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作出处罚决定
有两种情况,一是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文书。 第二,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这个时间点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二、行政处罚决定如何撤销改正
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进行调查,如果处罚确实有错误的,会撤销或者变更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4.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多久生效
提醒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是自行政处罚决定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外,一般均应当立即开始履行决定中载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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