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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粉记.txt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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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桃源风波,疑云乍现时(1)
第一章 桃源风波,疑云乍现时
【 江南旧墓 】
民国六年。
盛夏。
江南有雨。
苏和镇上,莲花开至荼蘼。茂盛的洋槐,花期已过,热闹的却是满树荚果。偶尔有一些,被风吹雨打去,掉进泥泞的湿土里。
不知道,来年会不会生出小洋槐来?映阙这样想。
映阙姓蓝,是女子,还是温柔又倔强的女子。她自幼在苏和镇长大,未曾出外见过世面。早前隔壁住了一位教书的好好先生,不计报酬地教她读书写字。她把先生家里的藏书顺次都借读了一遍,觉得自己似乎懂了很多,又似乎只是一点点。可是没多久先生到南京去了,她若还想看书,便只剩下家里那些所谓的祖传的秘籍了。
蓝家不贫,亦不富,仅仅是衣能蔽体,食能果腹而已。蓝家祖上在苏和镇曾显赫一时,占了数百亩的良田,和一大片柿子林。后来家道中落,这些都用做偿还乡邻,被四分五裂了去。到映阙的父亲蓝瞬华出生的时候,已经很少有人提及蓝家从前的风光了。
蓝瞬华此人,落魄,消极,处事低调,性格孤僻。苏和镇上有一间酿酒场,蓝瞬华二十一岁的时候,在那里做学徒,一年一年的捱过来,到四十一岁的时候,足足做了二十年,却也只是手艺娴熟了些,资历更深了些,无一官半职,无高薪厚禄。
蓝瞬华二十三岁那年,与苏和镇上一名外来的女子成了亲。那女子姓魏,名淑媛,祖籍湘西,因家乡遭遇了一场瘟疫,孤身流落到此。
成亲之后,魏淑媛替丈夫生了两个女儿。
蓝映阙,蓝立瑶。
映阙是姐姐,立瑶是妹妹。年纪相差岁余。
那时候,南京已有了很多官办或民办的女塾,提倡女子入学,渐成风尚。蓝瞬华虽然闭塞,却也粗晓文化的分量,他不希望女儿如他一般,不识字,不成器。但家中的积蓄微薄,拼拼凑凑,怎么算,两个女儿,也只能择其一。
映阙是极想出外读书的。
可还是主动推辞了。因为妹妹比这个机会重要得多。映阙说,要留在苏和镇帮母亲干活。
这个干活,说的是替人镇宅驱邪选坟址看风水或以巫术治病等等糊弄乡邻的伎俩。家中寥寥的几本藏书,被母亲当成宝贝一样收着的,记录的,就全是这些在映阙看来乌烟瘴气的事。
可是,自己却还要做帮凶呢。
映阙想想就觉得惭愧。每次听说谁家派人来请母亲治病或驱鬼,映阙就皱眉头。但若不是这样,光靠父亲在酿酒场的微薄收入,既要维持生计,又要供妹妹在外读书,莫说是捉襟见肘,只怕衣不蔽体也未可知。
那一阵,连场暴雨。仿佛树叶的绿都要被冲刷成天空一样的灰白。有些土质疏松的坡上面,还积聚了小型的泥石流,一路滑下来,撞坏了田埂,还推倒了一片竹篱笆。
那是七月十四。中元节前夕。
苏和镇背后的山峦,有一小片,赫然塌陷了下去。是冒雨狩猎的村民回来报的信。个个脸色煞白,气喘吁吁,抚着心,直言有不好的预感。
原来,那地塌陷,露出的,竟是一座坟。
墓门与墓碑都是用大理石建造,雕工精细,布局讲究,看来并非普通的村野人家。碑上无字。而旁边有一块伫立的岩石则写着“擅入者死”。
猩红的颜色,狰狞的笔迹,颇有些吓人。
七月十六。雨停。开墓。
苏和镇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去了。映阙和母亲去得迟,还在远处,就听见轰的一声响。墓地那道巨大的石门被炸开了。
浓重的腐朽味道,自那扇门内汹涌排出。
大家都只觉得一阵恶心,捏紧了鼻子,皱着眉。
这个时候,魏淑媛的脚步忽然停了下来,怔怔地,远远地,望着。然后,手有些抖。她所在的位置略高出墓地,亦没有树林的遮挡,正好能够窥见古墓的全貌。
映阙问她,娘,怎么不走了?
魏淑媛摆摆手,道,没事,去看看再说。
话毕,又起了一阵风。林子里,扑啦啦的,有两只乌鸦盘旋而过。
【 天蟹局 】
那是一座清朝乾隆年间的墓穴。从陪葬的物品来看,除了一些陶器和金银,更多的还是女子的衣物和珠宝。
墓穴正中央,那具黑黑的棺木里,剩下的只是一具白骨。
不过,大家的兴趣,显然都凝在那些金银玉器上面了,若不是镇长喝止,这小小的坟墓只怕要被掀翻了天。
镇长说,这些都是公物,理应由政府处置。
于是,在墓门前面砌了一排篱笆,派人轮班看守着。
可大家都知道彼时的政府才刚刚成立,内忧外患,时局动荡。况且,这也不是哪个帝王将相的金银墓,那副枯骨,也许不过就是寻常人家的女子罢了。苏和镇偏远,交通不便,就算通报了上去,也不知道,何年何月才会有人来接收。大家只好干瞪着眼,在心里叹,可惜了,可惜了。
只有魏淑媛。战战兢兢。心神不宁。像患了病似的。数天以后,镇上有一户人家的小女儿不见了,说是跟伙伴们在山上玩捉迷藏,然后没了踪影。
那户人家呼天抢地地,发动街坊邻里四处搜寻,最后,发现小女孩就躺在墓地旁边,身上有多处淤青和擦伤,似是从山坡上滚下来,已经断了气。
大人们纷纷以此为训,告戒自家的孩子不要到后山玩耍。但魏淑媛却更加紧张了,咋咋呼呼地,找到镇长,道,那坟墓,乃是一个天蟹局。
苏和镇的镇长姓阮,阮振国。年近五十的中年男子。身形似北方人的魁梧。阮家是这穷僻的小镇上最富有的人家。亦是唯一的,与外界保持了生意往来。
——阮家酿酒,酿出的酒,名曰苏和清酿,卖到南京上海等地,不算有名气,但总有些盈利。
阮振国此人,虽不至于迷信,但对于鬼神之说,他常常宁可信其有。早前家中曾有一连串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他还请魏淑媛做了符,贴在门上,挂在腰间,才慢慢踏实下来。
如今,看魏淑媛如此慌张,忙问,何谓天蟹局?
魏淑媛道,蟹,乃指螃蟹,是纯阴之物,有蜕壳重生之能。那墓穴的两旁,左右各四条路,形如螃蟹的八脚,墓前还有两棵百年老树,可视为蟹钳,这样的一座坟墓,坐坤位,迎阴月,一旦被打开了,只要吸取足够的至阴至寒之气,那埋在坟墓中的尸体,可是会复活的呀。
阮振国听罢,拍案而起,道,怎会有如此荒谬之事,你莫要在这里妖言惑众了。
魏淑媛冷笑道,我亦是好心,你不信便罢了。
拂袖而去。
阮振国突然觉得胸口闷得慌,扶着椅背坐下来,猛喝了一口茶,定定地,望着空无一人的大门外。那里,三三两两不知名的鸟雀,低低地,低低地一直盘旋。
魏淑媛回到家中,念念叨叨地,说阮振国无知,刚愎自用。
映阙给她沏茶,一边说道,这世上哪里有死而复生的事情,不过是迷信的鬼神之说罢了。娘您给人家驱了多少次邪,镇过几户家宅,有哪一次,是真的看见了什么的?
魏淑媛瞠目结舌,愤然道,我早知你这丫头心高,只怕在你的眼里,你娘我跟那些大街上的庸医神棍差不多吧。哼,你还别不信,这次的天蟹局,我敢保证是千真万确的了。
映阙龇着牙,伸了伸舌头,赔笑道,好了好了,娘,刚才隔壁街的六婶来找过您,说是有事儿要跟您谈。让您回来之后,赶紧过去一趟呢。
魏淑媛放下茶杯,起身理了理衫子。正要走。蓝瞬华回来了,行色匆匆地。只见他从衣袖里掏出一个牛皮信封,喊着,映阙,快来看看,说是你妹妹在南京托人带过来的。
苏和镇临水,河道并不宽敞,而镇上的人守旧,自闭,与外间的往来甚少。再加上小镇四周的风景纯朴而自然,生活在其中,就仿佛置身于传说中的世外桃源。
而从苏和镇去南京,倘若步行,翻山越岭,数日方可到达。唯有从水路,只需要大半日的行程,且畅通而无险阻。
苏和镇上仅有的两条船,船头都用红漆写着一个大大的阮字。那是阮家的运酒船。镇上的人若要出去,想走水路,都只能乘这运酒船之便。好在阮家对此并不避忌,还乐意做这顺水人情,为镇上的居民提供方便。而外间若有信件或其它物什要捎带进来,亦常常是托运酒船上的工人代办。
所以,每次立瑶捎信回来,总是第一个传到父亲蓝瞬华的手中。被托付带信的人,不是小工人旺福,就是掌舵的陈伯,他们都会笑嘻嘻地告诉蓝瞬华,今天在码头看见你的小女儿了,很精神呢,一看就是读过书见过世面的人,跟镇上的姑娘就是不一样。蓝瞬华接过信,嘴上只说谢谢,心里却甜成了蜜糖。
而这一次,听带信的陈伯说,立瑶没有亲自来码头送信,而是花钱雇了一个跑腿的。那人只匆匆的将信扔过来,问他什么,他都说不知道,那模样,看上去鬼祟得很。
蓝瞬华听了,不知怎的,心忽然悬了起来。他匆匆地赶回家中,一边拆信,一边喊映阙,你快来看看信上写了些什么。然后,右边的眼皮重重的跳了几下。
【 家书 】
民国六年。
盛夏。
南京。
那是展信后的第三天,天没有亮,映阙带了简单的行李,搭阮家的运酒船,离开了苏和镇。
下午三四点的阳光很毒辣,悬在头顶,裹着人的皮肤好像都要烧起来。却抵不过映阙的心,心急如焚。
周遭都是热闹的人群,有挑着担子叫卖的小贩,有三三两两穿着时髦的女子,黄包车像一只巨大的甲虫,小饭馆里不时地飘着菜香。
但是,映阙已经没有闲情逸致去欣赏这繁华美丽的南京城了。记忆中,她在七岁那年曾经跟随父亲来过一次。只一次,印象很模糊。
似有还无地,偶尔记挂。就好比,惦记一颗曾经吃过却忘了滋味的糖。
只是,这颗糖在眼下已经淡去了香甜的迷人味道,变成了一口烧热的锅,映阙在锅里,像蚂蚁。胡乱地拉了一个人,问,警察厅在哪里?
那人说,左拐,直走,就到了。
听上去很近,映阙却走得极费力。
犹记得,正月里,苏和镇上的鞭炮味道还没有散开,小孩子们排成行,牵着手转着圈,唱儿时最喜欢的江南小调。
映阙穿着厚厚的袄子,怀里抱着一个藤条箱子。立瑶和母亲走在前面,絮絮叨叨地,说一些叮嘱的告别的话。当小孩子们唱过来,围着她们转了三圈。立瑶回过头对姐姐笑,仿佛是说,你瞧瞧这也是我们小时候的样子。映阙微微扬起嘴角。
她的妹妹自幼都是活泼又乖巧的,模样也生得精致。长大了,更是伶俐,聪明,还能去学堂念书。相比自己,时常蓬头垢面毫不修饰地在镇上进进出出,妹妹就像一户有钱人家的闺秀。是蓝家的骄傲。
想到这些,映阙的步子放慢了些,两只手,捏着衣角,汗水不知不觉透进了棉布里。彼时她正迈过一条长长的走廊,光线很暗。右边有一排紧闭的门,左边是装了圆条的窗,长满班驳的锈。脚步声,像心跳,咚咚响。
走廊的尽头是一道铁门,他们说,蓝立瑶就被关在里面。这整幢房子有一个可怕的称呼,叫监狱,等同于清政府的衙门。以前,苏和镇有一名木匠受了冤,被关进县衙大牢,出来的时候就瘦成了皮包骨头。映阙小小年纪躲在草丛里看木匠蜷成一只蜗牛被家人抬着回来,心里又害怕又难受。
然后,铁门开了。
站在里面的狱警,像阎罗殿里的牛头马面一样,映阙不敢看他。另外,有一张桌子,两张凳子。其中的一张,坐了一个人,因为是低着头的,看不见容貌,但那一身轻薄如同画中羽衣的洋装,映阙生平还是第一次见。她觉得美极,但那洋装却没有领,在胸前低出一块,露着白皙的脖子,锁骨微突,胸口还见隐约的起伏。映阙的脸蓦地红了,又瞥一眼旁边的男狱警。然后座位上的女子抬起头来,那张脸上还挂着浓妆,红艳艳的唇,秀丽的眉,雪白的腮,微微泛红的颧骨。只是眼睛却像两颗小西红柿,闪闪的,全是泪。
就像在信里说的那样,立瑶是惹了一宗人命案,被当作疑凶而遭到扣押的。只是,在信里,立瑶不敢说,她其实已经在女塾退了学。
已经半年有余。
她不敢说,因为知道辜负了爹娘的厚望,无甚颜面。但她自己,始终无心向学。她抱着课本却能梦见华丽的挂着彩灯的舞台;她宁可在烈日底下望着一张广告画上面的女子目光充满艳羡,也不愿意在课堂里对着沉实稳重的先生发呆;书本上的文字和条款,她就算强行背诵,在脑子里面也存不过三五天;很多次测验,她都是排名最后的一位。
就那样,一而再,再而三地生出逃跑的念头。
最后,真的逃了。
连同退学的手续也一并办妥。逃得彻底又干净。
立瑶一边低低地抽泣着,一边对映阙道出所有的事情。映阙惊愕得很,她哪里会想到素来在众人眼中温顺乖巧的妹妹,会有如此强大的反叛意识。她甚至不会畏惧后果如何,而只是她想要那样,她就那样做了。
映阙更慌乱了,只觉得,责罚也不是,心疼也不是。
立瑶说,退学之后,她由一位姓苏的姐姐推荐,入了一间百货行做职员。百货行隶属于南京有名的风盛文化传播公司。老板姓萧,亦是有头面的人物,跟法国人和英国人的关系尤其好。而风盛公司除了在南京和上海有大大小小的分号近十家,经营百货,也还代理一些别的项目。
例如,月份牌。
能成为月份牌的广告女郎,看着自己的画像传遍城中大街小巷,受人追捧与艳羡的目光,立瑶说,那才是她想要的。
映阙或许懂,但不是太懂。
文化公司,月份牌,包括立瑶的一身浓妆,她都觉糊涂。但是,立瑶说,成名以后,会有很多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会有很多女人对她嫉妒,会有很多掌声鲜花甚至金银财富,也有很多叫骂。这些,映阙多少能明白。只是,她不赞同。
然而现在最重要的,已经不是说服立瑶打消她那些虚荣又香艳的念头,而是弄清楚这件命案的始末。看如何能够还立瑶清白,好让她不至于瘦成了皮包骨头才被抬着出来,又或者更严重的,以命偿一命。
第二章 邂逅,最美丽的意外
【 画室谜案 】
那日,是这样的。
立瑶在上午九点的时候,到了韩云松的工作室。韩云松就是此次命案的死者。他被利器割破了喉咙,横躺在自己画室的地板上,血水绕着他的身体围成了一个人的形状。
韩云松是一名画家。
风盛的月份牌广告,大多出自他的手笔。他的画功是极精湛的,据说因而深得老板的喜欢,而他本人,亦是恃宠而骄。
再有传言,说韩云松是极风流的。他贪美色,常常出入石坝街这样的风月场所。当然,因工作之便,他还能结识到身家清白相貌可人的年轻女子。他虽仪表平平,但却识得不少伎俩,一张油嘴,能哄得天上的飞鸟为他停在枝头上,所以,和他有过瓜葛的女子,为数也还不少。
立瑶愤然道,韩云松那样的男子,我是瞧不上的,可他们却说,我与他有染,说我杀他,是一场桃色的纠纷。兴许是哪里谈得不拢了,争执起来,错手划破了他的喉管。
我的确是很难得,才等来了这样的机会。我一心想着,自己总算可以做那月份牌上的女郎了,我连迟到也舍不得。韩云松的女助手,苏敏儿,也就是,介绍我入百货行的那位苏姐姐,她来给我开门。她是温柔和善的,跟我交代了几句,然后走了,留下我跟韩云松两个人在屋子里。韩云松的情绪似乎不太好,也没有和我说上几句话,只让我在旁边休息一阵,画的时候,他再喊我。
我在屋子里转了转,看见很多美女的画像,不可否认,韩云松的名声虽不好,但画艺,的确是不错的。后来,我觉得有点渴,我见茶几上面摆了一杯清水,就自己拿来喝了,谁知道,喝过以后竟有些头晕。再后来,实在困得很,就靠着椅子睡着了。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等我醒来,我看见,韩云松,他,他躺在地板上,身边,全是血。全都是血!而整个屋子,除了我,没有别的任何人。
说到这里,立瑶的情绪越发激动了,仿佛韩云松死时那狰狞的一幕又拉到了眼前。猩红的血液,僵硬的尸体,饱藏愤怒和惊恐的眼睛像铜钱一样鼓着,还有凌乱的画室,被折断的画架,以及落在地上的纯白色画纸,那纸上未完成的半张美人脸,似在对着她,凄凄地,凄凄地,笑。
映阙自警察厅出来,天色已经全黑。而空气里仍然还有太阳的余温。闷闷的。这里是省城,不似自己的乡间,夜里总有凉风带着湿气柔柔地飘过,还能听见成片的蛙声,想像麦浪翻滚。
可是,这里也有家乡所不能见的繁华。
灯火通明的大街。吹拉弹唱的卖艺人。或在路边小憩的黄包车夫。当然,还有喧哗的醉汉,和斯文秀气的女学生。虽然混杂,却似笙箫不歇的,即使孤零零一个人,也不必感到惊慌害怕。
只是,从家里带来的钱,为了疏通那些势利的警察,已经用掉大半。旧藤条的箱子,即使塞满了衣物,也只觉轻飘飘的。还能在南京呆上多久呢?还需要呆上多久?映阙想。
她抬头看看苍茫的夜空,零碎的星子,像萤火虫的眼睛。这个比喻是幼年的立瑶说出来的。她的妹妹,小小的身子,带着婴儿肥,靠在她的肩膀上数星星。她说,姐姐,星星真漂亮啊,我长大了,也要像星星那样灿烂夺目。
只是这颗星星如今却被囚禁在不见天日的牢房里。四周都是阴暗的冰凉的墙。要如何才能够救她,证实她并非杀人的凶手呢?究竟,要怎么办才好呢?
映阙一直走,一直想,慢慢地,夜又深了一层。
影子,很倦,很长。
【 花儿草儿 】
翌日。清早。
八月的南京,夏的枯热将息未息,初阳带着江南女子般的娇憨,冉冉冲破云层,在稍厚的浅灰色云层的边缘,开出一道灿烂的金边。
人是忙碌的。
风尚有些许清凉。
这让映阙想起了在苏和镇的集市上,箩筐,扁担,手推车,竹篮子,以及擦肩而过的人。只是,那些面孔,纵然不相识,却也不眼生。苏和镇那么小,镇上的人,总是在某些时刻某些地点互相碰见过的。
南京就不一样了。
映阙向卖油茶的老大爷询问,风盛百货行在哪里。老大爷忙着招呼客人,说,你让拉车的载你去吧。映阙又问客栈的掌柜,掌柜说话带着浓重的外地口音,映阙听得不太明白。
后来,还是路边的小乞丐帮了忙。为此,映阙又花掉了一个珍贵的铜板。
因为时间尚早,百货行里的人说,萧老板通常是不会在上午出现的,他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忙,这一整天,会不会来巡视也说不准。
映阙有些气馁。
想想立瑶,她的尖下巴,她的瘦颧骨,还有她花朵一般凋谢的皮肤,她似乎快要等不下去了。
映阙从店铺里悻悻地退出来,旁边有人撞了她一下,她没站稳,踏空了台阶,斜着向后方跌去。擦破了手肘的疼痛刚刚传进大脑,又听得一阵猛烈的鸣笛声音。直到那个时候,映阙才晓得,原来洋车是那样叫的。比雷声还要响亮,几乎震穿她的耳膜。
黑色的铁皮洋车,像是从那里运送来的怪物,轰轰地停在映阙面前。车轮子离映阙的手只有几寸远。映阙惊魂难定。
然后,司机下来了,用一种慈悲又恐慌但还透出小小的不耐烦的眼神盯着映阙,问,姑娘,你要不要紧啊?
映阙木讷地摇头,不要紧,不要紧。
坐在洋车后排的两名男子也先后下了车,其中的一位,西装笔挺,黑色的皮鞋光滑得几乎要映照出人的脸来。他淡淡地看了映阙一眼,又径直往百货行里走,旁的一些人见了他,点头道,萧老板。
萧老板。这一声喊,映阙才如梦初醒。她顾不得拍去身上的泥土,赶忙追了上去,挡在男子面前。问道,你就是这里的老板?
男子戏谑道,就算古时候抢亲,也不见得有女子如此大胆的吧?
周围的人一阵哄笑。
映阙涨红了脸,有些羞赧,又有些愤慨。她咬着嘴唇,好好地将面前的男子瞪了几眼,好像瞪几眼就能灭他人的志气助自己的威风一样,但她一说话,又紧张了,脸越发的红,语序也有些颠倒。
她说,我妹妹是无辜的,他们说,是萧老板报了案,那些警察,把我妹妹关在监牢里,她没有杀那个画家,她是无辜的。
男子大约有些明白了。当天,他到画室找韩云松,原想跟他交代有关下一季月份牌制作的事宜,却只看见了韩云松的尸体,以及跪在韩云松身边,满手都是血的立瑶。他没有办法不认定这女子就是凶手。立刻报了案。
只是,到现在,连疑凶的名字,他都忘记了。
只不过,这横空杀出来的女子,倒是有些乐趣。他这样想。
他就是风盛文化公司的大老板。在南京,生意做得红火,虽不见得富甲一方,但家财总归是殷实。这里面有一半是他的父亲临终前留给他的厚礼,而他亦不枉费,乱世里起了这间公司,草草的两三年光景,就风生水起。再加上,他处事低调,凡事礼让,颇谙熟人际上的伎俩,又无劣迹,故名声还算正派。
在很多南京人的眼里,这也属不易。更何况,他的年纪才不过二十又四岁。
他姓萧,萧景陵,父亲说他的名字是取自金陵的谐音,并无别的讲究。他高而俊朗,有深邃的眉目,只是常常被他的帽子遮挡了去。他素喜灰暗色调的西装,早早地剪了辫,一副留洋学生的英挺模样。在南京,如他这般的男子并非没有,只是,那年少却低沉的气质,带着稳重与内敛,不似纨绔子弟的轻浮,就着实少见了。
而此时,萧景陵在风盛百货行的门口,盯着他面前灰头土脸的乡下女子,竟然忍俊不禁。他笑的时候,略略偏着头,弯弯的嘴角,一边高,一边低,并不对称,高的那一边,就露出小括号形状的纹路,本是极好看的。
倘若换了别的女子,兴许又是一番倾倒。可惜映阙无心看,她只觉得,萧景陵那样毫不遮掩地对她直视,是无礼的,她有些尴尬,再次红了脸。这一天可真是糟糕透了,映阙想,她竟然在同一个人的面前,频频脸红,还被对方像看一棵花儿草儿似地仔细看了去,她怎么就那样不争气不能硬朗一些强势一些呢。
【 为红颜 】
不管怎么样,萧景陵并未采纳映阙的意见,尽管这女子在他面前的确就像花儿草儿那样有趣,甚至,他曾经为之眼前一亮。但空口无凭,他怎么能因为她而推翻自己亲眼所见。古有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那段历史,他幼年读书的时候就鄙视透顶。
但映阙不放弃。
也许,除了找萧景陵,她还有别的一些事情可以做。譬如,去到凶案的现场。可是,去了,真的能查出些什么来吗?她不是侦探,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怎样着手。又或者,去调查跟死者韩云松有关的人物,他的朋友,他的老板,他的下属,他身边出没过的女人,甚至他的仇家,等等等等。如果这样的话,又应该从哪一个查起?凭什么判定谁是有嫌疑的,谁又是无辜的呢?
半夜里,映阙躺在床上,辗转反恻,不得睡眠。
她也就认得他了。
更何况,对立瑶的控诉,是由他提起,他或许也是有资格要求警察厅再度彻察或延迟审判的吧。
当然,前提是,他相信她。
相信她,蓝映阙。
相信立瑶没有杀人。
翌日,映阙打听到萧景陵的寓所,站在门口,等了大半日。那宅子本是前清的旧宅,翻新过,改了布局,不再是简单的四合的小院。
宅前,首先是一扇黑色雕花的大门,带着酩烈的森严之气。门内是一条宽敞的走道,大约是供洋车行驶的。走道两旁都是五六米高的树,树冠合拢来,遮蔽了顶上的阳光。再深入一点的地方,虽然有绿树掩映,但也能看见深褐色的门,紧闭着,没有人影。飞檐翘角,从枝叶稀疏的地方透出来,琉璃瓦,黑铜铃,古朴典雅,也不失庄重大方。
总之,如斯宅院,这一眼望去,说不上,究竟是畏惧,还是讨喜。
黄昏时,萧景陵回来了。那黑色的老爷车,等待大门缓缓开启的时候,映阙冲出去,冷不防地,拍打着窗玻璃。
啪啪啪。
萧老板。
车里的人吃惊不小。
待缓过了神,萧景陵按下车窗,似笑非笑地,盯着映阙问,怎么又是你?你还想要为了妹妹的事来说情?
映阙道,不是说情。是要告诉你,她是无辜的。她不会那样做。她那么善良。
萧景陵耸了耸肩,轻笑着,只说了四个字,有何凭证?
映阙怔住。她的确是没有任何凭证的。从一开始,她就不需要任何凭证地相信了她的妹妹,与她血脉相连的妹妹。然而,萧景陵呢?
这时候,大门敞开,车又动了。映阙心里着急,竟追着那车跑,看门的人拦她不住,她险些就要冲到车头前面去。
司机无奈,唯有再次将车停了下来。
车门打开。
萧景陵仍然穿着上次的那双皮鞋,款款地走下来。他问,你究竟想要怎样?其实你来找我,倒不如直接去跟那些警察说。
映阙再次对萧景陵在神态和言语间的傲慢生出了反感的情绪。她微愠着道,像你说的,我无凭无证,他们如何信我。我来找你,是希望你可以帮我查出事情的元凶,死的人,毕竟是你的手下对不对?若念及主仆一场,你为他讨一个公道,也是应该。
萧景陵又笑了。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哪一种笑,他都像画里面精致的璧人儿一样好看。这一次,映阙注意到了。因为萧景陵忽然的缄默,她顺着他修长的手指看了上去,看到他脸上如涟漪般荡漾的笑意。
这一次,她有些微的怔忡。但没有立刻将视线移走,而是很努力地迎上去。脸微微扬着,杏眼圆睁,朱唇微起,绯红的面颊,像天空里落日背后的晚霞。
萧景陵笑,是因为他再次觉得,映阙这女子,不但有趣,还天真得很。那么贸贸然地拦他去路,又说什么主仆一场,她好像觉得自己为韩云松拿公道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她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得如此简单。她忽然就化身成了荷田里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只是,她含苞待放,幼嫩得很。她和他见过的,别的女子,是迥然相异的。
然而,萧景陵答应了。如此不可思议。
他说,我可以向警察厅申请,将判决押后,但是,你若到期仍不能找到证据,证明你妹妹的清白,那我亦是无能为力的了。
话一说出,自己也有些诧异。而更诧异的是,映阙的要求不仅仅如此,她还要求自己与他配合。因为她说,她对于韩云松一无所知。
他竟哭笑不得了。
后来,映阙问萧景陵,当初为何信了她的一面之词。他说,是因为你眼睛里的真诚。那个时候,他们已经着手在盘查关于韩云松的种种了。韩云松经常出入的地方,韩云松相熟的男女朋友,韩云松可在暗地里与人结过怨,或者,在画室附近,问一些小摊小贩,当天有没有见可疑的人。只是,事隔这么久,谁都说不清楚。
间中,映阙到警察厅去探望过立瑶,萧景陵亦陪同。立瑶还是穿着那身单薄的衣服,虽然天气尚未入秋,但映阙总觉得心疼,怕她冻着,硬是将自己的衣服留了下来。
走出警察厅,天正好下雨。是夏季里惯常的暴雨,雨点极大,噼里啪啦的,像珠子一样砸下来,溅起满地水花。
映阙站在门口,步子有迟疑。
萧景陵问她,怎么不上车?
映阙道,我住的地方,你不顺路的。
萧景陵摇了摇头,那表情,似是在说,天底下怎么有这么愚蠢的姑娘。然后他不由分说抓住了映阙的手腕。
像藕节一样清脆,像莲子一样细嫩的手腕。
接着他们冲进雨里。
映阙亦步亦趋。嘴里还嘟囔着,你干什么,你快放开我的手,你怎么能不经过我的同意就牵了我的手了呢,诸如此类。短短几步路,言语和心思像海潮一样翻涌。
深夜里。
像藕节一样清脆,像莲子一样细嫩的手腕,不知道,是不是伤了筋,动了骨,也不见发红,但偏偏,一直痛,一直痛,很细小地,很隐约地,痛进了心底去。
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
第三章 表象和残局
【 蝴蝶 】
那几日,仲夏,已深到极致。
似有转凉的味道。
映阙忽然想到一个人,脑子像是被谁重重地敲了一下,恍然大悟一般。她于是急匆匆地,又到萧宅,萧景陵正在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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