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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写他,右手写爱.txt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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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写他,右手写爱》
作者:楚妆
第一章
我曾无数次想象过与傅辉的重逢,然而无论如何都不是以现在的这一种方式。
大学毕业时,在我悉心经营如何给他一个深刻的离别留念却得知他早已离去的一刻,在我恍然惊觉是他故意告诉了我错误时间的一刻,我已经开始千百次地想象会如何与他重逢了。
有时,会是趾高气扬的我,身边最好有体贴的丈夫或男伴,甚或一双儿女,遇见了独身一人而无奈落魄的他;也有时,会是孤单的我,遇见他与他的娇妻幼子,恍惚得自己不知身在何处。我乐于去细心揣摩每一个细节,包括我那时会穿什么样的衣服鞋子,以至于在挑选衣服时,我时常便会想象,若穿着这件衣服碰见他,够不够好看,够不够搭调。
还是有点咬牙切齿的吧,所以,也许我很不愿意再碰见他。
黑豹的《无地自容》。
我永远都记得他的声音。容颜易老,世事多变,可是,我永远记得他的声音。我在那一刻僵住了身体,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我看见他一边抚琴,一边对着麦克风低唱。如泣如诉的歌声,在这间空旷的大屋子里缓缓回荡。他坐在一张折椅上,却仍是有些疲累的样子,面目间颇有些风尘之色。头发已经很长了,甚至于掩住了他那双光彩夺目的眼睛,也许这就是他想要的吧,他一向是个低调的人。
我这才开始向四周打量,原来这酒吧的一侧设了一个小小舞台。可是外行如我也知道,恐怕是落魄的乐者才会到这里来。
我心底的震惊无以复加,待对面的自芳唤了数声我才回过神来。她一边给自己斟酒一边轻笑着:“不会吧,你在英国就没听过人在吧里唱歌?一回来不但馋得不像话,处处都没见识了。”她说完笑着抬头看我,却在目光与我相交瞬间收了笑意。我想,我那时的神色一定很可怖。
自芳果然了解我。我自己都能感觉出脸上的神情有多么古怪。我点点头。
她“哈”了一声,不由人不惊异啊。“你打算怎么办?过去相认?唱一出《武家坡》还是《汾河湾》?”自芳就是这样子,天塌下来也不忘记刺它两句。我却没有心情跟她磨牙,猛摇头之后留下一句“我先走了”,人就朝门外冲。
从没想到会在A城碰到他,对没有准备或没有能力面对的事情,懦弱的我通常选择逃避。
台上的歌者正唱到“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一样迷人一样美丽。”我低着头,捏紧我的大衣,让舒适的羊毛绒吸掉手心的冷汗,冲出门去。
深秋的A城还是很有些冷的。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望着热闹繁华的道路上熙攘的人群却无一相识,一边想着“怎会这般冷”,一边又叹着“怎会在这里遇见他”,像做梦一样。
冷风终于让我清醒了些。等我意识到大衣可以穿到身上御寒,而不必抱在怀中埋没时,自芳已经出来了。
她却并没急着问我什么,反倒先笑我:“碰到谁也免不了你的账啊,小姐。你就是欧阳昕的前女友,买东西也要付钱的。”我一撇嘴:“回头还你,看你那小气样儿。欧阳昕是谁?”
“我看你是真落伍了。回头到我办公室一趟,我编的杂志半月一本,我看你得读完近两年的才能补上课,不至于让人嘲笑。至少该把新上位的少女杀手认全一点啊。”
这回轮到我笑了:“自芳,你不看看自己白头发都要长出来了,还杀手呢。我姐的宝贝儿子那才是少女杀手,学校里一堆女孩子踩着前辈血泪往上递情书,我姐都愁死了。”
年纪,绝对是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衡量亲疏的试金石。我和自芳,就是过了这个试金石的考验,可以互相嘲笑年纪的好朋友。
我们再也没有提“傅辉”,一路沿着少女杀手这个话题聊下去了。
等力气恢复一些,我立刻拨通了自芳的电话。
“喂,我就知道你有话说,说吧。”自芳那边音乐震天响。
“你在哪里?”我很是狐疑。
“我在舞厅门口。刚才没有玩尽兴,打算再赶一场。”她毫不掩饰对我的控诉。
“一个人有什么好玩?回家吧,早点睡觉。”
“你怎么知道我一个人?我现在有帅哥相陪。”自芳显然对我怨恨颇深。
“你骗谁啊?你这重色轻友的家伙看到帅哥还肯接我电话?快回家吧。”
半小时之后,自芳终于回到家,拨了我的座机过来。
我决定直入主题:“你说,在那么小的酒吧里面唱歌,是不是很落魄的一种表现?”
“你打算上演花园赠金还是雪地送饭?我可跟你讲,那些把人都贴给穷书生的小姐们没几个有好下场的,就是最后能平平安安做个状元夫人,也保不定后半生淹没在三妻四妾中一起看人眼色。”
“嗯,我也知道是劝不住的。你自己想清楚。”自芳一边推脱责任,一边给我施加压力。
“自芳,”我阻止她的金玉良言,“我们是朋友不是,不就是这样没主意的事情才找朋友商量吗?”
“好吧,听你整整叨念了六年,我现在都觉得傅辉这名字像熟人了。你真要是想帮他呢,也可以一试。”自芳沉吟了一下,“你不是小有一堆读者吗?”
“那得多谢您栽培。”我不失时机地表达一下发自内心的谢意。我在英国读书的五年里一直坚持写作,但若是没有自芳在两年前做上她所在畅销杂志的副主编,恐怕我一辈子也就只能写写每年的阅读量是个位数以下的关于英国文学的论文了。
“挑几首你的诗给他唱,你不是说他自己就可以谱曲吗?诗歌本就是拿来唱的。你若肯用心到实处,就再特地帮他作几首词,利用你的小小知名度广告一下,他要是真有天分,这机会就足够了。我看你那一堆读者群,正适合听他这种脑筋还不太清楚的调子。”
自芳的话如醍醐灌顶,使我暗暗感叹这社会大学果然就是比什么洋文凭都管用。我立刻不失时机地顺竿爬上:“到做宣传的时候,还要仰瞻何主编您的马首。”
何主编听惯了生意场上的奉承,无喜无怒。她云淡风轻地说:“唱红了,将来是我们求着他;唱不红,你以后也别再半夜三更跟我哭诉什么公子怀才不遇。”
我连连称是,再加连连道谢。放下电话,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开始兴奋地构想这次我能为他做些什么。
生活绕了这样大的一个圈子,却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还记得那时在校园里,也是我为他填上词,然后兴冲冲地坐在一旁看着他或在柳荫下或在舞台上演唱。那时我的眼中再也看不到第二个人,满眼满眼都是他静静唱歌的样子。大家都说他演唱时表现力丰富,动情处他会大叫大喊,会吼到声音嘶哑;可是,在我眼里,他一直都是安静的,仿如惊涛骇浪下沉静的深海,没有海面上那些波涛与浪花,只有纯净绚丽的珊瑚在暗如黑夜的海底静静地发出璀璨的光芒。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今呢?如今我收起近乎愚蠢的自恋,谦卑地观察着这个大千世界,可以将每一个看见的人都放入眼中细细揣摩。我的眼中,再不是只有他一个;然而,这么多年之后,内心却还是只能走进这一个人。
想到这里,我轻叹口气,翻出我们的同学合影,又一次凝望着他的面孔发呆。
四年的时光,我们原本有很多回忆,可是他一点点给我毁去,在我还没来得及察觉的时候。到最后,竟然只剩这一张全系的合影了。
我仰靠在椅背上,觉得想起这些是应该有流泪的感觉的。可是,现在却一点也没有。经历了六年来的这么多个夜晚,人已经慢慢麻木了吧。
第二天下午便有一个叫肖梅的女孩子跟我联系,说是一家唱片公司的代表。我不由感叹自芳的能力与义气。肖梅很是客气,还一直宣称读过我的诗,客套过后,我们面临实际的问题:如何与傅辉联系?
我没打算让他知道我的存在,那么,只好请肖梅帮我这个忙。我告诉了她那家酒吧的地点,然后让她们去打听傅辉,只说是有人听了他唱歌而欣赏他就是了。至于工作上的事情,我一点也不担心,反正我一直都用笔名。
我心里深深知道,如果直接摊开了跟傅辉谈,他多半是不会接受我这个人情的。以他当年的性格,是肯定不会;而现在,时隔六年,也不知道他变了没有。
一周之后,肖梅给我送来了十数首傅辉弹好的曲子和排好的谱子。他擅长吉他,钢琴也弹得不错,而我是一样乐器都不会,连五线谱也不懂,所以一向是他哼出调子我当场填词的。而如今,我只好把谱子扔进垃圾桶,模糊地跟着他弹出的钢琴曲来找感觉。
很有几首似曾相识。看来他的境遇真是不顺利,连大学时候作的曲子到现在都没有发出。
在学校的时候也偶尔有人想买他的曲子,可是最后往往因为创作理念不合而无法交易。对这类事情,傅辉向来不肯变通。我自己也是个很坚持的人,但那只限于原则问题,其他的事我一向随遇而安。对于创作,我则一直当做娱乐,所以写出来的东西要有什么反馈意见,都是让改什么就改什么,恨不得全权交给对方修改才好;而他就不同,对他来说,创作是抒写灵魂的一个过程,很难让他为了商业原因而同意改动。大学的时候为了买一把好的电吉他,他可以同时打三份工,累得话越发少了,却既不肯卖自己的作品,也不肯向父母求援,虽然他家境优越。
我们几个好朋友常常会说,他就是有种近乎偏执的骨气。而这些,也都是这么多年还让我对他念念不忘的原因吧。
我填词一向很快,这次尤其用功。几天之后,我已交了三首让他们先去试唱,看效果如何。好的话再接着填后面的。
日子过得飞快,在我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一天中午,肖梅忽然打电话来说明天下午录音。我问准了时间,到第二天特意估摸着录音已经开始了才过去。
我看见傅辉的时候,他正全副武装在那里唱歌。演唱室和设备室之间是一道隔音墙,墙上有半壁玻璃,我坐在那里,刚好可以看到他。可是他在灯光下却注意不到在暗处的我。
我刻意远离玻璃窗,将自己隐在阴影中。他的声音由调音台清晰地传过来,却仿佛隔了千山万水:“我以为爱是种情绪存在我身躯
伴随我呼吸却原来
爱只是你的乐趣陪伴你游戏
可随时放弃如此而已我不是不能忍受你把爱情当做游戏我只是不知为何它与我没了干系旧日的温存
欢笑的伴侣为何你再也不肯提即使是游戏
你也不愿意让我再陪伴你”
由电器设备中发出的声音,即便再响亮动听,还是跟真人的感觉很不一样。再加上音效师的特殊处理,更让我觉得遥远了,反倒不如那晚在酒吧初见他时觉得亲切。
所有人都看着他,关注着他的每一个音调每一声气息。一直都是这样,他在唱歌时向来是目光所聚的焦点。可是,我还是喜欢他坐在我跟前,抱一把声音低低的最普通的木吉他,就唱给我一个人听。
我还在思绪恍惚,却忽然发现傅辉已经开始摘下身上的设备,随即意识到音乐已经停止。我一惊,抓起手袋就往外走。走到电梯口,又意识到可能会等挺长时间,慌乱的我转身就拐进了楼梯口。
走进楼梯又不能往下走,生怕会在楼下碰到他。于是我只好沿着楼梯往上走去。好在这层已经颇高,不一会儿竟走到了顶。我拉开一扇重重的铁门,门外阳光刺眼。
这栋高层特地将楼顶用玻璃封起来做成一个观景台的样子,中间零落地摆着几张桌椅。下午的太阳正毒得很,明晃晃地映在眼里,配着白色的沙滩椅,让人恍觉是在海边。
我喜欢太阳,毒辣辣赤裸裸的最好,让人疑在假期,忘记身边的烦乱。
然而,我还是忘不了他。我走向玻璃墙,想要向下观望。
走到一半时才意识到一张椅中躺着一个孩子,身上还穿着校服,显然是翘了课出来的样子。我看他时他正好也听到响动睁开眼睛。四目相对一瞬,我内心尚惊魂未定,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算打过招呼。
我靠在玻璃墙边,望着楼下烟尘中的蚁穴蜂衙,却一点都唤不出“笑煞昆仑顶上人”的超脱感,反倒又是紧张得手心微微出汗。不知道隔了这么远的距离,我是不是还能认出他。不知道他多久才会出来,才可以让我放心回家。我已虚脱得坚持不了多久了,无比怀念混乱的家里那张温馨的床。
身后传来那孩子的声音:“你在找人吗?”
我愣在当场,想想这句话真是难以回答:我是在找人还是在避人呢?好在问话的只是个孩子,糊弄一下算了。
我支吾着转过身来,看见一双半眯着的眼睛在秋日暖阳下闪着温柔的光彩,竟有种直看进人内心的力量,那眼神中的纯洁与坚定让我有一瞬间甚至在恍惚:是不是遇到了丘比特,是不是老天爷终于可怜我要给我一个童话中神灵的帮助。我老老实实地说:“这个问题太难回答了。”
“喔,”那眼神中有一点失望,“我还以为你在找你的情人。那么,你谈过恋爱吗?”
我本来应该为这么隐私尖锐的问题惊讶得张大嘴巴甚至愤怒,可是我对着这样一双眼睛却生不出气,反倒是认真想了想,然后答道:“那要看你怎么定义恋爱。”
“嗯,我说的就是最普通的那种,两个人相爱,互相表白,然后一起分享生活,互称对方为男女朋友。”
“如果这样定义,那么,还没有。”我的语气中带着些沮丧。
“喔?”他显然十分惊讶,惊讶得让我意识到自己看起来有多老,“那么,换个角度,你上中学时喜欢过周围的男生吗?你对早恋怎么看?”
我直到这时才恍然大悟,这一定是个被早恋问题困扰的中学生,所以翘课来这里散心兼思考。想想我自己上中学那会儿,也是整天满脑子古怪想法,困惑得以为自己天生就是个哲学家。
我忽然觉得自己肩上有了责任,似乎是教育下一代的责任,也可能是惺惺相惜的过来人的感叹,虽然我其实也不懂什么。于是我暂且放下傅辉,在这早熟的少年旁边找张椅子坐了下来。
那少年“哈”地一笑打断我,问道:“说说看,你喜欢的明星是谁?”
我总觉他话中有一丝促狭的味道,于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想到过往却又让我泛起甜蜜的感觉,仿佛回到了那些青葱岁月。“颇有几个呢,比如说,流川枫,我迷死他了;还有紫龙,我也喜欢。现在回头来看觉得很可笑啊,樱木那么可爱,我那时怎么就偏偏喜欢流川枫呢;至于紫龙,嗯,真做作。”
“有没有真人版的。”
他似乎是凝神想了想,点头道:“郑之华确实是不错的,演技好,外型好,为人也好,没有能够大红大紫只是运气问题。原来你喜欢这一型的,深情款款还要一身正气,老派!”他笑着斜睨我一眼,眼内说不出的俏皮与风情,“那你肯定也是孟杰宇的粉丝,他是这一型里最走红的,现在也还常做主演。”
我轻轻摇头说:“不,我就喜欢郑之华一个,后来的,再好也不喜欢了。”我觉得有点意兴阑珊,站起身来又走到玻璃墙边,瞬间忘记了还担负着要教育一个早恋少年回头的重任。楼下人来人往,我终于不得不承认即使傅辉出现我也未必能认得出来。还是在这里静静休息一阵便离去罢。
我依旧回坐到沙滩椅上,半躺下去,想起刚才的话题,也不知怎么就来了兴致,有好多话想跟这个少年说,虽然心知他多半不明白。“你看过《倚天屠龙记》没有?”我问他。
“看过电视。”
“嗯,可惜我没看过电视,不过我想这一情节电视里多半不会演吧。杨不悔喜欢一个糖人,张无忌半夜里去给她偷回来,不悔不舍得吃,拿在手里化掉了,心疼得直哭。后来他们又买了更大更好的,可是不悔却再也不喜欢了。她就只喜欢最初拿在手里化掉了的那个,再也回不来了。”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其实你可以看看书的,跟看电视的感觉很不同。”
“那么,人生初次的恋爱,不管它是不是被人们接受,是不是也像那个糖人一样?”少年眨着眼睛问我。
我一下愣住。
第二章
我再三后悔跟这个素不相识的少年讲这么多废话,尤其我自己是个如此失败的例子,却还妄想去教育别人。
我摇摇手,站起身说:“我觉得你应该跟你的老师或者父母谈,坦白说我在感情上不是一个成功者,所以你听我的话只会越走越糟。”
我急急想要摆脱这里的责任,那少年却微笑着问我:“怎么称呼你?”
我边逃边扔下一句:“不必了。好吧,我姓沈。”悔得肠子都青了,生怕人家父母师长会点着我的名字骂我。
那少年却仿佛明白我所想,隐隐的声音由背后追上:“不问问我的名字,你会更加后悔。”
现在的少年人,都自信得这么不知天高地厚吗?
据肖梅说,唱片公司和傅辉对我的词反映都不错,于是我开始着手填后面的几首。
傅辉没有跟我联系,我心里还是有一点点失望的,他就真的一点都没有疑心吗?当然这也怪不得他,恐怕他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我已经回国了。
等我把词全交上去时,已经是冬天。再也没什么适宜的室外活动可做,所以自芳隔三差五就叫我去跳舞或唱K。自芳乐感极好,唱歌十分动听,跟我这个五音不全的刚好形成强烈对比。
我们有时也会叫上几个人,当然前提是人家有空。迁延至今,旧日朋友如我俩这般单身有闲的已经不多了。
那天晚上自芳又叫了邵瑜峰,他是自芳的大学同学,叫十次必应九次,剩下一次也是实在有事。我从认识自芳起便认识了他,听说他以前是追过自芳的,可是被拒之后就开始对我态度暧味,让我很是不自在。而自芳或许是因为对他有点歉意,所以倒很支持他跟我来往,虽然我们俩都对这人的为人有微词。
邵瑜峰现在也是一家大公司的小头目了,说话常带点官腔,又有点自我感觉太好。他一看见我,便急急展现他为人处世的圆滑能力,不迭口地赞叹我今天穿的衣服漂亮。
我看看自己一身运动装,实在找不出动人之处。我的习惯一向是穿运动装跳劲舞,而自芳是只要去舞厅必穿裙子,所以我们两人又一次形成鲜明的对比。她笑着对我挤挤眼:“情人眼里出西施。”我针锋相对地回她:“下次再叫你的邵同学就不用叫我了,你们俩跳正好一对。”
因为邵瑜峰主动要求买单,庆祝他新完成了一个项目,这在我们三人的交情史上是极为罕见的,所以自芳立刻决定去一家贵得吓人的迪厅,反正难得嘛。于是我们三人又特地乘车过去,到达时已是上半场结束。自芳恶狠狠地笑道:“今晚不玩通宵就捞不回本儿了。”
场内灯红酒绿,衣香鬓影,音响好自不必说,最特别处是舞池建在厅正中的一片水面上,是一块浮台,当真应了一个“池”字。座位散落在池岸上,有小桥相通,灯光珠光上下辉映,让人十分流连。
我们三人靠边上找位子安顿下来,自芳跃跃欲试,可是这会儿正是两个半场中间的慢舞,一个人没法跳。自芳看向我,我俩往日常搭伴一个跳男步一个跳女步,免得跟素不相识的人贴身周旋,但今日我指指自己一身“戎装”,再次表示自己此行是来运动的决心。她只好看向邵瑜峰,邵生却义正词严地说:“我要陪倾倾。”我顾不得帮自芳的腔,先忙不迭地纠正他:“我的名字老早就改了,我叫做沈倾,我不知道沈倾倾是哪路神仙。”
邵生却颇不服气,他伸手指指自芳:“可是她一直叫你倾倾。”
“我认识她很久,她叫顺口了改不过来那是没有办法。”
“可是我也就比她晚几天认识你。”他说的倒是实情。自芳刚刚认识我时,便带我去加入他们的酒肉聚会。
“那不一样,有人认识一天,就比别人许多年都强。”自芳倒真是当得起我这句话。
我话音刚落,身后一个笑嘻嘻的声音传来:“沈小姐是在说我吗?”紧接着便听见一旁的邵瑜峰和自芳各抽了一口冷气。
我惊讶回头,见一个身材高挑、神色温柔的男子走到我身侧,一件贴身的白色西装映衬着他的面孔,一起在五彩霓虹下闪烁着变幻的光芒。我想了一想,再想了一想,还是不记得我竟认识这般出众的人物。他微笑着低声道:“真的认不出了?”
我更觉尴尬,他脸上的失望一闪而过,仍是换上微笑,闲闲地说:“我早跟你说过,不问问我的名字你会后悔。”
我惊得张大口,重新审视他,果然正是那日阳台上碰见的少年。我失声道:“你这么高!”他苦笑着说:“还好吧,正常而已。”我盯着他的面孔:“你那天看起来明明比现在小很多。”他俯身到我耳边,轻轻说:“那是化妆。”我一下紧紧掩住口,以避免自己对男人化妆这件事做出什么过激而不合时
宜的反应。
他却似明了我的心思,摊开双手:“今天没有啊。那是不是可以请你跳支舞呢?”
我摇摇头,又指指自芳:“我没有穿跳慢舞的衣服,你跟她跳吧。”
不知我是不是看错了,在他十分绅士地向自芳伸出手去之前,好像是瞪了我一眼。
终于可以安心地坐下。我喜欢这样静静地坐在舞池边上,看着池中的众人飞舞旋转,而自己可以置身事外。我也一样喜欢下雨时躲在屋里或伞内,享受那种特别体贴的安全感。
邵瑜峰却很快凑到我身边:“你怎么认识他的?”
我厌烦他话中带出的腔调,好像认定了是我去勾引别人一样。于是我装傻:“你说谁?”
他张大了嘴正要大喊着发言,以嗓门嘲笑我的愚蠢,旁边有人温柔垂询:“现在请小姐跳舞是不是已经太晚了?”
我连看都没看那人是谁,便起身将手交给他。总好过在这里跟邵君交代前生后世。
一曲终了,我重回到位子上,自芳和那白衣少年已经坐下。他看了看把我送回位子的舞伴,又看看我,我想到刚刚拒绝了他的邀请,却赴了别人的约,有点不好意思。他不但不生气,眼中却光芒一闪,冲我笑一笑,说了一句:“我还不信就请不动你了。”
我看他跟我说话,再加上些微内疚,只好坐到他旁边去,顺便问了一句:“怎么称呼你?”
他依然淡淡地笑:“你爱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名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
这下轮到我笑:“你这句好像有点耳熟,恐怕是古龙的风格吧。”我一挑眉毛,“真的不介意?那我叫你小白吧,既然有人自命不凡穿一身白衣。”
“好的,倾倾。”他朝我眨眨眼睛。
我一下急了:“不行,你不能叫我倾倾,辈分乱了。”
“那叫你什么呢,沈婆婆?”
“婆婆也不行。”我忽然想起了任盈盈,不由有些脸红,“阿姨好像有点过,叫姐姐吧。”虽然那天把他看得过分小了,可是现在来看,也还是比我小得多。
他脸上的笑意一下浓起来,侧头到我耳边:“你可知道旧小说里面才子向佳人求欢时都是怎么称呼的?”说到这里他却忽然停住,望向舞台。我看见对面一直盯着舞台的自芳也侧过身来瞟了我一眼。一切都带点古怪。
于是我顺着自芳的眼光向舞台上看过去,赫然看见傅辉正走上台。
小白不再说话,周围一下安静下来。
我心内一阵狂跳。好在因为距离远,我知道傅辉看不到我这边。于是我正好可以贪婪地观察他,生怕漏过一点点细节。在这里唱歌报酬必然不菲,总算是进步了吧。
傅辉轻轻扬手示意,吉他手和键盘手开始了弹奏。我心内早已是翻江倒海,我千辛万苦要瞒住傅辉,却有人偏偏要把我往火坑里送,还是以这种方式。好在傅辉并不知道我改过名字。我最先看向邵瑜峰,他却正凝神听歌,显然不像是罪魁。正疑惑间,猛觉旁边有两道温柔的目光,我侧过头来,看见小白的微笑,内心却叹息得想要哭泣。
小白柔声问我:“这次是不是可以跟我跳了。”
我大力摇头,然后将手覆在额上。
傅辉一边唱歌,一边细细地在台下的人群中搜寻着,我赶紧深深低下头,内心却还是有点窃喜:他没有忘记我。歌曲快要终了时,我从激烈的情绪中恢复过来,立时意识到应该离开。跟自芳打了个招呼后,我抓起大衣就往外逃,沿着岸边远离舞台的道路急急走了出去,好在一曲终了时诸多人都在走动,我并不显眼。
冲出去拼命呼吸几口,仿若刚刚窒息。冷风吹来,又想起手上的大衣,急急穿上。我站了一会儿,正要辨明方向,小白晃着车钥匙出现在我面前:“要去哪里?我送你。”
我双手合十,情真意切地恳求道:“公子,请饶民女一命,不要再跟着我了。”
他十分不解地皱眉:“我有这么讨厌吗?请你两次都请不动。”
“不是,不是你讨厌,是我倒霉,就这么简单,所以你就别跟我计较了。”
他更加不解地看着我,很是生气的样子,我心里祈祷着他就这么一气走了最好。可是他的面容又慢慢温柔下来,轻声道:“天这么晚,打车要等很久,我送你吧。”说完又笑一笑,“而且,这不才只有两次嘛,三十六计都还没过一遍呢。”
我实在硬不下心再说什么狠话,只好跟着他去取车。刚刚坐进车里,忽然看见一个身影飞快地跑进停车场,他站在那里举目四顾,似在寻找什么。小白“咦”的一声:“那不是刚刚唱歌的傅辉吗?他怎么还没完场就跑了出来?”
我扶住车窗,越过晃眼的车灯与黑沉的夜色仔细看了一瞬,果然是他。
我轻轻低下头。
小白把车子倒出去,我问了一句:“你认识他?”
“嗯,朋友聚会上见过面,不过不熟,今天懒得打招呼了。”他没有再多说便由傅辉身边开过。小白可能是不想跟傅辉寒暄,所以特地避开了自己那边,让副驾驶座擦过他的身边。而我,我已经六年没有距离他这么近了,经过他身边那一瞬,我的心快跳出来了。强烈的欲望使我几乎就想要抬头看看他,看看那双让我怀念了这么多年的眼睛,是不是还可以映出我的影子,是不是还依旧燃着两团火焰,有对陌路知己的热情,有对俗世暗角的愤慨。可是我却没敢抬头,一如旧日的胆小和畏缩。
冬日的深夜里,昏暗的路灯下,我们又一次擦肩而过。
回到我住的公寓楼底下时,小白却没有就地放下我,反倒是找了个附近的停车位将车停进去。我急忙提醒他:“这里停车要证的,不然会开罚单。”
“罚就罚吧。”他想都没想就随口答道,接着熄了引擎下车。
我实在有点受宠若惊,这么一点路一百米都不到,小区又有保安,根本不用人送。于是我连忙阻止:“我自己回去。你赶紧回家吧。”边说边飞快下了车往回走,我可不能再多受他人情了,一笔一目,将来都是要还的,而且还不知道到还的时候要涨成多少。我妈就时常念叨,当初我姐结婚时每人封了二十块钱红包,而现在我姐一家家还过去,两百以下根本就拿不出手了。
我无奈地转过身,一副“又有什么事”的表情。
小白靠在车身上,带点笑意望着我,似乎却又不知该怎样说,于是只好玩弄着手里的钥匙串。我这才发现他开的是辆白色宝马Z4,刚刚黑暗中心里只顾眷恋着傅辉,竟没注意到这车是活动顶篷。雪白的车身映着如玉的人,我心里不由咯噔一下,看来这人还不是个普通孩子。
他依旧没有开口,钥匙在车身发出刮擦的声响。在现实生活中奋斗多年而一向爱惜物品的我,终于没有忍住,指指他的钥匙,很没品地说:“别划坏了车,这漆可贵得很。”
他一下笑出了声,收起刚才的局促,缓步走到我身边。我听到他静静地开口:“你不打算请我上去喝杯咖啡吗?”
说完我转身就走,生怕再有变故。然而我的臂膀被人一把扯住。他将声音放得极低极腻,又真是带了点撒娇带了点恳求的味道:“求姐姐宽容则个。”声音里那分明的猥亵真如旧日娼馆求欢的娇客,又带着旧小说的旖旎味道。
他将气息吐在我的耳边,我浑身打了个冷战,心内生出强烈的恐惧感,猛地甩开他的手疾步向前走,模糊听得他在原地喃喃说道:“味道倒是够东方了,可是这句话不配上动作似乎效果不够。”
我又气又笑停住脚步,原来是我太当真了,人家只当是演戏。稳了稳心神,我转头迎向他的目光:“你到底要干什么?我们没有熟到可以开这种玩笑吧,而且,我其实根本就不认识你。”我心里此时已是惊奇大于恐惧,不是没有明白他的意思,只是觉得即便是碰上色狼也不该急到拿我下手,我对自己的容貌还是颇有这点“自信”的;何况他这般美少年,兼且多金,身后定然是成群结队不惜一切的,而我,明明看着就不是个善类。
他丝毫不以为忤,微笑道:“说过了,想去你家喝咖啡,你又让我不要说。”我叹惜道:“你去招招手,一堆美少女会扑上来,唉~,别来缠我了。”我心底私下以为他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公子,还不太明了人情世故,所以提点他一句。
他也学着我的口吻,叹口气道:“唉,我这不是招了无数次手么,连一个又丑又老的女人都搞不定。”他的语调很明白地表示他是在开玩笑,以免我对“又丑又老”这几个字生气。其实我非但没有生气,反倒是放心了不少。
看着他眉宇间不知真假竟是十分颓丧的样子,灯光下一闪一闪的长睫毛黯然垂落,十分让人怜惜。我的神色缓和下来,心内的母性涌出,走到他身边,柔声道:“我是姐姐啊,不一样的。”
正在这时,忽听得背后一阵刹车声,我们两人同时转头向来路看去。
一人骑在摩托车上,隔着头盔望着我们。那么远的距离,隔着迷蒙的头盔与岁月的风烟,我还是一眼认出那是傅辉。他竟然为一个相似的名字一路追了来,我心底的甜蜜一阵阵涌出,他终是找到了我。
我刚要举步向他走过去,他却一转车把,绕过我和小白走了。我愣在那里:难道他不打算和我相见么?
我看他一眼:“谁跟你说的?”
“何自芳阿姨啊,她说你刚刚才从英国回来。”他说阿姨的时候,特地瞪大了眼睛,我也忍不住笑了.
第三章
我把咖啡豆用蒜臼捣碎,取出蒸汽咖啡壶给他细细煮了一杯咖啡。
小白在旁边看着我,不停地说两句“姐姐你真好”之类的,迫得我想不好都不行。他显然已经发现我很吃这一套,看来这孩子不但美貌多金,还挺聪明。
香浓馥郁的深褐色咖啡倒进了雪白的细瓷杯里。这一套杯子还是从英国背回来的。中国是瓷器的发源地,可是现在国际主流市场上的精细瓷器却大多出于英国,收藏家也以英国瓷器为美,实在是让我这个中国人无话可说。
我把细瓷杯子放在小盘里端到他面前的时候,毫不客气地说:“这是我大老远加贵死人的飞机票背回来的,又是亲手煮的,所以足金足银地把你今天的油钱还了,以后不要再念叨了。”他一仰头嘟起嘴:“我不喝纯咖啡,至少要一半奶才喝得下去。”
我不由顿足:“这深更半夜的,我到哪里找奶去?连牛奶都没有,我不喝牛奶。”这孩子真是娇生惯养。
他施施然将双手叠在脑后靠在沙发上:“反正我不喝了。”
我坐下来,很平静地说:“我是不喜欢浪费东西的,你不喝呢,我只好把它喝掉。可是呢,姐姐的胃不好,喝下这么一杯东西,估计今晚都睡不安稳。”
不想他嘻嘻笑着:“我就是要你不安稳,陪我说话多好。”
我气得端起咖啡就要喝,接近唇边的一瞬被温度炙了一下,停在那里,忽然就觉得自己的姿态近乎撒娇。
小白却依旧笑嘻嘻道:“怎么样,喝不下去吧,我没拦你,就是想烫烫你这张总嘲笑我的嘴巴。”
我恨恨地将咖啡放下,他却一把抓起,走向厨房。我跟在后面喊道:“你找什么?小心打翻我的东西,十倍也赔不回。”接着便眼睁睁看着他把我辛苦煮好的咖啡倒进水槽。我立时大为痛心,内心想法冲口而出:“你怎么糟蹋东西?真是纨绔子弟!”
他并未抬头,看着醇厚滋润的咖啡流下去,淡淡应道:“我可不是什么纨绔子弟,我受过的苦你肯定是没受过,不过呢,我都忍下来,为的就是将来别再让自己爱的人受苦了。既然你不能喝,就倒了吧,别委屈着自个儿。”
我被他一席话说得愣在当场,隐隐觉得有些什么不对劲,一时之间却想不起来。他比我先醒悟,笑着说:“我说的‘爱’,是广义的,你可别想多了。”
我叹惜道:“不会不会,你顾好你自己就行了。你看,现在已经这么晚了,咖啡也解决掉了,你明天是不是还要早起啊?”
“不要,我明早休息。”他斩钉截铁地回答我。
我心里又暗骂一句“纨绔子弟”,正不知该如何逐客。小白却反客为主道:“你渴不渴?要不要我给你拿饮料?我真有点渴了,今天晚上就一直被你缠着说话了。”
我已经彻底麻木而没有任何生气的反应了,机械地打开冰箱道:“喝什么?可乐还是雪碧?”
“有没有啤酒?”
小白鼻子里“哼”一声打断我的话,接过啤酒咕咚咕咚灌下去。像一个渴极了的人一样,喝完一大口,他轻轻喘口气,又拿起来接着灌。很快把一罐喝掉,他转过头看着我。酒意泛上来,映得他两颊微红,唇色艳丽,一双眼睛里似有似无的笑意,嘴角残留的酒中丝丝点点的光彩与目光交相辉映。我蓦然发觉他长得真是很好看。只是,好看也不能当饭吃,是不是?这世上牵动人心的事情太多,就是天仙可人儿,也不该这般放肆打扰民居。
他看了我一眼,一挑眉毛说道:“你下了两次逐客令,那我现在真的走了,你别后悔。”
我忙起身打开门:“要不要送你进电梯?”
待屋内安静下来,我才终于有机会静下心来理顺今天的事情。
窗外霓虹依旧闪烁,这城市分明是个不夜城。多少伤心喜悦,静静在今夜的人间上演。
我从床底下抽出一瓶九四年的法国干红,拿一只高脚杯靠在窗边自斟自饮。时光真是快如白驹,那些与傅辉一起挥洒欢笑的日子,仿佛还在昨天;而今日,他已经可以认出我而一句话不说了。但转念一想,我不也是这样么?在酒吧,在舞厅,两次看到他我都选择了逃避。
他曾对我说,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人。可是,我们做的事情却往往相似。他疯狂地迷恋音乐,但他还是屈从了父母的意愿学了工科,而且还是个很不错的学生。而我呢?我热爱文学,却也是一样顺从地报了工科,即使是修第二学位,也没有选择自己醉心的中国古典文学,而是选了热门的英文。他在毕业后先回父母单位工作,看现在的情形,显然后来还是决定出来玩他喜欢的音乐,即使落魄也在所不惜;而我,在与他分开后选择了出国读英国文学,可是读到即将拿到博士学位的时候,却终于决定回来,做我真正想做的事情。
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我们依然注视着对方,却也仅止于注视着。假若早知是这种局面,当初还会不会那样相见恨晚?
还记得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在学校组织的一次新生校园歌手大赛上。我们俩并不在一个队,我那队的歌手自弹自唱一首通俗歌曲,只是为了博出位而换成了我填的词。彩排的时候大家挨个儿过场,我们唱完之后就看见一个身形挺拔的高个子男生走过来,头发长长的,衣衫破破的,一副非主流打扮,却偏偏立刻给人可以信任依赖的感觉,十分有担当的样子。他过来直接问道:“唱得不错,谁给你们写的词?”我们的歌手指指我,他向我点点头,那时,我并没有对他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只觉得有点面熟,却未想起其实是在系里上大课时见过他。然后他又对我们的歌手说:“你的吉他有几个音不太准,可以调一调。”我们听他那老到口气都以为他是来观赛的老生,那时求胜心切,我们求着他帮我们调吉他,而他果然毫无保留地给了我们指导。我还记得他讲话简单清楚,低声且和气。 就在他专心帮我们调琴的时候,听见台上有人在叫他:“傅辉,到我们了,快上来!”
我直至今日还记得当时我抬头一瞬的惊讶。台上两个金童玉女般的人物,气质卓尔不群,在我们这个工科学校中很是罕见。单看每个人都出众到极点让人叹为观止,而两个在一起就真是让人惊异了。傅辉答应一声,临走前还不忘说一句:“我马上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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