流传”的工作当然不是原作者自己可以作的,因为原作者已死,这“续成、整理、修改,并使之流传”者只能是后来的整理者。例如,我们说《汉书》有幸,是说班固未完成的《汉书》有他的妹妹班昭续成而流传。因此,“《汉书》有幸,是幸有班昭续成流传。”这句话是正确的;而“《汉书》有幸,是幸有班固创作”,这句话就不通!今知《石头记》为一部没有写作完整理毕的书,上文我们又指明曹雪芹是披阅增删者,再去品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的含义,不是指再出一个能完成“披阅、增删、纂目、分回”的人吗?也就是说,再出一个像曹雪芹一样擅长续书、整理、修改的人,这书就太幸运了。
  今把这条长批按语体叙述且补足言外之意,以供诸位专家审鉴:
  能理解《石头记》旨趣壶奥的人才有“辛酸”的眼泪,你曹雪芹才是这样的人!你流着“辛酸泪”去整理别人的《石头记》原稿,壬午除夕,书稿没有整理完毕,你也流完眼泪病逝了!我常常哭雪芹你,眼泪将要流尽,生命将要离世。我曾想到青埂峰下寻觅魂归道山的作者石兄,把雪芹没有来得及整理完《石头记》的消息告诉他,询问如何处置因雪芹逝世而丢下的没有完成整理的残稿。可是遇不上引见的癞头和尚,多么怅惘遗憾啊!从今以后,只盼望老天爷能再降临一个像雪芹一样擅长于续写整理残稿和像脂砚斋一样擅长评批的人,完成《石头记》的整理评批大业,这《石头记》该多幸运啊!这就是我们在九泉之下想了却的最大心愿!
  现在我们再讨论曹雪芹对《石头记》的著作权持肯定说者最“有力”而常用的一条批语,这条批语是针对曹雪芹“披阅增删”那段话的:
  若云曹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
  《甲戌本》第一回眉批
  以往人们把那“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一节文字认定是“作者”曹雪芹自己写的时候,人们就认为这条批语是在揭穿“作者”曹雪芹的隐瞒自己作者身份的“烟云模糊法”,那么现在呢?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不是曹雪芹写的!而是曹雪芹死后的他人写的!也就是说,此批明明说那个玩弄“画家烟云模糊法”的人即是撰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的人!
  先容笔者敬问高明:在开头至此的楔子这段文字里,能看得出是曹雪芹写的吗?有曹雪芹写楔子的蛛丝马迹吗?没有!我们可以说,从开卷至此的文字中,没有一丁点儿透露有曹雪芹写的证据!那么,我们再思考“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写?”的含义,这个“作者”能与曹雪芹联系起来吗?显然不能。
  我们要破解“开卷至此撰写楔子”的人,首先破解批者要为什么强调“开卷至此这一段楔子”呢?原来,《甲戌本》的楔子与别的脂本的楔子有了极大极大的不同的!一、变化了体式;二、增加了段落;三、增加了字数。总之,《甲戌本》的楔子是有人作了很大的增加改动了!所以,批者才劈头问道“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的?
  《甲戌本》楔子到底有哪些变动?“楔子”是指正文第一页第一行书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到小说第一回的“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今影行《甲戌本》与《庚辰本》的楔子作一比较。
  《甲戌本》的楔是十四页半,《庚辰本》楔子是六页半。《庚辰本》楔子计有文字1795字,而《甲戌本》楔子则为2747字!也就是说,开卷至此的楔子,《甲戌本》比《庚辰本》多了近一千字;或者说多了二分之一强!特别请注意,《甲戌本》的状貌即体式是独异于所有脂本程本的。那末,为什么《甲戌本》独多了近一千字呢?就是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开卷至此重撰楔子”的人,他变动了体式与增多了文字,其具体所指:
  一、增添“吴玉峰题曰《红楼梦》”等“九十五字”;
  二、一僧一道来到青埂峰席地而坐后独多了“四百余字”;
  三、把第一回的回前批撤去,改写扩大成“凡例”,把曹雪芹的第一回回前评中的标题诗“满纸荒唐言”插入正文中。增添了“凡例”后的七言律诗“浮生着甚苦奔忙”等等!
  四、揭示这段文字“曹雪芹披阅增删”的![说明:第一条说的增添“九十五字”,是针对原底稿说的,今见的《庚辰本》已是庚辰年后的过录本,已经逐渐添衍了文字,与本文说的“九十五字”作比较,缺的是第一句“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以及最后一句“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批者见到这个《甲戌本》楔子有了这么多的增加改动,改动部分又说“曹雪芹披阅增删”,他又深知增加改动的人——于是他就想要告诉读者,“披阅增删者”除了曹雪芹,还有你呢!所以,批语的开头“若云曹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即是指改动楔子体式,大幅度增加楔子的文字量的人!无须说得,作以上大规模改动的时间显然是在曹雪芹的“披阅增删”的未成而死之后!这个人怎么是曹雪芹呢?这个人在批者看来,是抛出曹雪芹而隐瞒自己也曾经作了“披阅增删”的人!
  先说这个人不是曹雪芹,仅举出“凡例”的开端部分即可一目了然: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也;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然此书又名“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系某某。及至红楼梦一回中,也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此段引文可以看出,增撰楔子的人充分肯定了“红楼梦”、“石头记”、“风月宝鉴”作为书名的合理性,而对曹雪芹所题的“金陵十二钗”则甚为不以为然!极为勉强地为其圆说,这个增撰楔子的人自然不是曹雪芹,曹雪芹怎么会自己否定自己的题名呢!
  那末,“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之谁究竟是谁呢?这个人是脂砚斋,批写这条批语的人就是畸笏叟!这就为我们彻底搞清这个问题找到了钥匙。
  这条批语正是畸笏叟批写的。第十五回,写到贾府以铁槛寺作为家族亡者灵柩的寄居之处时,《庚辰本》上有这样一条批语:
  《石头记》总于没要紧处闲三二笔写正文筋骨,看官当用巨眼。不为瞒过方好。壬午春。
  这条批语是畸笏叟批写的。我们仔细统计畸笏叟批语署名署日期的状貌,知道:署壬午年的批语共有四十四条,同时署畸笏或畸笏叟的有十二条,既署壬午春或壬午季春的有三条。所以这条署“壬午春”的是畸笏叟批写的。而我们讨论的批语中“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与此批中的“看官当用巨眼,不为瞒过方好”的用词与语气完全一样,所以,“若云曹雪芹‘披阅增删’”一批也是畸笏叟批的。
  这条批语既然是针对“披阅增删”的,当然是批在曹雪芹死后。这条批语有嘲谑取笑的成分,当然不是针对已经过世的曹雪芹的。这条批语当然针对“开头至此写楔子的人看的”,是与这个人戏谑呢。这种方式前不远处还有过:
  开卷一篇立意真打破历来小说窠臼,阅其笔,则是《庄子》、《离骚》之亚。
  斯亦太过。
  这第一条批语说“开卷一篇立意”,上一批语是“开卷至此一篇楔子”这不是畸笏的口吻与词汇吗?因此,这条批语是畸笏的。第一条批语与第二条批语构成了回应式关系,这个回应者自然就是“开卷至此楔子”的撰写者。其时曹雪芹已死,因此,此人是脂砚。所以,他谦虚地说:斯亦太过。
  因此,我们讨论的那一条批语“若说曹雪芹‘披阅增删’”也正是畸笏批与脂砚看的!
  当年胡适先生以为《石头记》全书,当然含第一回中“曹雪芹批阅增删纂目分回”为曹雪芹自己所写,才作出此批可“戳穿”曹雪芹的隐讳、恢复其“创作”地位的判断,而今摆出一系列“楔子”在曹雪芹死后增改的证据,此“若说雪芹‘批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之“谁”,还是曹雪芹吗?难道不是哪个曹雪芹死后的增改者吗?
  今我们将此条批语用语体叙述并补上一定的言外之意:
  如果说这里写上了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话语,那么,我先请问:小说开头至此作了重大“增删”的楔子又是谁写的呢?你这个撰写开头至此的楔子的作者不是太狡猾了吗?这正是撰写“开头至此”的楔子者的烟云模糊法,读者诸君千万不要被这个抛出“曹雪芹披阅增删”说的人瞒过去,才是好眼力。
  显然,这条批语里是看不出曹雪芹是《石头记》的原作者的。今将涉及曹雪芹“写”《石头记》的批语全部予以辨析。先看以下两条: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甲戌本》第十三回回后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甲戌本》第一回孔梅溪题《风月宝鉴》上眉 ...
  第一条为畸笏所批;第二条为孔梅溪所批,申述所以题《风月宝鉴》为书名的原由的。
  关于第一条批语,也是历来被认为是曹雪芹创作《石头记》的“铁证”的。显然,持此论者把“用史笔”的“作者”与被命删去“天香楼”一节的曹雪芹视如一人了。其实不是这么一回事,原作者是原作者,删改者为删改者。其时原作者已死,删改者曹雪芹正在整理,所以畸笏叫他把秦可卿的死,由“淫丧”改为“病死”。这里只说一条证据。
  这里删改要点是要把秦可卿生病、且生不治之症的信息预伏于前面的某回里,改变秦可卿在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中预伏的淫行败露、终至自缢的设计。那么,奉畸笏之命的曹雪芹是从那一回开始改写的呢?是从第十回“张太医论病细穷源”,此回写秦可卿生病,许多医生诊病不着边际。独张友士谓其不治之症,下面是他与贾蓉的对话:
  “大奶奶这个诊候可是那众位耽搁了。如今既是耽误到这个地位,也是应有此灾。”……贾蓉看了说:“高明的很。 还要请教先生这病与性命终究有妨无妨?”先生笑道:“大爷是最高明 的人,人病到这个地位,非一朝一夕的症候了。这药,也要看医缘了。依小弟看来,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总是过了春分,就可望痊愈了。”贾蓉也是个聪明人,也不往下细问……
  《庚辰本》
  这一段话,张友士的“可是众位耽搁”,“应有此灾”, 暗示秦可卿是不治之症;当贾蓉“问可治不可治”这一尖锐的问题时,张答“大爷是最高明的人”是说刚才的话中你自去体会;“人病到这个地位,非一朝一夕的症候”,再次强调不治;“今年一冬是不相干”,是说年前不死;“总是过了春分”句,即是熬不过“春分”,这是医生说死的讳语。“贾蓉是个聪明人,也不往下细问”是表示充分理解了张友士的话,知是不治之症。而第十三回写秦可卿病死的时间正是照应张友士的话的:
  这年冬底林如海……身染重疾写书特来接林黛玉回去。……贾母定要贾琏送她去仍叫带回来,……贾琏与林黛玉……登舟往扬州去了。
  以上第十二回末
  话说凤姐自贾琏送黛玉往扬州去后,心中实是无趣……这日夜间正和平儿……屈指算行程该到何处,不觉已交三鼓……只见秦氏从外走来……
  以上第十三回回首
  均引自《庚辰本》
  可见秦可卿正是死于冬末春初,与第十回张友士的暗示完全契合。这就说明了曹雪芹遵照畸笏叟的指令将秦可卿原文“淫丧”改成“病死”,是始于第十回,那么,这与“原作者”与“改作者”有什么关系呢?
  笔者认定曹雪芹是《石头记》的“整理者”,但不否定《石头记》的作者是“曹家人”,即《石头记》的原作者是曹寅的儿子,而整理者是曹寅的孙子。在地五十二回,晴雯为宝玉病补雀金裘,直补到次日凌晨“自鸣钟已敲了四下”处,《庚辰本》有双行夹批:
  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法,避讳也。
  可见,那个原作者是避曹寅的讳的。然而刚才我们论定必然为曹雪芹改稿的秦可卿起病到病死的这几回里,不避“寅”字的!在上文引张友士与贾蓉的谈话处,先有一段张友士的对脉息的分析,这里不避“寅”字:
  ……肺经气分太虚者,头目不时眩晕,寅卯间必然自汗……
  最合理地解释这“寅”的彼避此不避的情况,显然是原作者是曹寅的儿子,应当避;作为孙子的曹雪芹不必避。
  笔者不否认,在八十回中,出现“寅”字的不仅仅在第十回,还另有三见:一是第十四回,写凤姐“寅正便起梳洗”;二是第二十六回薛蟠把明代画家“唐寅”错看成“庚黄”;三是第六十九回,天文生对贾琏说,尤二姐“明日寅时入殓大吉”。众所周知,曹雪芹是原有一本专叙风月文字的《风月宝鉴》,薛蟠宴请冯紫英、宝玉,导致第二十八回冯紫英回请,说酒令“女儿悲愁喜乐”就是十分风月的文字,尤二姐的文字也是十分风月的文字,这正是曹雪芹整理时加进《风月宝鉴》的东西。至于第十四回的“寅”字,正是曹雪芹改作与原作的磨合之处,完全可能属于曹雪芹改作的范围之内。而且我们有理由和证据证明,在我们确定曹雪芹删除改写的第十回至第十三回里,曹雪芹是插入了他的《风月宝鉴》的风月内容的,那就是贾瑞的故事——贾瑞调戏凤姐,被凤姐捉弄,正照风月鉴。在整个《石头记》中,讲到“风月宝鉴”的,就是贾瑞的故事,这就愈加证明这几回的文字是曹雪芹的手笔。人们此前常说的曹雪芹在将《风月宝鉴》改为《石头记》的过程中,是使文字变得雅洁起来,笔者认为要重新认识,事实可能正相反,恰是加进了他的《风月宝鉴》的不洁文字,而恰恰不避“寅”字几处又多“风月”的文字,应当正是曹雪芹添改的!所以,这两条批语是不能证明曹雪芹是《石头记》的原作者,恰恰证明了是《石头记》的改作者。再看以下几条:
  1、至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
  2、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
  《甲戌本》第一回批贾雨村“未卜三生愿”批语
  3、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畸笏叟。《庚》第二十二回末
  4、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庚》第七十五回前
  以上四条均讲《石头记》中的诗与曹雪芹的关系,故放在一起讨论。
  第一条批语所针对的标题诗“一局输赢料不真”早已讨论过,是批中诗,此批指明诗是曹雪芹写的,正好证明了曹雪芹是《石头记》的评批者。
  第二条的标点有不同的断法,先作介绍,再作辨析:
  甲、……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
  乙、……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
  笔者赞同乙式,“余谓雪芹撰此书中”是“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之省,文言行文省介词“于”是极为常见的。赞成甲式标点,以为其中赫然在目的“雪芹撰此书”是曹雪芹著作权的证明,是有待商量的。综合以上四条关于曹雪芹与《石头记》中诗词的关系,我们得到的是这样的结论:曹雪芹长于诗词,他被披阅整理圈内人委以修改创作诗词的重任。
  我们不妨作这样的思考:假如小说本体“散文”含“诗词”本是一人创作,传文显然并已传诗,则无须再说“亦有传诗之意”的叠床架屋式的赘语;只有原作者只是传文,另有一人是写诗的,才能表述为“余谓雪芹撰此诗中,亦有传诗之意”。
  再看其中“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是十分费解的,感到莫名其妙的,现在我们可以理解了,因为有了一个长于写诗且借机“传诗”的曹雪芹同意捉刀写诗,以致“后文香奁闺情”中的诗词“皆不落空”。否则,是无法解读这条怪批的。
  关于第二十二回后的那条批语,也曾引起种种歧见与误解的。有人以此佐证曹雪芹的著作权,有人则以为曹雪芹只创作或整理到第二十二回,其实都不是。
  批语说“此回未成而芹逝矣”的“未成”,指贾府几个重要人物——宝玉、黛玉、宝钗的谜诗未补成。今存《庚辰本》已叙写贾环、贾母、贾政、元春、迎春、探春、惜春的谜诗,显然,必须应有宝玉、黛玉、宝钗的谜诗。作为《石头记》第一层面的主人公宝玉、黛玉、宝钗的谜诗,要求更高,难度更大。既要与他们的第一层面的主人公的角色地位相称,还须当高人一筹,又要符合他们的性格,切合他们的命运结局。因此,即使吟诗为“平生所长”的雪芹也只好暂时措手。在贾府诸人谜诗的批语中,有一条批语发人深省,可帮助我们判断谜诗确系曹雪芹所补。下面是贾环的谜诗及其脂批:
  大哥有角只八个,二哥有角只两根。
  大哥爱在床上坐,二哥爱在房上蹲。
  [庚辰本批语]
  1、可发一笑,真环哥之谜。
  2、难为了作者摹拟。
  3、亏他好才情,怎么想来。
  贾环的谜诗的批语充分说明了摹拟小说人物写诗词是极为不易的。贾环是一个顽劣、委琐、鄙下的形象,因此,此谜一出,众人都未猜着,以表示他编得不像,而又恰是作者编得像了--符合贾环身份!后贾环自己说出,众人一笑。于是有了这三条批语。而其中的第三条批语,恰证明了谜诗与回前评中的标题诗是一个人编的!我们应当记得对第二回回前批中曹雪芹的标题诗“一局输赢料不真”一条脂批:
  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
  比较两条批语,评价的都是“诗”,上引第3条说是“好才情”,这条说是“才情长”,这不是在评一个人的诗吗?这个人不就是曹雪芹吗?那个在回前批中写标题诗和在小说正文中捉刀写诗的不都是曹雪芹吗?这不就是通过别人的小说传自己的诗吗?这不就是“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的本质含义吗!也因此,第七十五回专等曹雪芹补宝玉贾环贾兰的中秋诗的批语,与上文同例,是等一个专门的诗词捉刀人。
  综合以上四条关于曹雪芹与小说中诗词关系的批语,给我们的结论是,《石头记》原稿的诗词韵文很少或者较差,不能达到按头制帽以丰富人物形象的作用,而曹雪芹接手披阅增删以后,圈内人深知曹雪芹诗词韵文方面的才华,于是委托他重新改作诗词,增作诗词。
  最后剩下的一条含有“雪芹”字样的批语是:
  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共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
  此条中“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 的意思不过说了曹雪芹另题“金陵十二钗”的依据,这句批语的口吻,完全把曹雪芹定位于“读者中的题名者”,他依据着小说原文第五回中的“红楼梦十二曲”吟咏“金陵十二钗”命运的曲子,才想到题“金陵十二钗”新书名的!假如曹雪芹是《石头记》原作者的话,叙述他的重新题名的语气岂是这样!应当诸如:雪芹之另名“金陵十二钗”者,盖深得意于“红楼梦十二曲”也!又或如:雪芹之又题“金陵十二钗”者,盖属意于“红楼梦十二曲”也!总之,假如曹雪芹是原作者,原书名“石头记”必是他取的,这“金陵十二钗”是重新题名,必用“新题”、“另名”、“又题”“又名”之类的词语,今只用“题曰”,应当说明他只是非原作者的整理者的题名。上文曾引的“凡例”的撰写者对曹雪芹题“金陵十二钗”的评价,也可帮助我们判断曹雪芹究竟是原作者还是整理者。今引全被省略的部分: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收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及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凡例”是撰写者对《红楼梦》、《风月宝鉴》、《石头记》、《金陵十二钗》四个书名的内蕴评价!省略部分“凡例”对前三个题名——《红楼梦》、《风月宝鉴》、《石头记》——都作了充分的肯定,认为题名有据,所谓“皆有点睛”。惟独对《金陵十二钗》大有微词!两次用了转折连词“然”——见引文加点处。下文用了极为勉强的话:“及至……亦曾”等等。
  假如曹雪芹是原作者,这“凡例”的作者能如此“无礼”吗?能用得着他“说三道四”吗?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而“凡例”的撰写者所以如此者,实在是因为他深知曹雪芹不是原作者,而只是一位“披阅增删”者,才对他的新题名提出贬损的意见!这难道不是最切合本来面目的理解吗?
  以上都是《石头记》脂本上最原始的最直接的记载曹雪芹与《石头记》关系的材料,记载曹雪芹“写”《石头记》的材料。经我们的分析,乃得以知晓:这些“写”,并不是创纂意义上的创作,而只是“披阅增删”意义的整理。
  试举一例:五十年代的曹禺先生把巴金先生的长篇小说《家》改编成电影,假如有人问曹禺先生的孩子:“你父亲在家写什么?”答曰:“写《家》。”众所周知,曹禺只是电影《家》的改编者,这个孩子的回答有似于脂批中叙述的“曹雪芹写《石头记》”。
  有清一代直至当今把《石头记》的著作权奉送给曹雪芹,盖因那位原作者坚决不愿留名,而脂砚斋与畸笏叟对曹雪芹实质上的“披阅增删”作了模糊的叙述,才导致天大的误会!
  必须充分注意这么一个客观事实,即现在已知确定无疑与曹雪芹的生前有密切交往的敦诚兄弟的诗文集子中,虽然有多处记载与曹雪芹的交往,却没有一条说曹雪芹创作《石头记》的!这不能用不屑记,漏记去解释,而是敦诚兄弟确知曹雪芹不是《石头记》的原作者!
  而永忠、明义他们作为最早记载曹雪芹写《石头记》的人,偏偏我们没有找到他们与曹雪芹有交游的记载。这是发人深省的。盖他们的记载出于传闻,出于与今人一样的对脂砚斋畸笏叟批语的误会。
  曹雪芹时期或曹雪芹稍后时期也有客观的记载的:
  旧闻有《风月宝鉴》之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
  裕瑞《枣窗闲笔》
  《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
  程伟元《红楼梦•序》
  这些记载或属正确,或属客观。可见,其它一些笔记中的记载,把曹雪芹说成是《石头记》的作者,正在于原作者坚决不留名,脂砚斋畸笏叟留下含义模糊的批语的缘故。
  其实袁枚《随园诗话》里一条半对的记载,给胡适改成全错,分列如下:
  康熙间,曹楝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
  袁枚原记 其子雪芹
  改法一 其孙雪芹。
  改法二 其子XX。
  现在的红学家都取第一种改法,笔者以为第二种改法才是正确的。作为曹寅的邻居晚辈的袁枚,写《红楼梦》者是曹寅其子其孙是清楚的,只是将孙名移作子名罢了。关于曹颜原作《石头记》的论证,容下文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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