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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富贵》作者:安化军.txt

2023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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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富贵
作者:安化军
内容简介:
穿越到北宋仁宗年间,金榜题名,却因为得罪太后,被打发到岭南为官。从边疆小官做起,步步升迁,徐平终于熬到出头天,在宋代书写自己的传奇。
从五代乱世走来的北宋,世家大族一扫而空,社会上还没有士绅,宗族社会尚未成形,阶层变动之剧烈和平社会前所未有。大宋的治下不再有贱民,这是一个不问出身的时代,奴仆的儿子可以成为宰相,小兵可以晋升为军队统帅。
这是最好的时代,对于个人来说,人生一切皆有可能。这是最坏的时代,数量庞大的常备军装备精良,却屡战屡败,最终把整个民族拖进深渊。这个时代改变了徐平,徐平也改变了这个时代。
富者,富甲天下;贵者,贵极人臣。
伴随着一个穿越者的脚步,回望那远去的大宋风华。
第一卷 少年游
第1章 回到从前
天圣二年夏四月丁卯,徐平坐在自己田庄东边麦场边的大柳树下,背靠着柳树,看着南边不远处的小河出神。他的屁股下是一张竹席,身边是一个果盘,装了些蜜饯干果。
徐平说不清自己现在是个什么状态,记忆中自己是一个小县城农机站的小职员,现实却是自己身处宋朝,身份是一家富户的不成器的纨绔子弟,甚至还残存着他的零零碎碎的记忆。
那个世界的记忆如此清晰,所有的事情几乎历历在目,使得他分不清哪一个才是自己,哪一个是一场梦。
也许,这就是一个不太彻底的魂穿吧,那一个世界现在挺流行的。
徐平用了五六天的时间才慢慢平复了自己的心情,无耐地接受了这个现实。没想到一旦接受了之后,竟然微微有点兴奋。自己好歹也是学过历史的,只要留心,说不定就一下抓住什么机会,一飞冲天,名留青史,不用再像另一个世界的自己那样活得那么委屈。
他首先要搞清楚现在是哪一年,好与自己记忆中的历史联系起来。可他翻遍了历书,也只得到这个答案,天圣二年夏四月丁卯,就是初十。
完全没什么卵用!
他根本没听过这个年号,不知道这个时候有什么人,会发生什么事!他学的历史是公元某某年发生什么,年号书上有,可他从不往脑子里记。
更悲催的是,他发现历史书上存在的人物自己一个也不知道。
依据现在身体的那个纨绔子弟的模糊记忆,大宋现在已经立国六十多年,历太祖、太宗、真宗三朝,至于现在的皇帝是哪个,竟然说不清楚!皇上就是皇上呗,即使有尊号,这个纨绔也不知道,前世的记忆更不知道。历史书上宋朝的皇帝是称庙号的,皇帝不死,哪来的庙号?
至于年号,徐平有印象的也只有过去不久的真宗朝的大中祥符,可他有印象只是因为这年号有点特别,完全想不起历史书上是怎么写的。
徐平知道查自己现在年代的方法,毕竟中国历史记载得细致入微,干支纪日已有几千年,从无错乱。比如他记得秦始皇统一六国是公元前221年,然后从历史书上一天一天推下来就好了,保证精确。
这就是他要逼自己习惯四月丁卯这种纪日方法的原因,当然这种推算不是现在的他能完成的。
今天徐平心情好了点,他终于知道了一个历史书上的活人。
清早,徐平在庄里乱走,偶然听到两个庄客议论朝政。这没什么奇怪,他现在位于开封府中牟县自己家的田庄里,天子脚下,平民也见多识广,没事指点江山是正常的,前世首都的民众也是一样。
一个说:“寇相公有大功于国家,竟然老死岭南,可恨丁谓那个奸邪竟然不死,真是祸害遗千年!”
另一个道:“想当年在澶州……”
徐平一下福至心灵,插嘴道:“寇相公说的是寇准吗?”
两个庄客看着他翻了个白眼,行个礼,一声不吭转身走了。
徐平愣了一会,才想起自己现在的身份是个纨绔,并不怎么让下人尊敬。更重要的是寇准此时在民间威望极高,古代人吗是讲究避讳的,他直呼寇准的名字,也就是面对的是自家庄客,要是别人说不定大耳光就抽过来了。
不过有了寇准这个由头,两世的记忆便钩连了起来。
原来现在是寇准生活的年代,可惜的是,他已经于去年在岭南贬所去世了。寇准去世之后又发生了什么呢?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靖康之变?
徐平能想起来的只有这几件大事,不过他不知道要过多少年才发生。本来他认为自己历史学得不错,考试也能高分,但到了具体年代,才发现自己几乎是一无所知。谁让中国的历史太长了呢。
不过知道了寇准这个熟人,就好像脚终于落了地,徐平安心了许多,整个上午就这样坐在这里,从寇准发散出去,把两世记忆捋出头绪。
纨绔的记忆没多少可取,无非走马斗狗,勾栏瓦舍,知道的不过是寇准少年成名,澶州之战名满天下,后来栽在丁谓手里,老死岭南。
前世的记忆关于寇准有两点。一是澶渊之盟,这个时代随便什么人都比他明白。第二点就要庆幸他好坏也是读书人了,是关于寇准名字的那个准字。
宋代人当然不会用简体字,但由于寇准位高名重,宋人便为他避讳,把繁体的准字减笔,后来竟然也就成正体字了。没错,减笔之后就是简体的准字。
这便使徐平发现了一个问题,自己写不好这个时代所用的字。这一点无关繁体简体,后世的繁体字要到清朝才定形,更不用说简体字了。如果一厢情愿地认为古代人都用繁体字,也会倒霉的。比如这个准字,装逼写个繁体,如果交到官府的手里,不定就会被当成丁谓奸邪一党,从此仕途无望也是可能的。
偏偏自己附身的这个纨绔子弟虽然老爹自小请名师教导,却还是不学无术。徐平比较了一下,这家伙认的字中竟然有不少与自己前世记忆中的简体字相同,可明明是有繁体的。这就是宋朝所谓的俗字,老师对这家伙的评价是好用俗字村语,未来无非是工商一流,出头是没什么指望了。
顺便说一句,老师是这家伙的未来丈人,落第的举子,乡贡的诸科,专攻《春秋》三传。就在不久前,他又落榜了。
徐平是个读书的人,既然到了这个文人为尊的年代,对于科举高中还是有点想法的。可字写不对,这就是个大问题。更不要说还有对皇家的各种各样的避讳,比如州军本有通判,现在要避太后老爹的讳,就改成同判了,可想而知这个事情有多复杂。
正在徐平浮想联翩,脑仁都痛的时候,一个三十出头的中年人寻了过来,到了徐平的面前,叉手唱个喏,道:“大郎,夫人从镇里回来了,已经到了庄后,你快去迎接一下。”
徐平认得这是自家的仆人,这处田庄的管庄,自小在外公家里养大,父母成亲之后,便跟着自家姓,取个名字叫徐昌。嗯,父亲徐正继承了岳父的遗产才一飞冲天,后来挣到万贯家财,连这些家仆也一起继承了。
徐平站起身,对徐昌道:“麻烦都管了。”
两人绕到庄后,正迎着徐夫人一行。
一辆牛车在前面,因为天热帘子掀了起来。
里面正中是一位三十多岁的中年妇人,身上衣料华贵,但并不铺张,面色微黑,神色冷峻,正是徐平的母亲张玉真,人称铁面张三娘。
旁边一位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挽着双髻,水蓝衣裙,白嫩的瓜子脸,神情沉默淡然,正是徐平的未婚妻,自己老师的女儿林素娘。
林素娘与徐平前身自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但性格却格格不入。林素娘知书答礼,虽然小小年纪,进退都有法度。在现在的徐平看来,她完全就是历史书上写的那种贤妻良母,嗯,真真正正的古代人。徐平前身是个纨绔子弟,平生放纵不羁,根本玩不到一块去。而现在的徐平,对这种如同从书里走出来一样的古代人,有一种本能的距离感。
两人的身边,一左一右还坐着两个人。
左边一位是中年妇人,白白胖胖,浑身上下收拾得一丝不苟。这是母亲小时候就陪伴在她身边的女使,也就是婢女。母亲嫁给父亲的时候,陪了些嫁妆把她也嫁出去了,前些年老公死了,家道艰难,母亲念旧,又把她雇了回来。有铁面张三娘撑腰,这位在徐家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人人称其为洪婆婆。
右边是一位八九岁的小女孩,眉目清秀,穿着一身青色的粗布衣裳,怀里紧紧抱着一个小小的旧包袱。她靠着车边虚坐着,一直低着头,一双黑黑的眼珠不时转一下,偷偷打量周围的人,满是好奇之色。这小姑娘徐平以前没见过,不知是什么来路。
前边牵牛赶车的,是家里在镇上酒店里的小厮,名叫刘小乙。
在牛车的后面,一身白衣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是徐平的老师,也是他未来的岳父林文思。他热得满头大汗,跨下一头黑驴。
林文思不是本地人,多年之前来开封赶考,因缘际会认识了徐正,两人投缘,便住了下来。后来更是托徐家的关系,在开封落下籍来。要知此时开封府是大宋首善之地,发解举人的名额之多,远不是其他地方能比的,就好比前世落户口在北京然后参加高考一样。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交情,林文思才不顾徐平是个浮浪子弟,把女儿许给了他。
看见他骑驴徐平就想笑,因为这与自己记忆中古代的风情太不相同。虽然张果老倒骑毛驴是个很熟悉的形象,但见到大男人骑在小驴上,徐平还是觉得滑稽,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协调。
可是没办法,这是宋朝,缺马的年代,不是豪门大族,还真就是骑不上马,有驴骑就不错了。
徐平走上前,给张三娘行个礼:“妈妈劳顿,一路辛苦了。”
张三娘露出笑容,虽是铁面,竟然也很慈祥:“天气炎热,你不必拘于礼数,快先回庄里厅上去,我们马上就到,一会我有话对你说。”
徐平在原地踌躇,不知该怎么办。作为儿子,他应该在一边小心陪着母亲,这是孝道,怎么能先走一步?可来自前世的记忆,让他实在没这个觉悟。
张三娘笑容更灿烂了,对身边的林素娘道:“大郎前些日子精神不好,学舌的就说他状似疯颠,却不知道是痛改前非,我儿现在也知道礼数了。”
林素娘微笑道:“都是夫人教导有方。”
张三娘终是心疼儿子,对一边的徐昌道:“都管,陪大郎先走一步,避避暑气,不用陪着我们。”
有人相陪,徐平不再扭捏,与徐昌当先走了。
(备注:妈妈是宋明时期汉人对母亲的常用称呼,宋人笔记和《三言二拍》用的很多,详见本书作品相关“关于本书的称呼及其他”。)
第2章 秀秀(上)
回到大厅,徐平坐了一会,便乖乖到门口等着。毕竟对自己来说,这是个陌生的世界,万事小心谨慎,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徐昌站在门口,好奇地看了徐平一眼。印象里这位自小就是无法无天,不知礼法为何物,每天都是呼朋引伴,牵黄架鹰,怎么一下这么懂事了?莫非家道中落,人就一下长大了?
并没有等多久,张三年娘一行就到了厅外。
徐平急忙上去见礼罢了,迎着到厅里坐下,徐昌自去安排点茶。
张三娘见徐平乖巧,脸色好看了许多。喝了茶,对众人道:“家里现在的光景,不比从前了,你们也应该多少有些耳闻。前些日子,员外得罪了如今正当红的马史馆,他是太后的亲戚,又提举着在京的各司库,没办法,家里把万胜门外的酒楼典卖了,回到乡下来。我们家大业大,不能坐吃山空。可这处田庄虽然不小,却是个赔钱货,今年自春以来大旱,一分收成也没有。我和员外还想过些年把酒楼赎回来,只好到白沙镇上去买了个酒楼,一切从头开始。往年在东京城里,我们都是取班楼的酒卖,自今以后,要买曲自己酿了。”
张三娘叹了口气,接着道:“诸般事情千头万绪,大家都是自己人,有什么照顾不到的,都海涵些吧。这处田庄,我和员外是没精力管了,自今天起,洪婆婆到庄里来,一切事情都听她吩咐。徐昌,你也是家里的老人了,好好陪着大郎,不要闯出祸事来。”
徐昌答道:“小的明白,夫人安心。”
转头看看一边强绷着脸的洪婆婆,心中暗暗叹口气,也不分辨什么。
张三娘看了看林文思,又道:“今年开封府大旱,灾民不少,流民多了事情就多。再加上今年是大比之年,多少落第的举子在东京消折了盘缠,一时回不了家乡,流落在开封府各县,不定就要生出什么事来。大郎,往年在东京城里,由着你的性子胡闹,今后就收收心吧,好好在庄里跟着林秀才念书,不要再去招惹往日的那帮狐朋狗友。徐昌老成,你多听他的话。”
徐平急忙道:“孩儿明白,定然不让妈妈担心。”
见儿子乖巧,张三娘的脸上终于有了点笑容,对坐在身边的林文思道:“亲家,我们是自家人,你和素娘便在庄里住下,多多督促大郎的课业,不要让他走到了邪路上去。”
林文思苦笑道:“放心,我理会的。”
他也是个落第的举子,张三娘刚才说的实在让人心酸。
徐平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听张三娘的口气,也没指望他能读出个名堂来,只是让他有点事做,不要惹事就好了。这做法,倒与前世不少父母想法相通。难道在这些人眼里,自己真就是个没出息的混混?
把话交待完,张三娘又道:“人生在世,哪能没个沟没个坎的?虽然现在家里光景不好,只要勤快,总能否极泰来。想当年,员外一个人挑个担儿到东京城里讨生活,还不是挣下来偌大家业?大家安心过日子就好。”
徐平撇了撇嘴,老爹真正发家,还是因为娶了一门好亲吧?
说到这里,张三娘才把先前的那个小女孩招过来,对徐平道:“这是秀秀,庄子南边放羊的牧子任安家的女孩儿,今年八岁。说来可怜,前几天他放的羊被人盗走了几十只,地里又没收成,只好把这女孩儿典在我们家,六十贯典卖十年,以免流徒之苦。你身边正缺个人使唤,便让她跟着你吧。”
徐平看秀秀,她正抬起头来,四目相对。
秀秀的目光怯怯的,有点好奇,更多的是惊慌,神色里透着茫然。
徐平心里莫名地就像被针扎了一下。他来到这个世界,这几天来虽然不是锦衣玉食,也是衣食无忧,甚至在可见的未来里他会衣食无忧一辈子,并没有觉得这个世界多么无法忍受。
现在突然就这么一桩卖儿鬻女的事情出现在面前,就这么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还什么都不知道,就被卖到自己家来。她的年龄还小,或许还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不知道这已经决定了她的一生。
对奴仆来说,宋朝可能是中国古代最有人情味的,从皇帝到大臣,都承认他们是国家的编户齐民,同样是良民,国法上的歧视也并不严重。
可这又如何?为什么同样是卖身,长得好看的年轻女子价钱就高?因为最少在卖的这段时间里,主人拥有她们的身体。将来有一天,即使她们回复自由身,也不可能嫁入稍微好点的家庭为妻。谁会相信你还是个黄花闺女?
宋朝没有婢不可为妾这一说,甚至成为正妻的也有不少,就连现在的太后,不也是个二婚吗?但是,那样的机缘,有几个人能碰到?
徐平不是个同情心泛滥的人,但一个人的命运就这样轻易地被打上另类的标签,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秀秀不知道徐平在想什么,对她来说,徐家可以算是恩人。她爹作为牛羊司属下的牧子,放的是朝廷的羊,一下丢失三十多口,捅到官面上,足够流放他州,家破人亡。她们家现在急需用钱,买羊补上,上下打点。
张三娘一是觉得她家可怜,再一个是他们家刚刚搬回来,要在乡亲们面前留个好印象,给的价钱很不错,十年六十贯,足够解决问题了。
而且牙婆还偷偷告诉她,这家人很好,即使是婢女,也能吃得饱穿得暖,而且不过是典卖十年,到时不耽误她嫁人。
现在担心的,就是跟的这个主人性格怎样,不要经常打骂就好。
张三娘却没心思琢磨这两个人心里怎么想,看看天色不早,便安排开饭,吃过了她还要回镇上酒楼去,帮丈夫的忙。
太阳刚刚下山,天还大亮着,徐平便吃过了晚饭。这里是乡下,没有东京城里丰富多彩的夜生活,百无聊赖。
今年大旱,到现在都没下过雨,虽然刚刚入夏,天气已经热得不行,一丝风都没有。这个年代,又没有空调风扇什么的,徐平身上粘糊糊的,觉得闷得慌,很想洗个凉水澡。
一回头,却见秀秀依然跟在后面,眼巴巴地看着自己,怀里还紧紧抱着她的那个小旧花布包袱。
徐平怔了一下,对她道:“你去找洪婆婆,让她安排地方休息吧。我要洗个澡,这天太热了。”
秀秀忙道:“哦,那我去烧水。”
徐平笑道:“烧什么水,这天热得跟鬼一样!你忙你的,不用管我。”
说完,从屋里拿了条毛巾,向后院里的井边走去。
秀秀跟了两步,想起什么,便又缩了回去。
徐平到井边,见周围没一个人影,便打了一桶水,到墙边杨树底下,浑身上下用凉水擦了一遍,通身舒畅。
把水倒了,徐平摇摇晃晃地向回走。此时太阳已经落山,起了凉风,迎面吹在身上,说不出地惬意。
回到东厢自己小院,却看见秀秀坐在门前的台阶上,膝盖上放着她的小包袱,她的下巴就压在包袱上,怔怔地看着地面出神。
听见脚步声,秀秀一下跳了起来,忐忑不安地看着徐平。
徐平愣了一下,对秀秀道:“你还在这里啊?”
秀秀低着头,一双脚在地上碾来碾去,嗫嚅着不说话。
徐平笑笑:“也好,既然没事,就陪我说回话吧。”
说完,走到台阶边,噗地吹一口,也不管吹干净没有,一屁股坐了下来。见秀秀还站在那里,对她道:“你也坐。”
秀秀哪里敢坐,又不好站在那里居高临下对着徐平,便在他旁边蹲了下来,怯怯地看着他。
徐平也不在意,问她:“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秀秀道:“我爹,爹娘,还有我弟弟虎子,今年五岁了。”
徐平叹了口气:“你还有个弟弟,比我家热闹。”
他是独子,父母又忙得天天不照面,穿越而来本就惶恐,没个人说话更加觉得孤独。
徐平的父亲徐正,原是这附近的人,年轻的时候混不下去,一个人去东京城里闯荡,挑着一副担子走街串巷卖酒。几十年省吃俭用,终于存下了一点钱。在他三十八岁那年,因为老实能干被一个开脚店的看中,就把女儿张三娘嫁给了他,继承了产业。张三娘那年不过十八岁,比丈夫整整小了二十岁,老夫少妻,又加上产业是自己的,不免就强势了些。过了两年,生下儿子徐平,徐正已经四十岁了。老来得子,又有张三娘维护,徐平自小就娇生惯养。
继承了丈人的酒楼后,徐正顺风顺水,渐渐攒下万贯家财。
前些年中牟的淳泽监被废,朝廷招人买这里的土地,因为土地贫瘠,根本卖不出去。徐正因为是本地人,又有些钱,便被强配下来,买了这处田庄。
自从这事之后,徐家便开始走背运,去年不知怎么得罪了马家。据说是马家看中了徐家酒楼正处于金明池边上,位置好,便使了手段。内情除了徐正和张三娘再没一个人知道,反正是徐家把酒楼典卖出去,全家搬回中牟。
此时的中原与前世相去甚远,远没有那样的人烟稠密,甚至说一句地广人稀也不过分。黄河两岸多是沙地,只能长草,粮食收成很差,遍布的都是朝廷的牧马地。宋朝马政管理又差,很多牧马监时兴时废,入不敷出。这处淳泽监便是例子,前几年废弃,地又卖不掉,如今还有骐骥院里的几千匹马养在这里,只是没有牧马监的编制了。
秀秀见徐平不说话,心里惴惴不安,眼巴巴地看着他。
徐平回过神来,看见秀秀的样子,不由笑道:“你小小年纪,被卖到我家里来,怕不怕?”
秀秀低下头:“我也不知道。”
两个人便不再说话,沉默了一会。
秀秀许是蹲得久了,挪了挪脚,托着手里的小包袱,想起什么,突然对徐平道:“我有好吃的从家里带来,请你吃吧。”
说完,秀秀把包袱打开,里面是几件洗得干干净净的旧衣服,旁边用块花布包了一团不知什么。
当秀秀打开那团花布,徐平脑袋嗡地一声。
那竟然是一包花生!
第3章 秀秀(下)
徐平前世工作与农业相关,对花生知道得比较清楚。虽然也有中国是花生源产地之一的说法,但也只是说说而已,当不得真。而且现在秀秀拿出来的花生,不要说宋朝的开封,就是宋朝时候的美洲也不存在,这明显是经过长时间驯化和品种改良,流行于前世中国北方的山东大花生!
秀秀没有注意徐平的脸色,把包袱放在地上,捧着花生到徐平面前:“很好吃的,你尝尝。”
徐平的手发抖,轻轻拿起一粒,用了很大一会才剥开,看着壳里熟悉的两粒大花生,徐平的声音有些颤抖:“这是哪里来的?我以前怎么没见过?”
秀秀低声笑道:“我家里种的啊!官人你是大户人家,落花生这种是我们贫苦人吃的,你没见过也是寻常。”
徐平把花生粒放进嘴里,是生的,与前世的味道并没有差别。
秀秀又道:“这是家里留的种子,我们家穷,这就是最好的东西了。我从家里出来,就带了这一点,官人不会嫌弃吧?”
“怎么会?”徐平随口答道。
花生早已变得很干,咬起来很费牙,有一丝淡淡的甜味。其实说真的,生花生吃起来没什么味道,留在记忆里的,是炒熟花生的香味。
把嘴里的花生咽下去,徐平随口问秀秀:“怎么不炒一炒?生的吃起来没什么滋味,可惜了。”
“啊!怎么炒啊?”秀秀满脸茫然。
徐平才想起来现在所处的年代。后世光辉盖世的中国烹饪技术刚刚开始走向成熟,要过一两百年才会迎来中国菜的高峰。现在虽说有了炒的概念,实际大多时候都是煎。与此相对应的是烹饪用油很简陋,别说用花生榨油,就是最常见的大豆油都没发展起来,现在所用的大多是芝麻油。
如果还没习惯炒制食品,花生这种东西还真就只能是下层人民的零嘴,生花生仁没什么味道,还要剥壳,对达官贵人来说太也麻烦。
徐平看着秀秀捧在手里的花生,心里重重叹了一口气。这个世界绝不是自己前世所在世界的宋朝,那这里又是哪里?这花生来自前世的世界无疑,要知道品种的驯化改良有太多的机缘巧合,就是用同样的原种,不同的世界也不会驯化出同样的种植品种来。
他的思绪一团乱麻。莫非这个世界有通向前世的通道?不然自己怎么会来到这里?又怎么会有前世的作物?
秀秀不知道徐平在想些什么,见他在那里发呆,也不再碰自己手里的东西,讪讪地把花布包起来,低声道:“原来官人是哄我的,这种贫苦人家吃的东西,官人怎么会喜欢呢?”
说着,她的眼圈就有些发红。
说到底秀秀还是不到十岁的孩子,突然之间离开父母,从此有家不能回,怎么会不觉得惶恐?她把家里留做种子的花生带出来,也是要给主人留个好印象,不要吃太多的苦。
这番心思终究还是白费了。
徐平猛地清醒过来,把秀秀手里的花布包抢到手里:“这些都给我吧,我有用处!”
秀秀愣愣地看着徐平,不知他是什么意思,好一会才小声说:“其实我家里还有的……”
徐平却再也听不进去,只是想着这个世界突然出现花生,那还会不会出现其他的作物?从哪里来的?会不会还有人像自己一样来自那个世界?
今后该怎么办?
这一夜徐平都昏昏沉沉,甚至都想不起是怎么结束与秀秀的谈话,迷迷糊糊地回到床上,做着各种噩梦。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来,徐平睁开了眼睛。
他终于想通了。所谓的惶恐,不过是深藏在心底的不该有的欲望。穿越到了一个新世界又怎么样?就该要大杀四方,强势崛起,开始一段灿烂辉煌的人生?前世他不过是一个小人物,又如何确定在这个世界就是天之骄子?
迎着明亮的阳光,徐平深深吸了一口气。其实,平凡的人生,也有平凡的乐趣。在这个新的世界里,何不继续自己的事业?最起码,这个世界他的处境比前世好得多,有一个富足的家庭,有溺爱自己的父母,还有现在还算宽松的社会环境,一片空白的事业前景。
徐平前世专业是农业机械,学历硕士,毕业之后进了一个山区小县的农机站,做一个普通的公务员。农机站的人员很少,直到来到这个世界,徐平也没搞清楚自己单位编制是几个人,反正干活的只有他和一个老站长,其他人没见过到站里上班。
工作虽然累了一点,徐平的热情还是很高,毕竟找到一份专业对口的安稳工作也不容易。
老站长是特殊时期时的中专生,性格古怪,做事死板,但几十年的工作经验是实打实的,教给了徐平很多东西,两人相处还算融洽。
他们这个行业从八十年代开始曾经大踏步地后退了二十年,而那二十年正是老站长风华正茂的时候,可想而知老站长牢骚满腹。满腹牢骚的人脾气就不好,脾气不好就不讨领导喜欢,从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老站长快要退休了,希望评个称职退休待遇好一点。评职称要有论文,这不是老站长擅长的,徐平便自告奋勇把这活接了过来。
这事情却成了徐平的噩梦。
他是真地想帮老站长,做得比毕业论文还用功,选的课题是他们那个地区农业的最佳经营面积和方式。
众所周知,中国太大,环境又特别复杂,几乎包括了世界上所有的农业环境。中国又人口众多,保证粮食产量是必然的选择。他用的评价指标也是粮食单产,得出结论是最佳经营方式是家庭农场,最佳经营面积是两百亩左右,随着技术的发展,这个面积可能会扩大。这是一个正常的结论,他们那里是山区,人口又密集,即使是发达国家,除了地广人稀的北美、南美、澳洲,即使欧洲也是以家庭农场为主的。
虽然后面也特别说明了如果评价指标不同,比如以经济效益为优先,会有不同的结果,但并没有展开讲。
这个事情后来被县里主管农业的领导知道,便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没什么,反正论文可以好几个人署名,搞好与领导的关系也很重要。可那位领导看了论文之后却把他叫过去,非要把结论改了,理由冠冕堂皇,不知道国家正在推动土地流转吗?不知道农业的未来是规模化机械化吗?科学研究要适应大势,怎么可以逆历史潮流而动?
徐平最后把那个项目废弃掉了,重新做了一个山地农机小型化的项目,帮助老站长评了职称。万万没想到的是,县里领导把他的论文找人改了,编了数据换了结论,以自己的名字发了出去。
这件事情深深地教育了徐平什么是政治,他们要的不是正确,他们要的是朝堂的认可,这中间的过程无关紧要。
面朝阳光徐平揉了揉眼睛,忽然笑了。
他前世做个研究说是他们那里最好以家庭农场为最佳,家庭农场不就是自耕农吗?竟然就把自己送到了这个最需要自耕农的宋朝来,嗯,我大宋朝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不抑兼并的朝代,这是报应吗?
从床上下来,徐平打着哈欠出了房门。
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下蹦出来,发着红彤彤的光,并不刺眼。
徐平揉了揉眼睛,准备要去洗脸,一扭头,却发现秀秀坐在门口。
她坐在台阶上,靠着墙角,整个人缩在一起,睡得正香。那个小小的旧布包袱,被她紧紧搂在怀里。
清晨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在黑黑的头发上描出金边,她的面庞清亮而近乎透明,散发着神圣的光彩。
不知做了什么样的梦,她的表情无耐而又惶恐,眼里挂着两滴泪珠,惟有紧紧抿住的嘴角,透出一丝倔强。
徐平怔在那里,好像一下回到从前,看见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少女们,来到城市里寻找生活,就这样睡在火车站的广场上。
可秀秀不是来徐家打工的,她已经被自己的父母卖掉了。
看到秀秀睡在这里,徐平才想起来了,这个小丫头被母亲打发来照顾自己,而自己并没有给她安排住处。
清晨的露珠还挂在她的发梢上,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五颜六色的光。
徐平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想了一会,回到屋里拿了一件外衣,出来轻轻盖在秀秀身上。
当徐平洗完脸回来,秀秀已经醒了,提着徐平的外衣,看着他手足无措。
徐平笑笑:“怎么睡在外面?这院子里还有空房,你只管收拾了住。”
“这怎么使得?我是个下人。”秀秀说道。
徐平摇摇头。
秀秀突然道:“哎呀,太阳升起来了。夫人吩咐过,官人是要把饭拿回来吃的,我这可去得晚了。”
说完,把外衣还给徐平,一溜小跑出去了。
第4章 炒花生
秀秀把早饭拿回来,不过三个馒头一碗小米粥。这几天都是这样,徐平也没在意,拿了馒头就吃。
咬了一口,才发现秀秀正奇怪地看着自己,不由问她:“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你不吃吗?今天多了一个。”
秀秀嗫嚅道:“我到厨房里,洪婆婆说随便给官人端点什么回来就好,反正官人也不吃的,都是要去镇上吃酒。”
徐平道:“那老虔婆可恶!不用听她的,你也吃吧。”
心里却有些无耐,自己原来做纨绔的时候,确实不怎么在家里吃饭,都是要去酒楼里摆上一桌,这才是京城子弟的做派。
秀秀站在一边,捏了一个馒头起来,偷偷看了徐平一眼,轻轻咬了一口。
吃罢了早饭,秀秀收拾了,徐平坐在桌边漱了口,闭目养精神。
这几天都在适应这个身份,适应这个世界,没有想太多,既然已经接受这个改变,生活就不能这么浑浑噩噩,至少说到吃,虽然自己不怎么讲究,但有了条件,谁不想吃得顺口一点?
天天早上馒头稀饭,好坏也是富家子弟不是?还不如自己前世吃得好,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
说到宋朝的吃,如果在前世,肯定是有几分向往的。热闹繁华的东京汴梁啊,那就是中国历史上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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