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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大亨.txt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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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美食大亨
作者:寻香踪
文案:
于路是个实诚青年,捡到三无人员之前,他的人生目标是还债、养孩子,捡到之后,就变成了还债、养孩子、饲养三无人员,歹命啊!
三无人员还很不好饲养,嫌这个咸了那个老了。白吃白喝还嫌东嫌西,有本事自己来!
美食大亨变身为小摊伙计,且看他怎么抓住食客的胃、抓牢饲主的心。
本文又名《美食大亨落难记》,《乞丐王子》。
内容标签:
主角:于路,海轩
编辑评价:
小摊贩主于路捡到了一个失忆的流浪汉,结果发现对方身怀绝技,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征得服食客、打得跑流氓。小摊主跟着流浪汉阿海开启了美食旅程,从此吃香喝辣,迎来人生一个又一个意外的美好收获。
本文以朴素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充满生活气息的故事,讲述一个失忆的美食大亨和一个善良的小摊贩主的故事,美食和爱情并存,金手指适当,情节较作者前文进步明显,比较紧凑,读来使人欲罢不能。
第1章 第一章 奇怪的男人
那个男人在于路的摊子前溜达好几圈了,走过去,往左不到二十米远,又折返回来,往右走过不到二十米远,再折返,像个钟摆一样精准,来回摇摆着,眼睛则不断盯着他的摊子看,但就是不过来。
于路觉得那个男人非常怪异,他提起了警觉性,该不会是来讨债或者寻仇的吧?赶紧四处看了一圈,叫了一声在早点摊附近玩耍的侄儿:“阿冰,不要跑远了,赶紧回来吃饭!”
四岁大的小豆丁于冰站起来,将手里的小石子扔了,小手往身上扑了扑,跑过来:“阿伯,我饿了,要吃粿条。”
于路说:“去洗手。吃炒的还是煮的?”
于冰用袖子揩了一把鼻涕:“要粿条汤,要放很多鱼丸,这么多。”他还用两只胳膊努力在空中划了一个圆圈,表示鱼丸数量之多。
于路冲着于冰扬起了手,威胁他:“臭小子,不要用袖子擦鼻涕,下次再擦,我抽死你!你弄那么脏,谁给你洗?”
于冰没把他的威胁当回事,蹦蹦跳跳洗手去了。
这个时间已经快九点了,吃早点的客人也少了,还有一对情侣在吃粿条汤。平时的老主顾都来过了,于路估计没什么人来了,便煮了两碗粿条,给自己一碗,侄儿一碗。煮好后,他又抬头去看刚才那个行踪怪异的男人,已经不见了,他扭头四下里搜寻一圈,发现那人正和于冰蹲在水龙头边。于路脸上神色一变,扔了手里的东西赶紧冲过去,像母鸡护崽一样,将于冰抓起来护在自己身后:“你是什么人?想干什么?”
那个男人仰起头来,这人长了一张轮廓分明的脸,浓眉挺鼻,倒是一副好相貌,消瘦的脸庞湿漉漉的,下巴还在滴水,只是额头上有很大一块青紫色的淤青,左眉角到眼皮那儿有一条三公分长的鲜红伤疤,还是新伤,使他显得有些戾气。他没有说话,只是用乌黑的眼珠疑惑地看着于路。
于路看着对方,有些气短,他咽了下口水,喉头滑动了一下,护着侄儿慢慢往后退:“你到底是谁,想干什么?”这人不会是大弟于林的仇人吧,那个混账东西,尽给自己惹麻烦。
男人开口了:“老板,招工吗?”
声音有点含混不清,像是大舌头,但是于路听清楚了,他差点滑倒在地,这整的是哪出,自己一个街边的小摊子,还用得着招工!要是能找得起工人,他还用在街边摆摊!他扔下硬梆梆的两个字:“不招!”说罢拉着于冰匆匆地离开。
于路也听见了那声响,脚步顿了一下,于冰举着双手说:“阿伯,我手还没洗干净!”
于路只好拉着于冰回到摊子边,舀了桶里的水给侄儿洗手:“赶紧去吃粿条,给你放了好多鱼丸。”
于冰吸着鼻子,乐颠颠地去了。小小的人儿才刚比桌子高那么丁点,手脚并用爬上凳子,跪伏在上边开始吃早餐。透亮滑爽的粿条,热腾腾的漂着油花的清汤,炸得金黄喷香的蒜蓉,还有白胖滚圆的鱼丸,再缀着几片碧绿的枸杞叶子和几粒碧绿的葱花,令肚子饿了的小于冰胃口大开,他埋头唏哩呼噜先喝了一口汤,张嘴赞叹:“超爽!”这孩子正在学话,小人儿说大人话,听着特别有意思。
于路自己也洗了手,过来吃早饭,吃完早饭就该收摊了,回去准备一下,上午十一点左右再出摊,来卖蚝烙。
于冰呼哧呼哧吃了几口,吞下一个鱼丸子,两个黑亮亮的眼珠子转来转去,然后小声地对于路说:“阿伯,那个人是不是饿了?”
于路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先前看见的那个男人正在马路牙子边坐着,上半身伏在腿上,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前方,那儿有两条野狗在翻抢垃圾堆里的食物残渣。
于路严肃地说:“吃你的饭,不要管那么多!”他说这话的时候,那个男人正好扭过头来,直直地撞进于路的视线中,于路跟他对视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先败下阵来,收回了视线。他心里想,这人到底怎么回事,好端端的,怎么来向自己找工作,那么多店铺不去,跟自己一个小贩找什么工作啊,实在是古怪。真的不是别有居心?
于冰一会儿又说:“阿伯,那个人好可怜,都没有饭吃。”
于路说:“你怎么知道人家没有饭吃?”
于冰一本正经地说:“我昨天就看见他了。”
于路皱着眉头:“你在哪里看见的?什么时候?”
于冰说:“我昨天在阿荣家里玩,看见他阿公在骂那个叔叔是叫花子,还让他滚蛋。”
于路诧异地扭头去看那个男人,天蓝色的衬衫,深灰色的西装裤,脚上还穿着一双皮鞋,相貌堂堂,哪里像个乞丐,看衣着打扮根本就是个都市白领,不过仔细一看,身上确实有些脏,像是几天没洗澡没换衣服了。这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被抢劫了?看起来有点像,脸上还有伤,那就应该去报警啊,再不济也该去打电话叫家人朋友来接啊。
于冰仰头望着于路:“阿伯,我们给那个叔叔饭吃吧。”
于路看着侄儿纯真善良的眼神,心里叹了口气,你知道同情别人,有谁来同情我们呢。但是又不忍心让侄儿失望,唉,就当日行一善吧,想到这里,起身去下粿条。东南一带的人将用米粉、面粉或者红薯粉制成的食品都叫“粿”,粿条是用米粉等调成浆或蒸或烤出来的薄片切成的。
于路看见于冰放下筷子,麻溜地下了桌子,然后迈着小碎步跑到那个男人身边,不知道说了句什么,那个男人抬起头向于路看过来,于路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低头看着肉丸子差不多了,这才将粿条放进水里,待水一翻滚,就捞了出来,捞上肉丸子,又放了枸杞叶子,撒上葱花,浇上汤汁和蒜蓉,满满一大碗,端到桌上。
于冰还在和那人说话,没有过来的意思,于路只好走过去,说:“我不招工,请你吃个早饭吧。”
那人侧仰着头看着于路:“我干活,不要钱,给饭吃就行。”说话语速很慢,口齿依旧含混不清。
于路看着对方的眼神,并没有半分乞怜的意思,只是在征询自己的意见,他心下有些奇怪,这人的气质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乞丐啊:“你怎么了?为什么不回家?”看他年纪也是个成年人了,应该不会比自己小,不至于这么大年纪还离家出走吧。
那人努力皱起眉头,然后又低下头去:“不知道,忘了。”
于路心下更狐疑了:“那你叫什么?”
那人抬起头来,看着于路,嘴巴动了动,没说出话来,只是摇了摇头。于路脸上露出一个诡异万分的表情,不会吧,这人是失忆了,还是脑子有问题?
于冰在一旁说:“叔叔,吃饭。”
于路才想起这回事:“先吃饭,一会儿再说吧。”
那人终于站了起来,跟着于路走到桌边,于路给他煮了一大碗粿条,里面加了三个鱼丸三个牛肉丸,满满一大碗,香气袅袅,引得饥饿的人直吞口水。于路给他拿了双筷子,他坐下来,看着于路,说了一声“谢谢”,然后低下头,先喝了一大口汤,然后夹了一个牛肉丸塞进嘴里,囫囵吞了进去,噎得他直抻脖子。于冰看着他的狼狈样子,乐得哈哈直笑。
正在收拾碗筷的于路听见于冰的笑声,扭过头来,看见那人被噎得一脸狼狈,眼泪都出来了。那人赶紧喝了口汤,摸着自己的胸口,打了个嗝,终于才把那个丸子吞下去,不过刚才噎的那下,也足够他难受的了。不知道有几天没有吃东西了,肯定饿坏了。
于路叫了一声侄儿:“阿冰,过来帮阿伯。”说实话,他真有点怕这人是个疯子,万一突然发作,伤了于冰可就不好办了。于冰听见他的话,跑到于路身边去了。
于路也并不真让侄儿帮忙干活,他收了碗筷过来,那人已经吃了大半碗粿条了,速度虽然不慢,但是吃相并不难看,教养应该还不错,当然,看他的穿着就知道了,衣服虽然脏了点,但并不是路边摊买的那种货色。比起相信这人是个疯子,他更倾向于这人失忆了,疯子一般不会跑到他们这个小岛上来。是遭劫被打失忆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的同伴呢,不会是一个人过来的吧。
于路收好碗筷过来的时候,那人已经吃完了,连汤都喝得一滴不剩,可见是饿狠了。他看见于路端着碗筷,赶紧站起来,拿着自己的碗筷走过去。于路将碗筷全都放在一个大塑料盆里,舀热水开始洗碗,那个男的卷起自己的袖子,蹲下来帮忙刷碗。
于路抬了一下眉毛,没有说拒绝的话,说实话,他也理解作为男人的的自尊,嗟来之食和劳动所得的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从这点上来看,他又觉得这人不会是个疯子。
于冰也挤过来凑热闹,被于路一巴掌把他的手拍了回去:“不要来玩水!”
于冰说:“我帮阿伯的忙。”
于路推着他,严厉地说:“赶紧到一边玩去,别来添乱,昨天还打了我一个碗,你就忘了?”
于冰仰着头看天:“昨天我还没长大,今天我长大了,不会打了。”
于路好笑地摇了摇头:“你要是一夜之间就长大了,我也就没什么难处了。”
人们的孩提时代,总是想着一夜就长大了,长大了不受大人约束,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喜欢什么就买什么。但是真的有一天,那个曾经渴望长大的孩子终于梦想成真,一夜之间长大了,进入了一切都自主的时代,却发现,一切都身不由己,举步维艰,这个时候,他才知道,一夜长大并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以世界崩溃为代价。
于路想到这里,不由得叹了口气:“你个兔崽子,你懂个屁啊,长大有什么好?”
于冰在一旁舀水玩,说:“长大了有钱花。”
于路忍不住笑起来:“谁给你钱花?”
于冰说:“我自己赚,等我赚了钱,给阿伯花,给阿叔花。”
于路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算你小子有良心,还记得阿伯。”
那个男人一直在慢慢地刷着碗,沉默着,不时抬起头来看看于路和于冰。于路洗干净碗,将碗收起来放在盆里,然后将停在一边的电动三轮车推过来,把锅碗瓢盆煤气灶之类的全都搬上三轮车,桌子和台子则收起来,放在人家的屋檐下,用一张塑料纸盖起来,于冰蹦跳过来,爬上三轮车驾驶位:“回家啦,阿伯?今天我来开车。”
“你会开个屁,边上去点。”于路一屁股将小屁股挤到一边去了。
那个男人刚才一直静默地帮忙,此刻看着于路,欲言又止。于路回头看着对方,刚才还知道帮忙洗碗,应该不是个疯子,要是的,此刻也没发疯:“你是不是来这里玩的游客?你原来住在谁家里?你应该去找你的东西,然后跟你的家人联系。”
对方摇头:“我不知道,都忘了。”
于路心说,忘得可真够彻底的,怎么没忘记怎么吃饭呢,他发现对方带着渴望看着自己,伸手抹了一把额头:“这种事你应该去找警察帮忙啊,派出所你去了没有?”
对方显然有些惊愕:“派出所?”
于路朝他招招手:“上来吧,先到我家去,回头我空了送你去派出所。”
第2章 第二章 还很能干
于路没有直接回去,先跑了一趟菜市场,买了必须要的菜,又去卖水产的老黄那儿取前一天预定的生蚝。老黄说:“今天有你要的珠蚝,我说阿路,珠蚝个头小,价格又贵,你不是自己吃,买来做生意的,干嘛非要挑珠蚝?现在人都爱吃大个的蚝仔。”珠蚝是生蚝中种不算大的品种,肉质鲜美,但是生长期长,在追究经济效益的今天,养珠蚝的人越来越少,价格自然也就贵。
于路提着一大兜子生蚝,凑近嗅了嗅,老黄作势拍了他一下:“从我这里拿货,什么时候给你不新鲜的了?”
于路笑嘻嘻的,也不多说,过称给钱,对老黄说:“明天要还有,还给我准备珠蚝。”珠蚝虽然个头小了点,但却是做蚝烙最合适的原料,因为蚝太大了,同样的火候就会有点生,吃起来有点子腥气,本地人有不少爱那腥气,觉得鲜,但是外面来的游客并不都能接受。于路做久了生意,知道现在人嘴都叼着呢,一点点差别都吃得出来,食材的好坏直接影响生意的好坏,他的摊子生意一直还不错,尤其吸引外来游客,还有不少回头客,就是得益于他在这些细节上的用心。
他将生蚝放进车斗里,于冰又嚷嚷起来:“阿伯,我要吃蚝仔!”于路没搭理他,开着车回家去了。
回到家,车上的东西也没怎么卸下,只提了生蚝下来,他还要赶在十一点之前把蚝肉都取出来,这样才能赶得及摆摊子。
那个男人下了车,打量了一下于路的家,这是一所四间屋的砖头平房,外墙被海风和海水的潮气侵蚀得发黑,红漆木门也剥落得难辨颜色了,房子很有些年头了。家里除了他们三个,好像就没有别人了。
于路将水倒进盆里,看着站在院子里的男人:“你随便坐吧。我还有事要忙,下午才能陪你去派出所。”
说完就去清洗生蚝,拿上开蚝的工具,开始忙活起来。男人看了一圈,然后走到于路身边,看他娴熟无比地撬开生蚝的壳,将白嫩肥腴的蚝肉拨到一个盆里,连蚝里的汤汁也完全不浪费。市场上有现成的蚝肉卖,于路不买蚝肉,一个是因为那包含了人工费,贵,其次是怕不够新鲜。
男人看了一会儿,说:“还有刀吗?”
于路本来全神贯注地做着手上的事,乍一听见这话,刀子都偏了一下,没插中地方,他停下来,抬头看着他:“你会开蚝仔?”
“试试。”男人朝他伸出手。
于路将手里的刀给他,然后又给了他一只手套,那人左手套上手套,按着生蚝,右手将开蚝刀准确无误地插进蚝壳之间的缝隙中,刀子灵活地转了一个圈,将蚝壳就揭下来了,露出一个完美无瑕的蚝肉。这一气呵成的动作,一看就知道是个熟手。
于路点了一下头:“不错,你帮我吧,我另外找把刀来。”
于冰从屋里跑出来,凑到于路身边:“阿伯,我要吃蚝仔!”
于路瞪他:“你那天偷吃生蚝仔吃得拉肚子,花了我那么多钱,你忘了?”
“我今天不拉肚子了,就吃一个,好不好嘛?阿伯,求你了,让我吃一个吧。”
于路板着脸,不搭理他。于冰继续扭股儿糖般在于路身上撒娇:“阿伯,就一个,只一个。”
于路被缠得不行,瞪圆了眼睛瞪他:“不听话就给我滚蛋,再闹就送你到你爸那儿去。”
于冰果然安静了,不再闹腾:“那我要吃蚝烙。”
“乖,中午给你吃蚝烙,不能吃生的。一边玩去,别来捣蛋。”
于冰踢踢踏踏着走了,于路又在后边嘱咐:“不要去水边。”于冰已经跑得不见人影了。
于路低着头继续开蚝取肉,对面那个男人的动作行云流水一般,毫不滞涩,速度不比经常做惯这事的于路慢。于路便暗暗有点跟对方较上劲了,你一个我一个,比着取蚝肉。
不知不觉就开了一半有多,于路赶紧停了下来:“行了,不用开了,够了。”这东西要新鲜才好,晚上要用的下午再开,平时他一个人做,时间自然要得久,今天两个人做,时间节约了一半还有多。于路看一下,刚刚十点,时间相当充裕,还可以在家做饭吃。
男人停了下来,将东西放下,手套摘下来。于路说:“谢谢啊,没想到你也会做这个。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男人皱起眉头,半天吐出两个字:“忘了。”
得,于路彻底死心了,真是除了吃饭,别的都忘了。“我去做饭,要下午忙完了才能送你去派出所。”说完就朝厨房走去,又想起什么来,站住了,“兄弟,你要洗个澡不?我给你找两件换洗衣裳。”
对方愣了一下,点了下头:“谢谢。”
于路是做餐饮的,虽然是个小贩,但也还是很注重卫生的,这是餐饮业的基本。他想着中午去卖蚝烙的话,这人肯定也是要跟着自己一起过去的,总不能把个陌生人放自己家里头。这要过去了,他一身脏兮兮的,在自己摊子边转悠,让他的客人看了多倒胃口。
那男人比于路能高一点,估摸着1米8左右,跟小弟于南的身高接近,只是要壮一点,于路便给对方拿了一套于南的旧衣服:“澡堂子在那儿,太阳能的热水器,放开就有热水。”
对方接过他的衣服:“谢谢。”
于路去做饭了,平时他一个人取蚝肉,要忙到快十一点才能完,然后得马上就收拾东西出摊去了,午饭都是一边做生意一边抽空做的,饿了就吃点蚝烙先顶会儿,通常要到下午一两点才能吃得上午饭,于冰这孩子也跟着他养成了那个点吃午饭的习惯。
于路打开冰箱,将蚝肉放进去保鲜,虽然已经是十一月份了,但是南边还跟夏天一样,气温太高了,稍不注意,东西就放坏掉了。
于路将冰箱里冻得跟棍子似的秋刀鱼拿出来处理,准备做一道干煎秋刀鱼。秋刀鱼稀烂便宜,三四块钱一斤,味道微苦,肉比较粗,不过处理好了依旧很好吃。于冰就喜欢他做的干煎秋刀鱼,有秋刀鱼的时候,小家伙吃饭从不拖拖拉拉,总是将饭吃得干干净净的。
虽然他们住在海边,海产品极其丰富,价格也便宜,当然只是相对的,他们只吃得起一些便宜的鱼虾,因为于路太穷了,还背负着一大笔债务。
那声音无异于炸雷,使得于路的心猛地一跳,正在划鱼肚的刀子蹭到了手指头上,顿时鲜血直流,于路赶紧将手放在水龙头下冲洗,过了好一阵子,才慢吞吞地从厨房里出来。他看着门外那三个面色不善的男人,努力堆上笑容:“黄哥,你亲自过来了啊,我这几天有事忙,打算过两天就给你送过去的。”
姓黄的家伙就是刚才的大嗓门,年纪差不多三四十岁,此人咬着一根烟,呲着黑黄的牙齿:“于老板,你这就不地道了,前两天就到期了,你还要过两天才来,都照你这样,我们还要不要吃饭?钱都准备好了吧?”
于路赶紧掏了烟过来敬烟,又赔笑脸:“又让黄哥亲自跑来要账,实在太辛苦你了。是这样的,黄哥,钱我本来已经准备好了,正要给你送去,结果前两天我侄儿得了肠胃炎,花了好几百块,又耽误了点生意,所以这不凑巧,钱又短了点,我也就不好意思去找你,想等过两天钱够了,再给你送去。”
姓黄的眼睛一鼓,白多黑少的眼珠子几乎都要掉出来了:“姓于的,你什么意思,没钱还是吧?”
于路垂着头深吸了口气,继续装孙子:“当然要还,只是这个月没法按照预定的数目给,下个月给补上行不行?我知道黄哥是个好人,一定能通融的。”
姓黄的比于路个子矮,但是却喜欢用鼻孔眼瞅他,此刻仰着脑袋说:“差多少?”
于路小心翼翼地说:“也没多少,一千。”
姓黄的一巴掌拍在于路脑袋上:“你他妈少了一千块,你也敢说没多少,你一个月要还我们多少钱?”
于路咬紧牙关,垂着眼帘:“三千。”
姓黄的啐了一口浓痰:“你他妈还知道是三千啊?我们老板借十万给你弟,还是给的他最低的利息,每天就收些鸡毛蒜皮的利息,连本金都收不回来,没有钱还,就去卖肾!”
于路很想甩他一句:操你妈的三分的月息还是最低的利息!谁借的钱让谁去还!
但是他不敢。借钱是他大弟于林,那个混账东西背着自己借了高利贷去搞传销,亏得一塌糊涂,病急乱投医,又跑去制毒,现在进了号子,这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出来,惹的一堆麻烦全都摊到了他这个大哥身上,他不仅要帮他还债,还要帮他养孩子。于路觉得,他上辈子肯定杀了于林全家,这辈子才要替他做牛做马。
这姓黄的也是个帮人跑腿的马仔,却是个凶残无比的家伙,他曾经抓到过于冰,说父债子偿,如果他不愿意还钱,就用于冰的两只手来还,砍下他的手掌,这账就算了了。于路知道这些家伙说得出做得到,他曾亲眼看见村里的赌鬼王贵利因为欠了一万块钱的高利贷没及时还上,被砍了一个手指头,就算这样,王贵利还是把本金给还上了,手指头只是利息而已。
这就是群黑社会,而且还没有人能动得了他们,但凡能放得起高利贷的人,谁没有点权钱关系,根本不是于路这等蝼蚁能够撼动得了的,所以只能生生地背下这笔债,每个月都在为这帮蝗虫们打拼。
于路看着姓黄的那恶心人的嘴脸,确实很想揍他,他继续面上强做镇定地笑着说:“黄哥,那一千块钱,你也算利息好了,下月我一定还给你。”
姓黄的呸一下将嘴里的烟给吐掉了:“操你妈逼,三分的息,你他妈一千块钱能有多少利息?没有钱,想办法去弄!今天拿不到钱,我就把你侄儿带去抵押几天。”
于路脸色顿时有点难看:“黄哥,你别开玩笑,我又不是不还你钱,这谁都有个难处,难道就不能通融一下吗?”
姓黄的冷哼道:“你说你有几次按时来还过钱,哪次不要拖上几天,你他妈就是欠教训!老子也是帮人打工,人人都像你这样,我们还要不要吃饭?”
于路苦笑了一下:“我知道黄哥也有黄哥的难处,你再宽限几天成么?三天后,我一定把那一千块钱还上。”
姓黄的说:“不行,就今天,今天不给钱,我就带你侄儿走。”
这时于冰正好蹦蹦跳跳着从外面回来了,嘴里还哼着歌儿。姓黄的眼里闪烁起笑意,于路赶紧想过去把于冰护住,结果被姓黄的和一个同伙拉住了,于路急得大声说:“阿冰,走,快走!不要回来。”紧接着他被姓黄的一拳捣在了肚子上,于路痛得腰都直不起来。
姓黄的另一个同伙赶紧跑上去抓于冰,于冰看着自己阿伯被人打了,不仅不跑,反而跑过来帮忙,一边跑一边骂:“坏蛋,不准打我阿伯!”眼看他就要被人抓住了,于冰前面却多了个人。于路捡回来的那个男人从澡堂里出来了,正好拦在于冰面前,将他抱了起来。于路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上,不知道他这是要做什么。
去抓于冰的家伙看见那个男人,愣了一下:“你是什么人?把孩子给我。”说罢就要去夺孩子,却被那人抬起一脚就踹翻在地,动作干脆利落。
几个人都愣住了,于路更是诧异异常,这人居然是个打架高手,他到底是什么人。男人抱着于冰,也不看地上躺着的家伙,走向于路,看着他说:“他们干什么的?”
姓黄的看见于路有人帮忙,这人比他们谁都高大,又一脸伤,看起来就不是善茬,而且还很能打,顿时有点气急,结巴着说:“你、你不要过来,过来我就饶不了他。”
于路怕事情闹大,万一打伤了人还要赔医药费,便趁机说:“黄哥,你是来讨债的,又不是来寻仇的,何必这样,和气生财,你放开我,剩下的钱三天之后一定还给你。”
姓黄的猛然反应过来,可不是这样,便放开于路:“行,你三天之内必须给我送过来!”
第3章 第三章 怎么这么好吃
于路打发走姓黄的,揉揉肚子,从男人手里接过于冰:“谢谢。”男人一言不发,转身走了。
于冰抱紧阿伯的脖子,埋在颈间,一句话都不说,眼睫毛上挂上了泪珠子,小小身子瑟瑟发抖。
于路拍着孩子的背,心里十分歉疚,让孩子经历这种事,没准要留一辈子的阴影:“别怕,阿伯没事,阿冰不怕。”
于冰哼哼一声,用力吸着鼻子,不让自己哭出来,最后还是止不住抽噎起来,于路拍着他的背:“乖孩子,不哭,阿伯和阿冰都没事,阿冰今天最勇敢了,知道来帮阿伯了。”
于冰终于忍不住,哇一声哭了,乌里乌涂说着什么,于路没听清,只是不断拍着他,安慰他。好不容易把人安抚住了,说:“乖孩子,我知道阿冰能保护阿伯的,要等阿冰长大一点才行。走,阿伯给你煎秋刀鱼去,多吃点饭快快长大。”被姓黄的这么一闹,今天又不能在家吃饭了,只能煎好鱼带到摊位上去吃。
于路进了厨房,看见那个男人正拿着锅铲煞有介事地在做菜,他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人真够自来熟的,不过他有些感激他这么自来熟,替他节约了不少时间。
于路走过去,本想自己来,但是那男人做得挺像模像样的,于冰抱着自己脖子又不肯松手,便在一旁看着:“你还会做菜?”
男人说:“你这锅不好,要铁锅。”
嘿,还挑起锅的不是来了。这锅是以前买电磁炉的时候送的平底锅,锅不大,正好适合做一两个人的菜,于路用得挺顺手的,没觉得不好。
男人又说:“有芥末和柠檬汁吗?”
于路说:“哪有那个,只有葱姜蒜。”
男人不再说什么,看鱼煎得差不多了,将鱼盛出来,然后烧锅,加油,待油滚烫,放进姜丝,倒进生抽,然后淋在秋刀鱼上,又烧开水,隔火蒸了三分钟,出锅后撒上葱丝,这才算完事。跟于路平时的做法不太相同,于路平时就是干煎一下就好了。屋子里散发出一股奇异的浓香,勾得人直流口水。
于冰闻到这股香味,也不哭了,扭过头来找吃的,于路看了下时间,还有二十分钟到十一点,便对于冰说:“阿冰下来吃饭吧。”将侄儿放下来,给他盛饭。
安顿好侄儿,发现男人又在刷另一口很久不用的锅,便问:“你做什么?”
“炒青菜。”
“炒青菜换锅干什么?”于路不解地看着他。
“会串味。”
“我来。”于路走过去,将煎鱼的平底锅刷了刷,直接开火炒起青菜来。男人在一旁看着他,没有做声。
于冰吃着饭,显然已经忘记刚才的事了,一个劲地跟于路说:“阿伯,今天鱼好好吃。”满脸幸福的表情。
于路将信将疑地夹了一块,咬了一口,一股子鲜香味从舌尖蔓延开来,味蕾似乎从未尝过这么鲜美的味道,唾液也止不住地分泌出来了,而且鱼肉里的味道都足了,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原来这个家伙这么会做菜,真是出人意料。
男人不用人招呼,很自觉地自己拿碗盛饭,坐在一旁埋头吃饭。
于路问他:“这菜是怎么做的?”
男人不明就里,抬头看着他,于路说:“你怎么会做得这么好吃?”
男人说:“就那么做。”
于路看着对方,这人真是奇怪,会说话、会干活,却忘了自己姓甚名谁,家在哪里,真是怪哉。
于路吃了一口自己炒的油麦菜,觉得脆爽可口,又夹了一些给于冰:“吃点蔬菜。”
于冰抗议:“不吃!”大部分小孩子都爱吃肉不吃菜,于冰也不例外。
于路说:“不吃蔬菜就长不高,以后怎么保护阿伯?”
于冰听他这么说,这才不抗议了,乖乖地吃起蔬菜来。
那盘子蔬菜除了于路夹给于冰的两筷子,那个男人伸筷子夹了一根,剩下的于路一个人包圆了。于路心里没好气的笑了一下,之前还饿得差不多要跟狗抢食吃了,现在他大爷的居然开始挑食了,不过他什么都没说,今天还多亏了那家伙。
吃完饭,于路将需要的东西都收到三轮车上,不用的拿下去,他对那个男人说:“嗳,你跟我们一起去吧,等我忙完了就送你去派出所。”
男人点点头,继续抱着于冰坐在驾驶座上,于路闻着这人身上总算是没味儿了,也就不用像刚才那样扭着身子了,开着车哧溜冲了出去。
于路生活在东南沿海的一个叫珠屿的小岛上,岛上只有一个一千多人口的村落,自然环境很优美,岛屿西部有一片古老的树林,有很多海鸟在这里栖息。岛另一面的大陆海岸,是一片十分美丽的银色沙滩,那边的旅游业从十几年前就发展得如火如荼,但是这边岛上依旧是与世隔绝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渔耕生活,因为交通不便利,没有桥,只能靠渡轮连接岛和陆地。直到近些年,当地旅游局才重视起珠屿的旅游开发来,岛上人的生活方式才开始有了改变,游客渐多,商业气息也越来越浓。
于路是个土生土长的岛民,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对岸的县城,岛上没有学校,他曾经每天都要坐渡轮去对面上学,一直上到高中。少年的时候,于路也梦想过有一天,能去外面海阔天空的世界里遨游,创办一份事业。但是他爸的猝然离世震碎了这个梦想。
于路他爸于利生是个想法很活泛的人,跟岛上其他本本分分的渔民不一样,他很早就弃了渔船,跑到对面海滩上去做生意,一开始也是摆摊卖蚝烙、炭烧生蚝这类的小吃。对岸有很多客人,生意非常好,于利生就开起了店,赚了钱,就想把生意做大,还在对岸买了地,盖了一幢六层楼的房子,准备楼下做餐饮,楼上做宾馆。
然而房子刚一落成,还没来得及装修,于利生就被淹死了。他家有一条机船,来往于岛上和对岸,某天晚上,于利生没有回家来,第二天,人们在海面上发现了他的船,却不见他的人影。过了两天,在另一处海滩边,人们发现了已经被海水浸泡得浮肿的于利生。法医鉴定说是醉酒落水溺毙的。
于利生死了,留下一幢刚落成的酒楼,还有近百万的债务。这债务里,有买地盖房子借的钱,也有于利生的赌债。于路他妈不愿意承担债务,带着两个小女儿匆匆改嫁到对岸去了,留下他和两个弟弟以及一堆债务,那一年,于路才17岁,正上高一。
债主来逼债,于路没有办法,将还没装修好的酒楼给抵押给了债主,店子也盘了出去,但还有几十万的大窟窿。于路辍了学,捡起了他爸做蚝烙的鼎锅,开始对岸海滩边摆摊赚钱,一边还债,一边供养两个弟弟上学。
于路当时虽然很苦闷,但是并没有绝望,他想着,等两个弟弟都长大了,兄弟三人一起还债,不用几年,这笔债就还完了,那时候他应该也还年轻,青春还没有完结,他依旧可以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家里出事的时候于林15岁,上初二,于南11岁,上四年级。于林从小就是个不安分的孩子,在于路的强令下勉强读完了初中,然后就跑到外面去挣大钱了。于路没有走,一是因为蚝烙摊子的生意还可以,二是因为小弟于南当时还在上学,他得留下来照顾于南。
结果于林这死小子第一回出去,就被传销组织给搂进去了,他背着于路跟人借了十万的高利贷,梦想着三个月就成为百万富翁,结果不到三个月,传销组织就被端了,组织的老大跑了,钱自然一分也没捞回来。把于路气得要死,将于林往死里揍了一顿,于林咬紧牙关一言不发,在家养好伤后,又跑了,说是要去赚钱还债,不会拖累于路。
然而一年多后,警方通知于路,说他弟弟于林参与制毒被依法刑拘,判处无期徒刑。听闻消息的于路如遭晴天霹雳,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弟弟会为了钱去做那种伤天害理的事。于路去监狱探视,于林却避而不见,他满肚子焦虑和怒火无处发泄,踢得自己脚趾头鲜血直流,冷静下来之后,却开始责怪自己,是不是当初打得他太狠,所以于林才铁了心要赚钱还债,甚至不惜做违法乱纪的事。
于林入狱几个月后,一个年轻女孩抱着一个还未断奶的孩子找上了他们家门,说她是于林的女朋友,两人未婚先孕,现在于林进去了,不可能能出来,女孩不愿意帮他抚养孩子,便将孩子送回于家来,于路要就带着,不要就把孩子给送人,反正她是不可能会要的。
于路抱着当时只有10个月大的于冰哭笑不得,于林18岁就当爹了,那个女的才17岁就生孩子了,他们这里是流行早婚早育,但这也未免早得太吓人了点。扔肯定不能扔,说到底还是于家的血脉,那双长得像于林的眼睛就是最好的明证。还没结婚的于路就开始了他的奶爸生涯。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多久,于林的债主也找上门来了。于林这混账东西,不知道在干什么,出去把自己混进去了,债务却一分没减。于路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熬过来的,旧债未去,又添新债,还多了个讨债鬼,还不出债,被姓黄的一群人揍得苦胆水都吐过,他很多次都想抱着于冰一起从渡轮上跳下去,追随他爸去了算了,但是看着白白嫩嫩的小于冰,还有那纯真无邪的没牙笑脸,他就狠不下那个心。
他带着于冰在对岸做生意,好在这孩子仿佛知道他的难处,很少哭闹,也没大灾大病的,就那么顺顺当当的长大了。然而生活处处都有难处,对面的海滩被人承包起来了,摆摊做生意要一大笔进驻费,每月还要交租金,于路交不起钱,这生意自然做不下去了。好在当时岛上也开始开发,游客日渐多起来,他就把生意搬到了家门口来做,生意不如之前那么好,只能勉强还得起高利贷的利息,其他人的债务暂时就不能还了,好在先前那些债主都是家里的亲朋好友,慢慢还不要紧。他在等于南长大,等到于南毕了业,能帮自己一把了,才能有摆脱这些债务的可能。生活也不完全没有希望,比如这两个孩子一天天长大,他的希望就越来越大对不对?
于路将车子停在早上卖早点的地方,旁边的几家小摊早已经摆好了,有卖蚝烙的、炭烧生蚝的、炒果条的、甘草水果的、牛肉丸的,等等,都是本地的特色小吃,做生意的多半都是妇女老人,只有于路一个年轻小伙子,挤在一堆妇孺老人中间,人家做生意只赚点日常开销,一天就出两次摊,中午傍晚卖一卖,天气不好、心情郁闷还不来,不像于路,一家子的生活指望全在这上头,生意要从早忙到黑,不管刮风下雨,除非台风来了。
一个大妈跟于路打招呼:“阿路,怎么才来?这靓仔是谁啊?”大妈饶有兴趣地看着跟于路一起来的男人。
于路笑了一下:“我朋友,过来帮忙的。”他扭头看了一下对方,确实长得还不错,是个有款有型的帅哥,就是额头和眉角的伤有点碍眼。
男人果然很自觉地来帮忙搬卸东西,迅速将于路的摊子给摆起来了。
两双手果然比一双手快多了,于路心里闪过一个念头,要是这人吃得不多,留下来也没什么不好。但是,哎,自己都养不活呢,哪还能再养活个大男人。
第4章 第四章 是个高手哇
摊子一支好,就有客人来了:“阿路,来一片蚝烙,要蚝多的。”来的是于路的一个老主顾。
于路赶紧开火刷锅:“好嘞,六叔,马上就来,先自己找地方坐。”
于路的蚝烙做得地道,不仅外地游客爱吃,本地人也喜欢来光顾。蚝烙是本地的特色小吃,几乎家家都会做,但是会做和做得好是两回事,做蚝烙最好的锅子是特制的平底铁锅,当地人叫鼎锅,一般人家都没有,专门做蚝烙的才备有,于路家这口锅有好几十年的历史了,从他爷爷起就有了。他家的蚝烙也算是祖传的手艺,有些别人不知道的窍门,所以做得也格外好吃一些。
于路用的是传统的做法,鼎锅热了之后,先在锅底放猪油,撒上葱花,舀两勺早已调好的红薯粉浆浇上去,摊匀,待粉皮始熟,浇上一层打匀的蛋液,再放上蚝仔、虾肉,刷上一层粉浆,待下层煎黄,翻过来继续煎至焦黄,出锅前撒上香菜,香脆美味的蚝烙就做成了。吃时蘸上鱼露、胡椒粉、辣椒酱等,外面焦脆,里面滑嫩,极富风味。
岛上物价便宜,一片蚝多的蚝烙售价是20块钱,现在的生蚝贵,蚝肉要十多块一斤,还要虾仁、薯粉等,所以也并没有多少赚头,尤其是岛上游客并不太多。于路从早忙到晚,碰上旺季生意好,每月能赚个七八千,生意清淡的时候,一两千也是可能的,除了还高利贷的债,还要供应小弟于南上学,养活三个人,手头紧巴巴的,一出点什么意外状况就还不起债。
有人劝过于路,让他去大城市做生意,那边消费高,收入肯定不少。于路也不是没想过,但知道自己走不开,身边还有两个拖油瓶呢,于南今年高三了,每个月会回家来一次,于冰还小,去了外面人多杂乱,自己一个人又要照顾生意又要照顾孩子,怕顾不上他,况且在外面也要租房吃饭之类的,那也是笔开销,租摊位需要本钱,流动摊贩又到处跟城管打游击战,太不省心了。他打算等于冰再大一点,到时候小弟高中毕业了,上大学或者出来工作,差不多都可以自立了,自己就可以出去做生意了。
于路将蚝烙盛在盘子里,看着站在炉灶边的男人,递给他,示意他送去给客人,结果男人并没有伸手来接,于路不解地看他一眼,男人这才反应过来,端着盘子送餐去了。
又有客人过来,是外地的游客,这次要两份蚝烙,于路赶紧忙活。蚝烙虽然香脆可口,但却比较油腻,打打牙祭、尝尝口味还好,当主食则不能,所以于路的手艺再好,这东西也不能畅销得起来,加之价格又贵,这就是他手艺再好,也赚不了大钱的缘故,说到底,还是客流量太少了。所以他卖蚝烙的同时,还得兼卖粿条。
男人送完餐,回来还像桩子一样杵在炉灶边,专注地盯着于路的动作,眼睛都不带眨的,生怕漏掉一分一毫。于路瞟了他一眼:“你想学?”
那个男人抬眼看了一眼于路:“这个简单。”
于路忍不住笑了:“的确不难。”要做很容易,但是要做得火候恰到好处,却不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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