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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你到时光的尽头.txt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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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你到时光尽头》
作者:沈南乔
第1章从未热恋已相守(1)
老夏打来电话时,孙菀正在厨房里剔鱼线。电话铃声响得仓促,惊得专注的她一颤,一点血水溅入她的眼睛里。
她手忙脚乱地冲干净眼睛,抓起手机走到镜子前,轻轻擦着水珠。
孙菀生着一双黑白分明的杏核眼,深深的,黑黑的,深不见底,却无危险意味。很多人初次见她,都会情不自禁地被她这双冷静的眼睛吸引,以至于擦肩后再忆起这个人,只记得那双过于独特的眼睛,却忘了她原来也有张素净漂亮的脸。
孙菀学的是新闻,她的闺蜜厉娅说她一定是看多了社会阴暗面才会有这种眼神。孙菀觉得很无辜,她学的虽是新闻,考上的报社却分她去了娱乐版,做了准娱记,因此未曾如厉娅所想,新闻系毕业的她每日同都要同凶杀现场打交道。
号称“京城第一娱记”的老夏是带孙菀的老师,听着名头大,不过业内老记者谁又没顶个响亮的名头?老夏带了两个新人,除了孙菀,还有一个传媒大学的男孩,那个男孩说话口音重,总是把“夏师父”叫成“夏尸骨”,老夏因此不待见他,一门心思地带文笔犀利的孙菀,孙菀也因此蹭了好几次头条署名。
“我马上到!”
挂了电话,孙菀急急回书房拿了摄影器材,风风火火地出了门。孙菀内心对娱记这份工作兴趣寥寥,但职业本能还是让她在听到余小菲的名字后,有种钓到大鱼的兴奋感。
余小菲是近几年迅速上位的小花旦,以清纯低调闻名,行踪诡秘难测,鲜少绯闻,但老夏觉得她假。用老夏的话说,她一没背景的小姑娘凭什么上位那么快?背后肯定有人,只是少而精,外人抓不到而已。因此,老夏铁了心要爆她一个大新闻,断断续续跟踪了两个月,今天终于有了斩获。
孙菀赶到三里屯时,接到老夏的电话说余小菲换去了一家法国酒吧,男主角的车已经来了,让她火速到位。
孙菀在一片五光十色的霓虹海里找了半天,才看见老夏躲在一个阴暗处,鬼鬼祟祟地朝她招手。
孙菀快步走到他身边蹲下,远远见对面的玻璃窗下,一袭白色小礼裙的,戴着波波头假发的余小菲正仰脸看着对面的人,热切地笑着。
孙菀二话不说地打开机器,麻利地装好镜头,试拍了几张后,又抿唇调起焦距、光圈来。
一听这车牌,孙菀就知道又是一条男主角不能上报,只能冠名“神秘男”的头条,她没来由有些失望。
见老夏招呼她过去看,她也有些好奇男主角,挪去老夏那边,拉长镜头往里一看,待见到男主角真容的片刻,不禁怔了好大一会儿。
无怪老夏感慨,果然和以往偷拍到的油光满面,脑满肠肥的绯闻男主不同,那是个面容清隽的年轻男子,一身挺括的白衬衣更是衬得他风姿殊秀,气度不凡。
孙菀正自怔忪,那边,余小菲若有若无地往他们这边瞥了一眼,笑着同那男子说了句什么。
那男子从容地拿出手机,一边点餐,一边拨起电话来。
待侍应生走后,老夏举起相机,又一阵猛拍。
自看清那男主角后,孙菀就有些心不在焉。她两手端着相机,讷讷地盯着前方玻璃窗后谈笑自若的身影,幽黑的眸底映上了一片斑斓光线,像是灵魂飘离了躯壳,飞去了不知名的地方。
他话音未落,忽然僵住了。
他的肩膀上,不知何时搭上了一只手。
那只手紧紧捏着他的肩膀,将他往下按着,力道适中,既透着一种叫他纹丝不敢动的慑人气场,又不至于把他吓得做出什么过激反应。
紧接着,一只沉稳有力的大手越过他的肩膀,将他手里的高倍相机缴了过去。
这时,后知后觉的孙菀方察觉到异样,回头往老夏身后望去,只见一道高大的黑影冷冷耸在眼前,那人的脸隐在黑暗里,看不清面容,唯两道极凛冽的目光垂注在她脸上。
老夏知道行藏败露了,他们被刚才那男主角的保镖抓了现行,连忙堆起笑准备告饶。
那个保镖却加重了摁他的力道,单手指了指他,示意他们原地不准动。
末了,他拎着老夏的相机退到不远处的阴影里,拨通了一个电话,压低声音汇报起情况来。
老夏有点纳罕,一般遇到这种事情,最多把内存卡给人家,道个歉,做个保证也就完了,怎么看这架势,只怕还没那么能善了?
那个人挂完电话后,麻利地将老夏相机里的内存卡卸了下来,他将老夏从地上提拧起来,浑身上上下下地搜了一遍,又搜出他的手机检阅起来。
老夏讪笑着说:“全在那张卡里了。没别的了。您放心,今天晚上的事情我什么都没看到。”
那人把手机和相机丢还给他,忽然转身将地上的孙菀拉起来,不由分说地拽着她往马路对面走。
老夏吓了一跳,脸色都变了,连忙追上去:“你干什么?她是我学生,什么都没拍,你凭什么抓人啊?”
孙菀无声地挣着,掰着那人的五根手指,但岂是她掰得开的?
那人停下脚步,目光肃杀地瞪了老夏一眼。
老夏脊背一寒,往后瑟缩了一下,顿住了脚步:“我们是《XXX报》的记者,我警告你们,不要乱来!”
那人冷冷回了一句:“不要多事!我们老板想找她聊聊。聊完就放人。”
老夏看看他,又看看孙菀,有些进退无据。
很快,那人拽着孙菀横过了马路,把她“请”上那辆路虎后座,随即,他打开驾驶室的门,坐了进去。
老夏不敢跟他硬碰硬,又不敢走,只好愣在原地,一边记着车牌,一边拨总编的电话。
很快,老夏就见余小菲和她的绯闻男友从酒吧里走了出来,余小菲跟那男子道了别,不慌不忙地上了自己的红色沃尔沃。那男子顿了一会儿,返身走向自己的路虎,拉开后座车门,躬身坐了进去。
下一秒,那辆路虎紧随着沃尔沃往前驰去。
见总编迟迟不接电话,老夏只得又去拨孙菀的电话。
卡朋特醇厚优美的声音在车厢里响起,若非此时气氛冷到冰点,倒也堪称情景相宜。
孙菀将手机从衣袋里翻出来,刚准备接听,从旁伸出一只修长的手来,自然地将手机从她手里抽了出去,按了挂断。
身边的男人将她的手机丢在一旁,娴熟地端起她的相机,打开,一张张浏览了起来,待浏览到有余小菲和他的那几张时,他侧脸淡淡瞥了她一眼,似笑非笑地谑道:“卓太太,来捉奸啊?这类事情请侦探所就行,大可不必御驾亲征啊。”
孙菀被他气得手抖,转过身,咬唇看向窗外,懒得理他。
他唇角那点笑意又深了些。
这时,孙菀的手机不屈不挠地又响了起来。
他抢先一步拿起手机,这一次,直接按了关机。
他看了看那手机斑驳的躯壳,笑说:“大学时就用的这一只,不如给你换只vertu?”
见她不答,他起身,伸手从前排拿出一只粉色盒子递给她。
孙菀莫名火起,生硬地将那盒子推开:“买给谁的就送给谁,我从不夺人所爱。我用惯了诺基亚,不稀罕什么vertu。”
闻言,他眼睛里浮起了若有若无的笑意,将身体往她那边挪了挪,略凑近她耳边,低声说:“吃醋了?手机真的是专门为你买的。我和刚才那位余小姐只是工作往来,你不要误会。”
随着他的靠近,一脉属于年轻男子的干净清香从他身上逸了出来,让她倍觉熟悉,只是那香气里又多了一丝男士香水的味道,这点暧昧的香气,让她的思绪瞬间跳跃到了某些桃色联想上,心底那点无名之火腾腾地往上蹿。
她克制了下情绪,去抓掉在坐垫上的自己的手机:“卓临城,你的那些‘工作来往’我一点都不感兴趣,但是请你也不要干涉我的工作!”
说着,她往车门边缩了缩,打开手机,埋头给老夏编起短信来。
连她也没有想到拍了那么多桃色新闻,有天会拍到自己丈夫头上。
乍然想到“丈夫”这个称谓,孙菀有些恍惚,按短信的手指顿了顿,目光落在自己的牛仔裤和格子衬衣上,她又用余光不动声色地看了眼身边的卓临城,他身体微微往后靠着,神色有些空茫、疲倦,一只手正迟缓地解着衬衣的第二颗纽扣。
他在人前,总是一派端正的姿态,衣着熨帖整齐,神态纹丝不乱,在她面前,态度又不拘一些。但无论怎样,他身上总透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气质,怎么看,都不像是和她在一个世界的。
如果在大街上撞见,谁又能相信这完全不相配的一对,竟是夫妻呢?
如果不是那张暗红证书的提醒,连孙菀都常常意识不到自己已经结婚了,她的生活里,永远有个叫做卓临城的人在那里,亲而不近,疏而不远。
车子开到一个大路口时,放缓了速度,显然是开车的司机兼保镖吃不准卓临城要去哪里,是去他的私人行馆,还是回他和卓太太的家?
孙菀和卓临城都是乖觉之人,瞬息便注意到他的心思。
卓临城抬腕看了下时间,见还不到八点,问道:“还没吃晚饭吧?”
孙菀刚准备否认,饿了一个中午加一个下午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下。
卓临城心下了然,朝司机抬了抬手,指了回家的方向。侧脸看住孙菀,眸光闪动:“晚饭准备吃鱼吧?”
“你怎么知道?”孙菀有些讶异。
“闻到味儿了。”他整了整衬衣,“做完鱼要把手反复洗几遍,才去得了味儿。你老这样邋遢,搞不好哪天我真会嫌弃你的。”
孙菀闻言,恨不得凭空变出一条鱼摔到他脸上。
她不忿地想,得意个什么劲儿呀!
孙菀做得一手好菜,尤擅长做鱼,哪怕极便宜的草鱼,经她手一炮制,也能透出别样鲜香。
回到家后,孙菀一言不发上楼,去自己的卧室换了件几十块买来的棉质居家裙,将马尾胡乱绾了一下,完全无视卓临城的目光,直接走进厨房,将大料,香叶,姜等入汤的东西放入渐温的水里。
落地玻璃隔出来的开放式厨房,让孙菀觉得很不自在,因为她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眼底。
她的目光不由瞥向客厅的大鱼缸,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处境和鱼缸里的热带鱼很像,好像怎么奋力游弋,都游不出别人的眼皮。
水开后,她将鱼放进开水里,改成文火慢慢炖。一道双菇炖鱼,荤素双全,再无须做别的菜,所有食材都已准备好,只等丢进锅里。于是,她站在锅前放胆地发着呆。
外面传来电视的声音,混杂着锅里炖鱼传来的咕嘟声,让这座豪华而清冷的复式大宅里多了丝人间烟火气。她有多少年,没有重温过这种感觉了?大约是从父亲过世以后,她便很少再有这种“家”的体验了。
感觉到她在发呆,卓临城回眸出神地看着她。几个月不见,她又瘦了,她原本就高,一瘦就显得格外畸零。她低着头,露出修长釉白的长颈,她貌似认真地盯着锅里的变化,几绺微卷的长发从发髻里散落在肩上,安静单薄得像一帧杂志插画。可她的姿态又是那样的拒人千里,即便发着呆,她的脊背都像有一股凛然的力量撑着,让人无法轻易靠近。
良久,见她关了火,他适时收回眼神,冷静漠然地盯着电视荧幕。
饭菜上桌后,两人坐在暖黄的灯光下,默默吃着东西。卓临城自小家教良好,吃饭自是一派萧肃沉默的大家礼仪,对不拘小节的孙菀而言,这样近乎凝神屏息的吃饭是她所不能忍受的。举案齐眉,相敬如冰,莫过如是了。好在他俩一年到头也一起吃不了几顿饭。
吃了几口鱼,孙菀心中的那点情绪越发按捺不住,故意把筷子“啪”的扣在桌面上,双手捧起日式圆瓷碗,将汤喝得滋滋响,一双大眼睨着对面的男人,像是在挑衅,又像是在抗议。
卓临城却仿佛没有听见,依然笔直端正地坐着,慢条斯理地喝汤。暖色调的灯光透过他高挺的鼻梁,在他英挺的脸上投射出淡淡的黑影,让他显得像尊不动声色的雕像。
孙菀有些泄气,放下碗,举起筷子,一口一口吃起鱼来,动作滞重得倒像手腕上坠着千斤坠。
孙菀盛饭的间隙,卓临城的目光落在她突兀得厉害的锁骨上,说:“怎么瘦这么多?”
孙菀无从答起,有些敷衍似的说:“事情太多,顾不上吃东西,撑得住就撑着,撑不住就泡面打发了。”
“请个保姆吧。”
“别!我的工资还不如保姆高。拿什么养活别人?”
谈到这个问题上来了,卓临城不禁停箸,肃容问:“给你开的卡为什么不用?”
结婚一年以来,她从未动过他给她的附属卡,反倒用自己微薄的薪水肩负起物业和家用。她从不向他要求任何物质,连他买给她的车子,也停在车库里生锈,好像是在用这种方式划清彼此的界限。
见孙菀不答,他眸色深沉地讥诮道:“你一分钱也不花我的,难道我是娶你来养我的?”
“我没什么地方需要用你的钱。”孙菀眉眼都懒得抬一下。
卓临城没有反驳她,只上下打量了下她,用眼神提醒她,她的穿着打扮实在委实上不得台面,谈不上没地方需要用他的钱。
孙菀不用抬头就能捕捉到他眼神里的含义,心里有些获胜的快感。卓临城的女人应该要有保养得宜的皮肤,会在当季的大牌衣服里挑出最艳压群芳的那些,绝不会穿着在外贸店和店主讲价讲得彼此都疲乏,最后因哪里少颗扣子,哪里线头太多又能便宜十块的衣服。
她知道他是个讲究品位的人,她偏要用这种市井的、庸常的形象处处提醒他与她的差别,以及她对他们关系的不认同。
这种促狭的心理让她想起王小波的《舅舅情人》,书中男主角的夫人,白天蓬头垢面、音嗓粗哑,用十分凶暴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丈夫,只因他是个捕快,而她是被他捕捉的飞贼,除了嫁给他,别无选择。在那样的画地为牢的婚姻里,她只好像被装进笼子的疯狗一样,用粗暴的态度来报复丈夫、消磨时光。
这与她和卓临城的婚姻是多么的异曲同工啊。只是孙菀不能理解那篇小说里的女主角为什么又会在晚上,将长发梳理得一丝不乱,穿上香草熏过的锦丝袍子,朝自己的丈夫露出丰满而完美的身体。
女人是种复杂的动物。年轻的孙菀一直是这么理解的。其实她不知道,真正复杂的不是男人或者女人,而是婚姻。
那天晚饭后,卓临城如前次一样,早早地走了。整座空旷的屋子里又只剩下她一人。她胜利了,坐在客厅里的样子,像一个独守空城的王。
嘴上仿佛是在关心她有没有被恶势力欺辱了去,但那双犀利老辣的眼睛底下明显藏着别的怀疑。
孙菀一如既往地替他泡好茶,语气淡然地说:“没事,他们把我叫上车后,问了我一些情况。主要是问你跟踪余小菲多久了,手里掌握了多少有关她的事情。然后让我转告你,无论知道些什么,到我们这里最好就打住了。”
第2章从未热恋已相守(2)
闻言,老夏松了口气,顿了顿又问:“怎么偏把你这么个小跟班抓过去问话?”
孙菀将茶递给他,才答:“他们估摸着我道行浅,比较好下手,容易问出真话吧?”
老夏“哈哈”笑了两声,心中疑云尽释,啜了小口茶:“这余小菲可真是精,我二十年道行就栽在她这条小阴沟里了。”
孙菀不想接茬,笑了笑,在办公桌前坐下,翻看着自己的选题,眉微微蹙了起来。
老夏明显还在兴头上,一颗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让他亢奋得满脸放光,他靠在孙菀办公桌的一角上坐下,感慨地说:“现在这些小花旦不得了哦,你知道昨天那男的是谁吗?我后来拿着车牌号一打听,才知道那是万华的老总卓临城!绝对的‘不可说’先生!要真傍上他,余小菲挤进四小花旦还不跟玩儿似的?”
冷不丁听到他的名字,孙菀手上的动作滞了一下。
“前段不是有个号称‘京城四少’之一的公子哥在追亚洲影后隋冰吗?据说一出手就是好几百万的名画。就那货,给昨天那位提鞋都不配。京城四少?不要笑死人,京城可大了!昨天那位不敢称什么四少吧,至少是货真价实的中将衙内,管着一偌大的控股集团呢。这年头啊,能被曝光的,都是可以被娱乐的水货,真正的牛人,那都成敏感词了!”
老夏见这么一个惊天猛料都没能让孙菀瞠目结舌,兴致减了不少,便把自己道听途说的有关卓临城的八卦咽回肚里,有些讪讪地看着孙菀,问:“还在愁选题呢?”
孙菀颇有些无奈地拿笔轻戳了下额头:“没稿子交。”
“这样吧,我给你个素材,你去写,回头署咱俩的名。”老夏一副正中下怀的模样说,“就写李茜子干爹疑破产,导致她角色被抢。”
十六岁就出道的李茜子因有一个财大气粗的干爹,一路走得极其平顺,近几年更是搭上了好莱坞,演了好几部大片女主,前途看好。冷不丁要写这么条新闻,孙菀颇觉好笑:“不是说她自己不想演好莱坞的那个龙套角色,主动放弃的吗?写破产,咱拿什么立论呢?”
“你没注意到她最近好几次出席活动都穿同一条牛仔裤啊?还有,她以前戴的爱马仕手表也没了!这说明她的财务有问题嘛!她的财务有问题,那不就是她干爹有问题?我们做新闻的要思想开阔,联想力丰富,不符合事实不要紧,关键是要抓眼球,抓经济效益。这年头什么是王道?发行量啊!”
孙菀小声嘀咕:“也许人家是低碳生活?”
“谁看什么低碳生活啊?这种假大空的新闻,读者不喜欢,赶紧按我说的写,有你的好。”
老夏说完,将茶杯一放,往办公室外去了。
孙菀将稿子赶完,已经下午三点多了。
七月里的午后,天际没来由地压了一带黑云,阴沉得让人心里极不受用。孙菀正准备起身给自己冲杯咖啡,一旁的手机却响了。
电话接通,是孙菀的妈妈黎美静。每每接到黎美静电话时,孙菀都会有那么一瞬言辞匮乏,这次也不例外,所以,在叫了声“妈”之后,孙菀就把“舞台”给了她。
黎美静在电话那端长一声短一声地更迭叫着疼,恹恹抱怨北京近来多雨,快要赶超南方,勾得她风湿病犯了,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疼,又一阵干号后,终于把话题绕到了要钱上:“我听你李阿姨说,重庆有个老神医有专门治风湿的神方,只要连着在他那里泡三天药汤,风湿永不发作。李阿姨还说她婆婆就是泡了那个汤,陈年的老风湿都好利索了。我是动心要去趟重庆,但那药也忒贵了点,五万一个疗程!三个疗程下来,不得准备个二十万?你那里还有钱吗,借妈妈点儿。”
孙菀唇角浮出一丝苦笑,默了好一会儿说:“你打算什么时候去重庆拜访那个神医?我请假陪你去。”
听她这样推三阻四,孙菀心底那点猜测终于落到实处,一颗冰冷的心又凉了几分,她不愿意再陪她绕这些弯子,沉声问:“你又去赌了?这次输了多少?”
电话那边蘧然静了下去,半天没有一丝响动,让孙菀生出一丝错觉,仿佛电话那端连着的,是一个无底洞。
不知过了多久,又一阵抽搭声传来,黎美静的声音尖锐得有些失真:“你要救救妈,那些人说,下个月还不上二十万就要按规矩办了。你这回不帮我,以后真的就看不到妈妈了!”
黎美静听女儿用这种古怪的语气和自己说话,骇叫道:“我哪里有什么金器?房子是你爸爸留的,店子你是外公留的,我是宁死也不卖的!”
“那我去死好不好?”孙菀终于爆发了,“我去卖肾给你还债好不好?黑市价十五万一只,我有一对,全给你够不够?”
话音刚落,孙菀不禁红了眼眶:“我月薪五千,拿什么供你赌,供你输?以前是外公、爸爸为你卖命,现在又轮到我了吗?你什么时候可以为我想想呢?”
黎美静有些气短,片刻后又不依不饶地尖叫道:“孙菀,你这样说话就太没良心了!我没为你想,以你那种性格,能嫁给临城,风风光光地当老总夫人?我为了你们的婚事操了多少心,费了多少力,你们拿这点钱孝敬长辈也不应该吗?我和你说,做人做事不要太绝了,你现在不帮补我,以后被老公扫地出门了,不要来找我哭!”
后面的话,孙菀已然听不下去。是啊,她和卓临城的婚事,她黎美静可真费了太多心!
一年前那些屈辱的点滴从心底破土而出,她将手机扣在桌案上,侧过头去,肩膀剧烈地抖动着,胸口随之大力起伏,止不住的眼泪无声地滚落。
窗外,积了一下午的低气压同时爆发,瓢泼般的暴雨将窗外的世界彻底模糊了去。
孙菀七岁那年,黎美静曾带她算过一次命。算命先生掐了半天,说她年月空亡,与父母缘浅。孙菀含着一根棒棒糖,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像是要看进那算命先生的心里去。不知出于什么心理,那先生又补了一句,不过她年月时都空亡,反而能富贵。
别的话,孙菀都忘了,只记得那句父母缘浅。
孙菀出生在北京附近的涿城,爸爸孙大成是一个中学语文老师,醉心文学创作的他自诩清高且愤世嫉俗。妈妈黎美静却是一个厨师从垃圾堆里捡的弃婴,她连高中都没有读完就在养父的餐馆里做服务员,俗艳市侩。这样看似毫无交集的一对男女,最后竟被月老一根红线绑缚在了一起。
起初孙大成喜爱黎美静年轻美貌,黎美静则对这个吃国家粮的老公颇有几分爱重,一时倒也夫妻情深。
然而最初的恩爱还是死于柴米油盐以及他们天差地别的三观,随着九十年代改革开放大潮来袭,见多了小商贩一夜暴富的黎美静开始嫌弃孙大成穷酸,脑子死板,不会赚钱。孙大成也厌倦她的市侩俚俗。
因故,孙菀的童年几乎是在父母的争吵中度过的。
这对夫妻为了向对方证明自己的价值观是对的,在教育孙菀的问题上,采取了极端迥异的方式。孙大成立志将漂亮可爱的女儿培养有学识的淑女,不是教她唐诗宋词,就是给她讲各种名著故事。黎美静则向孙菀灌输金钱至上论,逼着小小的孙菀在外公店里打杂,将她指使得团团转,寄希望女儿早日成为她的一只“抓金手”。
孙菀虽然继承了妈妈的皮相,性情却随爸爸,是以见弃于黎美静。
孙菀九岁那年,孙大成调去了北京,在通州一所中学任教,孙菀也跟爸爸去了北京。从此,水火不容的孙大成和黎美静开始了名副其实的分居生活。
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是孙菀记忆中最富有浪漫色彩的一段时光。看似木讷沉闷的孙大成每周末都会带孙菀出去感受北京的文化底蕴,不是带她去首博看展览,就是带她去北海划船看荷花,再不就是携一本郁达夫,带孙菀听听什么是潭柘寺的钟声,看看什么是卢沟桥的晓月。父女二人虽穷,却也快活,志趣相投的二人攒了一大堆性价比高的好去处:积水潭的徐悲鸿纪念馆不收钱,好多画随便看,水墨珍品更是海了去;北京画院可以看齐白石的真迹,五块钱,冷气大得不得了;中戏附近有的是便宜小剧场,可先锋了!
孙大成的言传身教让孙菀真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幸福与金钱无关。
和爸爸的三观越近,孙菀和妈妈就越疏远,以至于每年春节,一家相聚时,孙菀和黎美静都没有什么话可说。
只可惜,孙菀和孙大成的父女缘在她十四岁那年戛然而止。
孙大成死于心脏性猝死。
黎美静继承了孙大成留在北京的二居室。处理完孙大成的后事后,她把养父的餐馆搬来北京,一己肩负起抚养女儿的义务。
然而,五年的隔阂让这对本来就不甚投契的母女变得更加生分。
不负已故的孙大成所望,进入青春期的孙菀俨然化身孙大成2.0升级版,成了黎美静最讨厌的文艺少女。
在旁人看来,孙菀敏而好学,干净而安静,虽有些拒人千里的冷漠,但从不失礼节。可黎美静完全看不到孙菀这些优点,她只觉得女儿过于深邃冷静的眼睛带着攻击性,甚至是带着戾气的,像是随时都在挑衅她的权威。她不喜欢,甚至很讨厌这样骄傲的女儿,所以她采用了一系列很富心计的手段来摧毁女儿的骄傲。
她先是以洗长发浪费水和洗发液为由逼孙菀去理发削了个男式寸头,然后借故家里经济紧张,不再给孙菀添置一件新衣。
更让孙菀难为情的是,她只有一双“蜘蛛”牌的男式黑球鞋,一年到头穿不完地穿着,鞋面磨出洞,便拿黑线补上接着穿。以至于她在同男生说话时,总是眼神飘忽,神情拘谨,恨不得还没说完话,就在人家眼神没有注意到她鞋子前就彻底消失。
年少时雍容娴静的孙菀渐渐死在了这些琐碎的细节里。
孙菀从高一开始有了反抗精神。
懵懂的孙菀也没意识到自己应该穿文胸了,直到高一下学期的期末,因为天气太热,她翻出爸爸当年给她买的一件印有草莓图案的粉色短袖T恤,穿上它去了学校。
结果,一路上都有神色怪异的男女盯着她看,她起初以为自己哪里脏了,只好羞赧地垂着头。好不容易熬到教室,很多男女同学也用那种闪闪躲躲的怪异目光看她。
一节课后,她的语文老师,一个脾气温和中年男人终于忍不住将他的“爱将”叫到门外,欲言又止好几次才说:“孙菀啊,你会不会有点穿得太少了?我是说,会不会有点冷啊?”
最后,还是孙菀班上的一个女同学看不过眼,趁中午去学校附近的市场买了一个便宜的棉布文胸,把孙菀带去女厕所叫她换了。这个女同学,就是孙菀以后的至交闺蜜厉娅。
知道自己丢了多大的人后,孙菀的骄傲与自信彻底分崩离析。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敢抬起头来正视任何一个男生,每到上语文课的时候,她都如坐针毡。她的眼睛里不再有以前那种对美、对未来、对自由的憧憬,不再敢有对庸俗、虚假、丑恶的审视批判,她整个精神世界都开始委顿下去,低入尘埃。
好不容易熬到高二分科,文理都很出众的她毅然选了文科,因为那样她就可以远离男同学,远离高一时代的屈辱记忆。
她终于意识到贫穷的可怕,她开始羡慕同学们的随身听,羡慕他们可以穿“名牌”美特斯邦威,羡慕他们可以在体检时大大方方地脱鞋称体重,因为每到这时她都要绞尽脑汁逃掉体检,她死也不能在全体师生前露出颜色不同、破了好几个洞的袜子!
她开始向妈妈要求新袜子、新衣服,毫无例外,换来的全是黎美静的叫穷诉苦声。孙菀在接受了这个说法后,便不再向她提出任何物质要求。
然而高考前的一次意外,彻底颠覆了孙菀的认知,也彻底摧毁了她对黎美静所剩无几的信任和依赖。
高考前,校方要求考生办理身份证。孙菀跟黎美静提了几次这件事情,都被忙于餐馆生意的黎美静抛之脑后。老师向孙菀发最后通牒的时候,正巧黎美静有事不在北京,无奈之下,孙菀决定自己拿家里的户口本去派出所办身份证。
已经十八岁的孙菀早不是懵懂孩童,她知道那些金条的市值,更加知道存折上的数字是个什么概念。
她保持着半跪的姿势,双手僵僵地垂在两侧,愣愣盯着那个暗格里的世界,直盯得眼睛发胀、发涩,才木木地回头望向卧室外的阳台。
阳台上,白亮的盛夏日光刺得她几乎睁不开眼,一根锈蚀了的长铁丝上挂着两条属于她的、破了洞的红色内裤。
那样炽烈的白日光,那样刺眼的红色,就像烙进了她的脑子里,只要她一闭上眼睛,那一幕就会浮现在眼前,永不褪色。
孙菀始终没有正面戳穿所谓家贫的真相,只在心底多添了些许凉薄。
那算命的倒也舌毒,轻描淡写地就算去了她的父母缘。
高中毕业后,孙菀毫无意外地考入了A大,国内最顶尖的几所大学之一。
高考完那个暑假,孙菀打了几份工,在大学开学前赚够两千块,然后,她带着那笔钱去动物园批发市场买了一大堆四五十块钱,却在她看来潮爆了的衣服入了学。
A大离通州家里不过两小时车程,住校的孙菀却尽量避免回家,她将全部精力都投注到学习和打工赚钱中。
她受够了贫穷,受够了灰扑扑的衣服,受够了自卑畏缩的青春。她发誓她要凭一己之力过上焕然的新生,做回真正的自己。
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她一步步实现了对自己的承诺,她拥有了体面的生活,体面的社会地位,也从未再因任何事情卑怯凄惶,她长成了爸爸期待的样子。只是连她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有了囤积袜子和内裤的怪癖。
她总是无意识地买来一打打的高档袜子和内裤,堆放起来,仿佛只有这样,她的内心才能得到某种怪异的安宁。
第3章镜中花留在镜中死(1)
周五,孙菀将稿子的清样送去校对室,见手头暂时没事,便跟老夏打了个招呼,打着采访外出的幌子提前下班了。
她心里到底还是放不下黎美静,去药房买了些驱风湿的药,又买了黎美静最喜欢的梅州盐焗鸡,顶着烈日,一路赶到通州。
她刚走到自家餐馆外,就见卓临城的黑色奥迪停在了门口。她估摸是黎美静朝她要钱无果后,又打电话给了他。她气得想掉头就想走,可脚步还是不听使唤地迈进了店里。
刚走进店里,就见黎美静趴在躺椅上,一个中年按摩师正在给她做着排寒按摩,黎美静眯着眼睛,一副不要太舒服的模样。听见响动,她半睁了眼睛瞄了眼孙菀,又瞄了眼她手上拎着的东西,不咸不淡地哼了一句:“来了?哼哼,真是旱时旱死,涝时涝死,你俩也不知道错开点来。”
那按摩师笑着说了句:“您有福气啊,女儿女婿都孝顺。卓总昨天听说你不舒服了,今天一大早就开车接我来给您看看。”
孙菀放下东西,问:“他呢?”
黎美静朝后院的厨房努了努嘴,顺带又装出那种病痛缠身,有气无力的模样:“店里赶巧没人了,我叫他帮我拾掇豆角去了。”
孙菀摇了摇头,暗想她到挺会指使人,想来就算卓临城的亲妈也舍不得让他干这种事吧?
她看不得黎美静造作的样子,推开后门,穿过小院子,往厨房走去。
走到厨房门口时,她顿在了半开的门口,有些进退无据。
院子里种着几畦豆角,满院浓翠,本来极幽静,却让七月的蝉噪衬得这静多了几分滞重,堪堪压在了她的身上。
也不知道黎美静跟他说了什么?会不会开口要钱了?呵,不要才怪。自几年前身陷赌桌后,十赌九输的她恨不得连苍蝇腿上那点肉都刮下来,又哪里会放过这个金龟女婿?
孙菀这样一想,心里的尴尬与别扭拧成了绞肉棒,在她心底翻搅着。她的额角,竟冒出了一点汗。
犹豫了良久,她鼓起勇气朝厨房门缝里张望。
只见卓临城板正地立在案板前,无比专注地在那里择着豆角。也不知道他择了多久,择好的豆角都堆成小山样了。
他今日没有着正装,一件休闲衬衣搭条米色西裤,面貌年轻讨喜。此时,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阴暗逼仄的厨房里,落在他身上脸上,映得他整个人明亮得快要发出光来。说了二十几年的“蓬荜生辉”,今天倒算得了个正解。
他做事一向心无旁骛,完全没有留意到门外的视线。孙菀的目光便久久停在他脸上,他的眉眼垂着,露出内双眼皮的一抹褶痕,那双狭长透亮的眼睛因而生出一些深沉的温柔来。
这么多年来,孙菀从没这样心平气和地长久凝视过他,以至这会儿看着这样的他,有些陌生。
兴许,她也从未真正摒除偏见,好好看过这个人吧?
她不愿放任自己这样想,打开门走了进去:“你怎么来了?”
卓临城讶然看着冷不丁闯入的她,言简意赅地说:“妈说风湿病犯了,我过来看看。”
孙菀脱口而出:“她没问你借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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